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二章 青春期戀愛(4)

4.第二章 青春期戀愛(4)

從青春期戀愛理想年齡與實際年齡的對比中現一個有趣河的現象,即行相悖(理想與實際的相悖),如高中生對青春文期戀愛理想年齡的看法比初中生要晚,但實際年齡早。可能的解釋有兩種,一種是內心矛盾導致理想與行動的矛盾,甚至包含有些人對自己過早戀愛表示後悔的因素;另一種解釋則是門是心非,即口頭上希望晚但行為上早。

關於青春期戀愛的動機

在202名承認談過戀愛的學生中,三項主要動機依次為:在需要時有人幫助;異性的自然吸引力,為了更好地了解另一個人。

較次要的動機包括“對異性的好奇心”;“學習如何與異性相處”。此外還有少數人有下列動機;“追求刺激”;“尋找終身伴侶”;“享受人生”;“表現自己能夠吸引異性”;“擺脫父母的控制”。

包括沒有戀愛經歷者在內的研究對象(722人)對青春期戀愛動機的看法與上述排列次序大同小異,只是“為了表現自己能夠吸引異性”這一動機被排得靠前了(第五位)。這一變化表達了旁觀者與當事人的不同觀點,即當事人並不覺得有表現自己的動機,而旁觀者卻認為他們是在“拔份兒”,顯示自己。這一點被許多老師的看法證實。他們認為,不少談朋友的學生是為了炫耀自己,“女孩子是為了找個靠山,男孩子是為了顯示自己。”找靠山也是一種炫耀,有的女生說:我認識的男生多着呢,有人敢惹我,我能叫來一幫人。有位老師用學生的話概括一些女生談戀愛的動機是“找個厲害的主兒給撐着”。不能否認,有些比較早熟的青少年已經有了真正的戀差意識,如許多人在問卷上寫到目的是想尋求精神寄託,尋求溫暖,避免孤獨,有人訴說心中的苦惱等等。但即使是這些真正具有戀愛意識的人也極少考慮到結婚或尋找終身伴侶。有位老師轉述他班上一位戀愛談得如火如荼的女學生的話,當老師問她是否打算結婚時,她否認了,說:“哪怕好三天也行,起碼我被人愛過。”然而,尋找終身伴侶的動機在青春期戀愛中雖屬鮮見,卻也不是完全沒有的,如前面統計數字錶明有6。2的人懷有此種動機。當某校一個女生的戀愛被老師勸阻時,她說:“我個子矮,將來不好找對象。”最後雖然兩人抱頭痛哭分了手,女孩始終對拆散他們的老師耿耿於懷。這種形似乎確屬想尋找終身伴侶的事例。

在問卷列出的十種動機中,有兩種同前述所有自變量無文關,換之,它們是均勻分佈的。這兩種動機是“對異性的好奇心”和“尋求幫助”。這兩項恰恰是頻率數最高的動機。這說明各種類型(本人各方面狀況及家庭狀況)的青少年在戀愛吋都可能存在這兩類動機。另外八種動機則受到各種因素不同程度的影響。

關於青春期戀愛中的擇友標準

問卷中列舉了十種擇友標準請研究對象排序,以1為最重要,10為最不重要,得到下列結果(序號均值越小者地位越重要)。

從這一排序可以看出,研究對象不約而同地把家庭背景和政治表現放在了最不重要的地位。可能的原因有二:一是青少年認為這些標準太俗氣、太實際,而青春期戀愛的特徵先是它的浪漫色彩,它與實際的考慮最是格格不入;另一方面由於青春期戀愛大多沒有長遠的打算,因此不必考慮到對方家庭狀況這一類對成家才會有較大影響的因素。對政治表現這一標準太的貶低似乎隱隱透出青少年的逆反心理,與社會上“文革”后普遍出現的政治冷淡心態不無關係。

河中學教師對青春期戀愛中擇友標準的看法也認為,學生們文很少考慮所謂“門當戶對”的問題。男孩子找朋友漂亮是第一,女孩子更注重對方的才能。當然也有班上最出色的學生互

相傾慕的況,才能容貌的因素兼而有之。總之,青春期戀愛中的擇友標準是浪漫調多於實際考慮。

健康這一標準與諸自變量無關。其餘九項標準則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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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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