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20臨界(8)
張磊突然沉默了,低下頭咂咂嘴,又抬起頭,長嘆一口氣:四毛,對不起,那件事……我早該向你承認的。******
四毛裝傻,哪件事?
就是小學六年級時,鉛筆……都是我偷的。
四毛愣了愣,乾笑了一下,說其實……我早就知道。那天中午,你把鉛筆埋在校門外的小樹林裏,我平日就喜歡到那裏撒尿,無意間看到了,等你走後,我還去扒開數了數,是二十二支鉛筆。我沒吭聲,又埋上了。
當時,你為什麼不揭我?
我沒想揭你。我知道你肯定是鬧着玩的,不是真想偷人家東西。如果我真的揭了,也肯定說不清楚,大家會認為是我埋上又誣陷你的。
張磊又沉默了一陣,說是的。當時我肯定不會承認,會說你誣陷我。我還記得,當時為了不露馬腳,還故意讓老師同學懷疑你。你知道的,我從小就想當警察,那時認為警察就是抓小偷的,就琢磨要想抓住小偷,就得了解小偷,可怎麼了解呢?乾脆就做一回小偷,才能知道小偷的行為、心理。那時想法很簡單,一開始的確是自己的一個遊戲。可一旦真做了小偷,我才知道,心理是會變化、會扭曲的。我也沒想到,那件事會帶來那麼嚴重的後果,害得你擔了小偷的罪名,還失了學。這麼多年,我一直有一種負罪心理,也一直想老實告訴你是我偷了鉛筆。可我居然沒有勇氣,一個做了警察的人,承認少年時代偷過東西,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氣。這件事一直像山一樣壓在我心裏,就拚命工作,證明我是個好警察。我每一次抓到你,都心驚膽戰,唯恐你真的做了小偷、流氓、壞人。那樣,我的負罪心理會更重……沒想到,你到底還是……
四毛長長地吐出一口氣,說張磊,三十年了,你總算給了我一個公道。可我不想把一生的不幸都歸咎於你,我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不後悔。說著站起身,把雙手伸出去。眼裏卻噙着淚水。
張磊說幹什麼?
四毛說,銬上啊!
張磊起身,摸摸腰間的手銬,又放下了,說算了吧。就這麼跟我走吧。放心,你的處罰不會太重。
四毛說,別!你不要包庇我。我希望判個十年八年的,心裏就踏實了,裏頭肯定比外頭省心。
但這件事最終還是不了了之。原因是問詢多次,處長堅稱是一個穿西裝開奔馳的人強姦了她,說四毛完全是瞎編,根本就沒去過她家!辦案的一個重要原則是重證據而不輕信口供,現場確實沒有過硬的證據,四毛還是老一套:疑罪從無,釋放回家。
這個案子有兩年了,至今沒破。
四毛很苦惱,經常上訴。並且得了憂鬱症。
半年前,張磊離開警察隊伍,隻身去了深圳。據說,是去做生意了。
而處長從那件事以後,不知怎麼迷上了臭豆腐。她經常會買一罐腐乳提在手上,招搖過市,逢人就說,這東西還真是美味!說著打開蓋子,用指頭摳出一塊腐乳,你嘗嘗,不騙你的!對方趕忙躲開。處長哼一聲,把整塊腐乳抹進嘴裏,咂吧着踉蹌而去。突然碰上四毛,見他垂頭喪氣的樣子,便乜斜着眼嘲笑:四毛,你告不贏的。
四毛便顯得很茫然。
他一直在想,是不是還得干點什麼?
《作家》2011年1期
《小說選刊》2011年3期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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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