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怎麼能讓別人脫去衣服?(2)

4.怎麼能讓別人脫去衣服?(2)

當一個時代的愛金錢的利慾、愛享樂的奢欲、愛權力的權欲成為普遍而難以治癒的痼疾的時候,人的靈魂的**和藝術的墮落,就會成為在在可見的景象,《壹本便利》和《演藝圈周刊》都是如此。***《演藝圈周刊》編輯張宇航說他們刊登的“阿嬌更衣照”是向香港有關合作機構購買版權的。至於是否真正購買了版權還有待於驗證,我認為所謂的版權擁有隻不過是想過“法律關”,就是為了避免惹上官司,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法律意識固然是好,但我想問的是,難道只要避開了法律就能欲所欲為么?一個人的道德良知又去哪裏了?人的道德良知只要不受到法律的束縛就可以真正的“為人”了么?只要購買了版權就可以自由地刊登別人的裸照了?就可以視健康為糞土了?就可以什麼也不顧了?

媒體敢於自我作賤,分不清無恥和偽善其實同樣有害。媒體也常常鼓說和吹噓着什麼“新聞報道底線”等等,認為只要不觸到“底線”或“雷區”就不算是“失去良知”,其實這些所謂的“底線”云云,全是廢話;很多媒體進行自我辯護簡直就是笑話,你都有勇氣把粗鄙的說成不俗,你還敢替“痞子”進行道德辯護,並且顛倒黑白,意思是媒體這一群無法無天的人對別人並不構成冒犯,這不是放屁嗎?現在的某些媒體實在很聰明,他們明白在一個具有仇智傾向的社會裏,揭露或侮辱明星演員,既能迎合大眾心理,這種“大眾”心理就是,紅眼病的人太多,見不得別人比自己好,看到別人紅透了天便嫉妒,明星就是活該,就要承認這種痛苦,這就是出名后應有的報應……所以說,這就是某些媒體向“大眾”採取的明智可行的策略,他們具有逮誰滅誰的“激進”和“叛逆”,其實這就是無法無天的造反,他們將人推向獸性的桎梏和野蠻的深淵,他們不懂得優雅得體和高貴尊嚴的意義,而是蠱惑、縱容人沉溺於極度自私的道德放縱和精神墮落;他們沒有穩定而可靠的道德基礎,殘酷地摧殘着一切值得愛的人和事物,因此,他們不管別人罹受多麼嚴重的摧折和不幸,他們都會逞一時之快地逃避崇高、否定道德,從而貶低別人的尊嚴。

《壹本便利》和《演藝圈周刊》強暴阿嬌是無良的媒體的典型作風,這是喪失“個人價值觀”和“媒體價值觀”的淪喪,喪失價值觀的後果就是文化相對論和道德相對主義的泛濫,就是給虛無主義打開了長驅直入的大門。在金錢驅使着一切的時代,媒體的社會職能似乎被完全否定了,眼下許多媒體,全盤否定了媒體教化的職能和對社會、對別人的價值意義,任意踐踏人之為人的價值,對人性作無的暴露,甚至以它的黑暗面為著眼點,以聳人聽聞的節製造轟動效應,誘使讀者掏腰包買報紙、買雜誌;報紙雜誌媒體太過關註銷售潛能,往往在內容中加入許多他們自己認為能夠取悅讀者的作料,惡俗和無聊之極。

縱觀我們時代的期刊雜誌或其他音影媒體,數量雖多但真正有價值的卻很少,如《壹本便利》和《演藝圈周刊》就是這些“喪失價值觀媒體”的典型代表,為何?究其原因就是藝術粗糙、思想貧乏、內容空洞,這些都是問題。在我看來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它們的感態度和倫理境界上出了嚴重的問題。我們的許多媒體淪為自己時代流行價值觀的犧牲品,成為利己主義世界觀的信徒。在《壹本便利》等媒體看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是天經地義的,而“利他主義”則是虛偽和落後的,他們只把娛樂報道和雜誌內容當做“自己”的事,他們總是樂於表現那種陰暗的心理和扭曲的感,他們沉溺於“痛苦”,陶醉於“頹廢”,炫耀着“墮落”,他們把羞辱明星當做自己的“驕傲的事業”,既不尊重自己,更不知道尊重別人。他們無恥無聊地脫光阿嬌的衣服,對阿嬌進行無人道無良知的強暴,我感覺現今諸如《壹本便利》此類的媒體的墮落。感覺現金的媒體似乎沒有了紳士和君子,幾乎人人都是暴徒、流氓和打手,這種滋生出的媒體異常病象甚至嚴重到令人擔憂的地步:社會和道德的反常現象風靡一時;人生似乎不再有明確的目標,有些媒體耽於淫樂而不顧道德準則;另一些媒體則不務實際,捕風捉影胡編亂造,逐漸變成一群啄食娛樂圈腐肉的禿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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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人的靈感(下)(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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