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上班族,搶時間還是在搶危險?(1)
筆者在上班途中目睹了一起車禍。一輛中型麵包車將一輛摩托車碾壓在輪下,摩托車駕駛者當場不省人事、被聞訊趕來的交警送往醫院,麵包車的駕駛者也重傷同往醫院,現場只留下兩位交警在處理事故善後,而麵包車車頭前的摩托車已經面目全非了,只有車輪下的鮮血在驕陽的烘烤下冒着熱氣,讓人看了心裏一驚。
據其他目擊者稱,事故雙方事主是為上班搶時間在十字路口撞到了一起,由於事先雙方都沒有避讓的意識,根本沒有來得及轉向。這就使我們不得不思考這樣一個問題:上班時間非得“搶”不可嗎?
我們要承認,現在早晨上班的高峰期,人們都是一門心思地想早點到單位,誰也不想遲到落後。可是由於路上堵車、壞車等客觀原因使人們急匆匆的同時,危險也在臨近。且不說有車一族的危險,單是坐公交車上班的人們也很難說不會遇到一點問題。前幾年我們國家還沒有興建大量的立交橋,所以較現在而,那時侯交通更加擁擠,就有一則新聞,說的是年輕的上班族媽媽帶着讀小學的女兒,兩人本本分分地在車站黃線(劃定的乘客站立範圍)以內等車,竟然被行駛而來的公共汽車撞出幾米遠的距離!母女倆都沒有逃脫被死神帶走的厄運。事後,肇事司機稱,其實就是為了搶時間。搶什麼呀?有什麼可搶的?到了現在,國家興建大量的橋樑以便於疏導交通,而車流量也確實得到了有效的分流疏導,機動車、非機動車按規定車道行駛,看起來秩序井然。但就有那麼一些駕駛員把交通法當兒戲,甚至公然在交通協警員的哨聲和疏導旗子禁止其行駛后,依然不顧一切地搶越人行橫道線。這些目無法紀的駕駛者到底“搶”什麼呢?無獨有偶,大多肇事者在向警察和記者坦的時候都異口同聲地說:“搶時間。”時間對上班族來說確實是一個很重要的成功因素,現在的正規單位有相當一部分在工作制度上實行“打卡制”,“板上釘釘”,遲到與否一目了然。上班族為了不遲到,需要“搶”,但為什麼不能早一點從家裏出、避開上班高峰期呢?也許上班族早出了,依然會有客觀況促使其遲到,久而久之,上班族養成了一個上班時候的習慣,就是“卡點到”。“卡點到”造成了身在職場的大眾行於路上時風風火火、急不可耐,而造成“卡點到”現象的是人們的思想使然。原來,上班族為了不浪費“自己的時間”,還不願意遲到單位,所以只有“卡點到”。“卡點到”好比賭博,一旦遇到堵車等客觀況或者大雨等不可抗力,這“卡點到”就變成了“遲到”,這樣的客觀況或不可抗力多了,上班族也就成了“遲到族”。
為了身在職場的人們有一個良好的上下班交通環境,筆者建議上班族盡量早出、避開高峰時間,星期一是公認的“汽車不好坐”的時間,大概是都休息了一個周末,星期一也想多睡一會吧。於是星期一早晨就越看到人們急匆匆的景象:行人“疾步”,有車族“狂奔”。在他們眼中,“及時到單位”才是第一位的。與其這樣,還不如早起床早出門,從容地在上班路上“瀟洒走一回”。變“及時到”為“按時到”,就少一分危險,多一分準備;“自己可以支配的路上時間”充裕,早晨上班時就少一分惶恐,多一分釋然;養成了早起的習慣,就少一分緊張,多一分沉着。身在職場,我們固然需要“站如松、坐如鐘、走路一陣風”的辦事準則和工作效率,可在早晨上班的路上,可千萬急不得,哪怕遲到,也不能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依筆者看,遲到一次並非壞事,它可以警醒上班族早一點起床、早一點出、早一點到單位,以一次遲到換來好的作息習慣,總比每天匆忙且潛藏着危險要來得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