第10章 月5日,曾經的錯誤行為
8點27分。
『共享單車』
我曾做過一件蠢事,但做蠢事不自知,做壞事也不覺得是壞事。
是關於共享單車的事。
這是便利店的一位同事告訴我的。
他讓我用相機把共享單車的二維碼拍下來,然後用打火機幫我燒掉共享單車的二維碼。
此後,這輛共享單車就是我的了。
私人的。
我很高興。
那時候並不覺得這是別人的車,這是違法的。
這是錯誤的。
只覺得我付錢了,我每天都騎着,這就是我的車。
沒覺得有什麼錯。
不但不覺得錯,反而很覺得正常。
每次下夜班,我都會打開相冊,然後在女同事面前,掃上二維碼,共享單車就會響起來,她們聽到就會看過去,我就覺得十分自豪。
好像自己打開的不是共享單車,不是自私自利的,沒有底線的燒掉二維碼的共享單車,而是拿一把頂級跑車的鑰匙,打開的車。
十分自豪。
然後在她們驚訝之中,我騎上了我的共享單車,瀟洒而去。
後來也是不知道的,但沒有這樣了,也沒有弄壞第二部共享單車了,因為有一次我的車不見了。
現在才知道是壞事。
那時候我也並不年輕了,一八年,我也二十一歲了啊。
怎麼會覺得這種事自豪?
怎麼會覺得這種行為沒有錯?
怎麼這麼蠢笨?
啊!
可能是跟見識有關。
更可能是不聞窗外事,一心只做手藝活導致的。
不是逃避責任,就是手藝活導致。
大家謹記,手藝活檣櫓灰飛煙滅。
我就差點灰飛煙滅了。
已經接近檣櫓灰飛煙滅的程度了。
……
『打車花了五六百?』
我不記得究竟花了多少錢,總之從虹橋到達豐附近。
我不懂打車的,只是站在路邊,司機問我,是否打車?
我說,好啊。
然後上車。
他問,“來上海打工嗎?”
我說,“是的。”
他問,“就你自己一人?”
我說,“是啊。”
他說,“那你挺勇敢的。”
我說,“沒什麼勇敢的。”
他說,“我年輕時候,也是一個人闖蕩的。”
我問,“師傅哪裏人?”
他說,“……”(忘記了,名字還記得,儲豪)
我說,“師傅多大了?”
他說,“我也還年輕的。我二十九。”
我說,“那地確還年輕啊。”
他說,“怎麼看着不像嗎?”
我說,“像啊。”
他說,“你要去哪?”
我說,“去市區。”
他說,“去市區做什麼?”
我說,“找工作啊。”
他說,“你會什麼?”
我說,“什麼也不會。”
他說,“啊?如果你只會做普工,沒有別的手藝,還是別去市區了,有沒有提前聯繫的話,去市區是找不到活的。”
我說,“我不知道,我第一次來上海,不知道去哪裏找工作?”
他說,“啊?不然去松江吧,來上海打工的人,第一站大多數都去松江。”
我說,“可以啊,不然你幫我找找,我實在不知道去哪裏。”(那時候很蠢,想的是去上海,寫小說,投稿收穫,萌芽的,其它什麼也沒想,哈哈哈,現在想來,蠢死了)
他說,“可以啊。”
隨後接到一個電話,說,“老某,現在接了一個大單,不聊了,拜拜。”(我就覺得我成冤大頭了,但後來還是很感謝他的,他幫我找到了工作,不然我胡亂去市區,住酒店,找房子住,可能幾天就花完我七千多塊了,拿了九千塊,飛機票一千多,所以啊,還是挺感謝他的,幫我找到工作后,還留下聯繫方式,問我工作如何,只是後來我去寶山,把他刪了,過去三四個月了,只聊了前面幾天,後面我沒有和他聊過了,都是詢問工作是否適應,有問題找他,他說看到我,想到了曾經的自己,我是信任的,雖然給他花了幾百塊,但不花這幾百塊,以我的愚蠢去市區恐怕要花幾千塊哦!然後灰溜溜跑回廣東找母親了)
找了幾處,終於找到了一個工作。
我說,“謝謝你。”
他說,“沒事的,都有第一次出門的時候,我把QQ給你,有問題你問我。”
我說,“好的。”
他說,“你就在這裏等着,剛才已經打電話了,很快就有人來接你。”(聯陽小區門口)
車費五百以上,應該不到一千吧?
完全不記得了。
……
『不找新房子』
我從寶山回來,去達豐上班,沒上成,流浪街頭好久,找到了一個短期工,然後找到了一個衣服倉庫。
幹了一個多月。
然後從此開始了臨時工的四年時間。
我租了一個房子,閣樓,房租很便宜。
開始是每個月三百塊?
後來是三百五,到底有沒有漲到六百塊?我不記得了。
總之是沒有搬離過。
現在很恨自己。
住那個破地方,怎麼住得下去的?
隨便找一個地方都比哪裏好啊。
閣樓的夏天很熱,我好幾次陰處起了痘子,一直撓,撓到消散為止。
不撓不舒服。
撓了才爽。
環境更加不行,一到晚上,老鼠都出來了,根本睡不着,時長拿東西丟,可是就是不走,開燈也沒用,他照樣來,我的閣樓房間有兩處,一處是我住的,另外一處是不能住人的三角形,越進去越窄,老鼠就在裏面玩。
我氣得咬牙切齒。
可是有什麼辦法?
根本鬥不過它們。
我現在想啊,怎麼不走啊?
還經常有拆遷的來拆,不準有隔板房,房東讓躲在房間,不要出去。
怎麼就不走呢?
開始還好是,房租低嘛!
後來應該也是近六百了啊!
應該是沒有六百塊的,我記得清楚,我問同樣是閣樓的鄰居,“你一個月多少錢?”
他說,“六百啊。”
我說,“虧了,我才三百五!”
還因此我的房東還說我一頓,當時就覺得自己太愛炫耀了。
不跟那位房客說就好了。
我是住了三年多四年,房租很少變。
他們是住了幾個月,或者個把月的。
我還記得一次,房東說,“房租得漲一漲了啊。”
我說,“不是說我的房間不漲嗎?”
她說,“現在水電費都漲了,你的房間也得漲一漲。”
我說,“你看啊,閣樓基本沒什麼人住,我一住就是幾年,別人住都是幾天,個把月,我每年出去幾個月,都是不住人的,但是呢,水電費我也是交的,我覺得不應該漲我的啊。”
她說,“怎麼說你也得給我漲一點。每個月多加五十塊吧,我也好交代。畢竟你住的是閣樓嘛。你說是不是撒?”
我說,“可以,那每個月三百五吧。”
故此沒漲。
我記得也不很清楚了,但絕對沒有超過六百塊,大概是四百多,三百五好像有點不現實了。
忘記了,忘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