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三章 孫悟空(1)

1.第四十三章 孫悟空(1)

老邢覺得從這個案子脫身了,其實並沒有脫身。***建築工地的廚子劉躍進,開始天天找他。案子雖然白破了,但白破的案子,跟劉躍進拿出u盤大有關係。去“曼麗廊”後身廁所取u盤前,劉躍進跟老邢做了個小生意。劉躍進這時知道,老邢是個警察。過去的老邢,也是在演戲。正因為老邢是警察,劉躍進更要跟他做生意。劉躍進說,他可以交出u盤,但交出u盤,老邢得幫他找回二十天前丟的那包。劉躍進:

“不能光說你們的事,也該說說我的事了。”

第二回搶劉躍進包的人,甘肅那三男一女,老邢倒見過;第一回偷劉躍進包的人,青面獸楊志,也抓捕歸案;抓捕鴨棚的人時,青面獸楊志並不在鴨棚,和劉躍進一起,在唐山幫的住處;警察用腳踹開住處的門,放到過去,青面獸楊志會跳窗戶逃跑,如今斷了兩根肋骨,只能躺在床上束手就擒;而他,因為下邊被嚇住過,為了報仇,曾跟蹤過甘肅那三男一女;老邢覺得找到這三男一女並不困難;再難,也沒找到u盤難;便答應了劉躍進。待案子告破,老邢回頭再找甘肅那三男一女,青面獸楊志交代的地方都去了,東郊小屋去了,西郊石景山也去了,通惠河邊去了,山西人“忻州食府”也去了,經心找了五天,沒有。加上還有別的案子在身,案子裏也有人命,局長覺得老邢適合破人命案子,便又交給他一個人命案子,心漸漸慢了。老邢的心本來就慢。劉躍進再找老邢,老邢說話就不似以前:

“整個北京都找了,沒有。”

又說:

“可能他們離開北京,去了別的地方。”

生意上吃了虧,劉躍進感到自己受了騙,欠條上的日期,再差十來天就到了,劉躍進也有些着急:

“賊找不着,你跟我去趟河南也行,給賊當個證人,把那錢要回來。”

老邢哭笑不得:

“破案講證據,沒有欠條,單憑我一句話,頂啥用呢?”

又說:

“再說,河南也不歸我管呀。”

以後再找老邢,老邢開始躲劉躍進。劉躍進給老邢打電話,老邢也不接。劉躍進覺得老邢這人也不地道。但老邢是個警察,劉躍進也不能拿他怎麼樣。劉躍進找不到老邢,便撇下老邢,又開始上街找賊。但一個禮拜過去,沒見賊的蹤影。時間越拖越長,賊是越來越難找了。但劉躍進還不死心,一邊仍在工地食堂當廚子,一邊又斷斷續續找了一個禮拜。讓劉躍進不解的還有,嚴格死了,工地馬上換了新主人,施工並沒有停,好像什麼事都沒有生。新主人來工地接手時,也來食堂看了一下,劉躍進見過他一面,大胖子,方頭,歡天喜地的。聽任保良說,新主人叫隋意。但劉躍進顧不上隋意,仍在找包。在北京待了六年,對北京並不熟,包丟的時候,劉躍進找過二十來天,現在又找了半個多月,總共加起來,三十多天。三十多天下來,北京的大街小巷,旮旮旯旯,凡是賊易去的地方,劉躍進全熟了。找賊找了三十多天,這賊也沒找着,突然有一天知道,這賊也白找了。找賊是為了找包,找包是為了找裏邊的欠條,找到欠條,是為了讓老家那個賣假酒的李更生還他六萬塊錢。誰知欠條沒有找到,欠條期限一到,那個賣假酒的李更生,沒見着欠條,就把錢按欠條上的數目付了。不過不是付給劉躍進,而是付給了劉躍進的兒子劉鵬舉。劉躍進丟包時,劉鵬舉還待在河南老家,對這事並不知道,等劉躍進撿包時,劉鵬舉和他的女朋友來到了北京,這包被劉鵬舉和他的女朋友拿走了。為了這包,劉鵬舉和他的女朋友被綁架了,綁架中,挨了不少打。兩人胸脯上,大腿上,被煙頭燙傷好多處。這事結束后,劉鵬舉大為惱怒,怪劉躍進沒告訴他真相,把他害苦了。這時由第二個包,又知道了第一個包的事。由u盤,知道了欠條的事。不知道這中間的埋伏還好,知道了這事的前因後果,劉鵬舉覺得這打不能白挨。但他沒跟劉躍進糾纏,劉躍進還在找包找欠條,劉鵬舉徑直回了河南,徑直找到后爹李更生,要李更生付他六萬塊錢。他說,不知道六年前的事他還蒙在鼓裏,知道了六年前的事,他就不能善罷甘休。如李更生付錢,這事還罷;不付,爹窩囊,兒子不窩囊,他就要為爹報仇。有點兒像哈姆雷特,有點兒像王子復仇記。李更生也聽說了劉躍進丟包找包的事,知道那張欠條丟了。欠條丟了,他開始耍賴,說六年前壓根兒就沒這事,還故作憤怒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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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劉躍進(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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