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杏犀”質疑(1)
汝昌同志:
得拜讀尊文,甚佩卓見。***瓟器舉例實不勝舉,因為隨手可拾的“一簞食一瓢飲”和“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舉瓟尊以相屬”例子即甚多(而且事實上有些古代陶器和銅器,且有可能就先是從瓜類容器得到啟做成的)。這類玩意兒實物也過手過,但和《紅樓夢》所說卻不相干。因為不外兩種形制:一即原始性如李鐵拐所背的,二即單柄葫蘆一打兩開,旁鑲銀銅邊緣,加薄銀胎,柄部還加一環,適宜佩帶隨身取水飲酒的。椰子瓢也有此式。至於范成尊斝卣爵形象,早也可能到宋《博古圖》、《三禮圖》刻印以後,但到今為止,並無實物可見。至於明清器,則故宮有現成物甚多,此外我也經手收買過,說的大致不會太錯。你說的“杏犀”,在版本上我無知識,如果本來實作“杏”字,釋為性蹊蹺倒近理。而把兩物暗指釵黛,我也有同感,並且曹雪芹寫作這類文字,與其說是深刻譏諷,還不如說是一種幽默——譏諷中有幽默。近一點,可以說從《金瓶梅》西門慶款待番僧安排的菜蔬名目得到啟示,遠一點漢人的“子虛公”、“烏有先生”、“安期生”,即早開其端!但“杏犀”名目殊可疑。因為就我所知,談犀角事諸書,實均無此名色。如有這個抄本,恐不會早於曹雪芹時代太遠。至於“”,若從諧聲虛說,即不必追究它是高是矮。如從實說,大致還應是高足器。一、事實上只有這種高足犀角飲器,可還從未見有似缽而小的犀角飲器。二、從字義說,高足銅鼎為“矯鼎”;高腳木馬名“高”;橋字本身也和隆聳不可分。以類例,還是高足器皿為合。
至於其他如成窯杯,雕填漆盤,多是常見實物。但也有一點重要,即成窯杯在晚明即十分值錢,一對值百銀子。清康雍多仿作,玩瓷的多知識。妙玉因劉姥姥一用即聽寶玉送人,這裏可說附會為“假的珍貴古董”,也不妨說只是形容寶玉為媚妙玉而不在意揮霍為合,不知尊意以為如何?
沈從文
(原載:《光明日報》,196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