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九章 來者不善(5)
沈達問:“你在辦案?套我話嗎?”
蘇宗民說,李勇坤老婆的車只是讓人劃了,即使被偷得不見影子,那也是地方的事、警察的事,跟省公司監察部沒有關係,絕對不需要他們立案查處。***他打電話給沈達只是例行通氣,由於李勇坤強烈反映,省公司領導要求他們跟地方公安部門聯繫,了解一下況,表示對本系統中層領導幹部的關心和支持。他已經按領導要求打過電話了,他覺得有必要告知沈達。
“不就是一輛女車給搞了,幹嗎呢?”沈達不解。
原來李勇坤的反映相當嚴重,認為破壞車輛者是故意的、惡意損毀,屬於打擊報復性質。是什麼原因讓他遭受打擊報復呢?李勇坤提出,他在工作中一貫堅持原則,不贊成一堂,反對個人說了算,獨斷專行,因此受到忌恨。電杆廠舊址被外邊人員佔用,搞得亂七八糟,他提出過不同意見。這一次該地髒亂差被報紙曝光,受到環境整治檢查組突擊檢查,最終工場被迫遷走,場地收回電業局。事實證明他是對的,但是因此他受到了報復,他妻子的車只是開始,如果不加制止,還會惡性展,可能危及他和家人的人身安全。
因此事很嚴重。
李勇坤怎麼會咬定其妻轎車損毀與電杆廠的事件有關?他提供了一個信息:其妻車輛遭損當晚,有人看見一個綽號“大毛”的傢伙在他們小區一帶活動。這大毛就是電杆廠舊址的承租者,因為被迫將工場遷走,對他李副局長耿耿於懷。
“這就懷疑人家了?”沈達質問,“李勇坤懷疑誰就是誰嗎?”
蘇宗民說:“懷疑歸懷疑,有證據才算數。”
“對嘛,讓他找證據給我。”沈達說。
“為什麼給你?”蘇宗民問,“沈局長也有一份?”
沈達說:“連我也懷疑嗎?”
蘇宗民認為人家有理由懷疑,但是他很清楚,沈大局長不會如此行事。一個人有一個人的行事風格,損毀女車那種事比較適合小人物去做,沈達敢來硬的,不怕明的,不會喜歡偷偷摸摸,暗中行事。
沈達感嘆道:“他媽的,這個世界上誰最知道我?蘇宗民。”
“別那麼說。”
“謙虛啥呢?咱們哪裏出來的?都是一個遺傳。”
蘇宗民立刻更正:“我不敢攀。我老爸什麼下場?不是你老爸。”
沈達立即斥責:“幹嗎只記着這個?沒勁。我說是就是。”
隔天,李勇坤找到了沈達這裏。
他聲稱已經忍無可忍。他老婆的事不只關係一輛車,事關他的面子。這也不是他一個人或者他老婆的事,是他們一家人的事。
沈達說:“我知道你說誰。”
李勇坤說,大毛在他們家小區活動,他有證人。
“看到他在你老婆車上划王八?”沈達問。
李勇坤承認只看到人在小區里,沒看到具體作案過程。但是這就夠了。
“我看不太夠。”沈達說,“只怕這個證據不管用,你還得使勁找。”
李勇坤說他會的,絕不放過。他不是只盯住一個大毛,他看住的是大毛後頭的人。大毛敢這麼干,後頭肯定有人指使教唆。
“那是誰啊?”
他說:“是誰誰自己知道。”
沈達點頭:“看起來還是有點壞脾氣。”
他勸告李勇坤冷靜一點。以他看,這件事沒多少搞頭。也許李勇坤已經把後邊的事也都考慮了?是不是他已經準備另謀高就?因此有意折騰,權當告別演出?其實李勇坤早就可以考慮離開,別人沒有條件,他有條件,利用關係調到地方上,找個熱門單位,權力部門,先平調當個副職領導,過兩年起來當頭,掌管一大部門,多好。何必待在這裏受欺負、生悶氣,自己脾氣很壞,老婆的小車也跟着王八?
“我要走早走了。”李勇坤咬着牙說,“但是我堅決不走。”
沈達笑,問他是不是對本系統很有感?因為工資還行,福利不錯,比較風光?或者他還心裏不服,要跟個誰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