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迷戀,是一種吞食(1)

1.迷戀,是一種吞食(1)

瑪格麗特·杜拉斯,一九九六年辭世於巴黎。

彼時,相隔十二小時航程的地球另一端,一個有着她筆下人物一樣年紀的少女,第一次手捧起《人》時,便能讀出她字裏行間那種愛到盡頭的末世孤獨。

略略一個開篇,已是叫我思縈逗,纏綿固結。

她是這樣與眾不同:“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里,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美,現在,我是特為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現在你比年輕的時候更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那時的面貌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面容”。

女子如花,即便艷極不過一季。

“美人在時花滿堂,至今三載留余香”,花正濃粉正香,來人欣賞有什麼可稀奇?

稀奇得是,一朝春盡花落有人掩,一夜紅顏白頭仍有人念。

從來,沒有比花的凋謝更為真實的事,盛開只是一種過去。

好端端的塵世,染了愛才被叫做紅塵,紅是心亦是血,而這世間,風雨莫及,紅塵不到之地究竟沒有。

杜拉斯的紅塵,就像是她現實版的《人》揚·安德烈亞,一個字一個字幫她在打字機上敲打出了這種“杜拉斯式”優美、絕對而神秘的句式一樣。然而,在這種優美、絕對而神秘的句式背面,她早已是年近古稀,風韻無存,酗酒乖戾更是使得人人敬而遠之。

作為被王小波生前極力推崇的“現代小說的最高成就者是卡爾維諾、君特·格拉斯、莫迪亞諾,還有瑪格麗特·杜拉斯”。不過,我自始至終都認為在當代最富盛名的法語女作家中,是任誰都沒她有資格毫不諱“迷戀,是一種吞食”的。

朴樹在歌里這樣唱,“在你最美麗時,竟讓我遇見你。這樣,真好”。

他用初見她時還不到二十七的年紀,陪她走完了八十二歲的人生。

他不是開啟了她**生涯的第一位人,卻是收官了她**人生的最後一位人。

如此想來十幾歲時我讀瓊瑤,應該算是有過一番忘食廢寢的。

獨門秘籍般的語境疊加排比句式,幾乎就是那個年代少女書的最佳範文,毫不誇張得說愛這條道,阿姨領進門。

今時看來,杜拉斯這一段故事比瓊瑤還瓊瑤。

彼時,這段故事上演於一九八零年之夏,他終於敲響了巴黎聖伯努瓦路五號的大門。

七年前,他在宿舍地板的書堆里撿得一本她寫的書,後來他如是寫道:“第一次讀,第一次喜歡。後來,我拋開了一切,拋開了所有別的書,只讀她的作品。我是一個真正的讀者,我立即就愛上了她寫的每一個字,每一個句子,每一本書”。

他,被她這位自詡為不喜歡那種只有在製造悲劇時才可愛,在重罪法庭上才會令人敬仰的,讓所有男人神魂顛倒的狐狸精式的女人,瞬間施了攝魂**。

於是乎,三魂丟了七魄的他給她頻頻去信,前後七年,如水不斷。

“前塵往事斷腸詩,儂為君痴君不知

莫道世界真意少,自古人間多痴”

自她來給他這位“痴讀者”開門的那刻起,她與他伴做堆,入廚房出廳堂,一同起居一同寫作,這一伴就是十六年。

時光,都是好的,卻又是經不起細數的,如沙一般,握得再緊仍舊得要滑落指尖的。

她與他這曲終的一別,乃是“君若清路塵,妾若濁水泥,浮沉各異勢,會合何時諧”的曹子建《七哀詩》裏的一步一哀,再見無期,只留下了預似的生前最後之作《這是全部》。

待到她離世后,他住在巴黎她故居對面一幢樓的閣樓上,那是她送給他的禮物,而他送給她的禮物,則是他親手寫下的一本名為《人杜拉斯》的書。

“我所認為最深沉的愛,莫過於分開以後,我將自己,活成了你的樣子”,沒有寂寞憑誰訴,沒有前總輕負,有的不過是使自身安吉便是如得眼前人長久一般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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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遇見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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