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寶刀未老白鑫虎

第30章 寶刀未老白鑫虎

女人出來了。

她一出場,就不得了。

她是坐轎子的。

這是一頂人骨為材,白絲為帳的轎子。

人骨根根節節,潔白的如玉一樣。

這模樣只有一個解釋,是被加工過的,至少是被煮過的。

如此才會晶瑩白亮,猶如玉石。

那些紗帳也是極品,看起來輕薄的如煙似霧,好似要飄散了一般。

女人坐在其中,一雙修長的玉腿,光潔晶晶,不管五靈門,西極人,馬家人,還是清溪劍派的人,只要是個男人,看到這女人的腿,都心中一盪,口乾舌燥起來。

曾經大乾流行的小腳美人,看到此女的天然素足,怕不是要立刻羞死。

這就叫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醜陋的小腳和真正天然素足比起來,那就是一刀砍了扔遠遠的垃圾。

只可惜。

眾人明白,這個女人不是朋友,而是敵人。

天然的大敵。

她甚至不是一個人。

而是妖。

金奎皺眉。

“是你在暗中算計我們?”

女人笑了。

“暗中,算計?別開玩笑了,你們啊,一舉一動,都在我眼皮子底下,奴家就是想不看都不成呢,哪來的暗中二字。”

她說著話,把玩着一隻拳頭大的蜘蛛。

這是一隻很粉嫩的蜘蛛。

普通蜘蛛不管怎麼看都猙獰醜陋。

但她手上盤的這一隻,卻粉嫩可愛,有如金玉,讓人望之生喜,而不會產生恐懼噁心。

這是一隻異種蜘蛛。

不過,如此一來,卻也讓金奎明白了。

“只怕,對於此女來說,我們路上遇到的任何一隻蜘蛛,都是她的眼線。”

這地下世界,最多的就是蜘蛛。

雖然一路上,金奎他們已經殺了很多。

但總有一些,沒有攻擊,這些蜘蛛只是隱藏於暗中,暗處,也不跳出來,只是在看着他們而已。

他們也不可能把走過的所有地方,所有的蜘蛛,統統殺死。

一來這太費力了。

二來即使是這麼做也不會有什麼結果。

這片地下世界,早早就已經是蜘蛛的世界,而不是人的。

“你們說的不錯,在你們之中,任何一個人,都難逃我的注視。不過你們大可以放心,我並不會對你們斬盡殺絕,畢竟,我也不是什麼壞人,一次吃太多,那根本吃不完,會浪費的,哈哈哈哈哈……”

她說得好像大家可以在一起做朋友。

搞了半天根本是怕一次吃不完會浪費。

不過這也可以理解。

蜘蛛嘛,從來不喜歡浪費食物。

它們有儲備糧食的習慣。

把不吃的用絲纏上,儲存起來。

然後一個個,慢慢品味,慢慢吃。

沒二話的,於和一下子拔出了劍。

玉石之劍。

神兵天命。

他現在無比慶幸,自己接受了此劍。

並且已經掌握了此劍。

現在已經可以正常發揮出此劍的威力來。

不過,他快,有人比他更快。

就見貝恩斯,拔出短銃,直接就開火了。

那個女人,一開始是不屑一顧的。

她直接伸手,抓住了一發銃子。

這讓她十分吃驚。

因為這一回,她手抓的銃子和她從前抓的,不一樣,感覺好像威力要大上了很多。

不過好在,雖然手掌震得生疼,但到底讓她拿捏住了。

不過她大意早了。

還沒等她驚喜呢,貝恩斯又開火了。

他一連打出了五發。

那個女人,一隻素手,直接硬撐着接了兩發,第一發硬接還好,第二發她的手掌就給銃子打破了。不僅如此,她的身體,頭臉,也都接二連三的中了銃。

五發銃子。

一共有三發打在了她的身體上。

肩膀一下,身體胸腹處一下,臉上一下,手上給打了兩下,嚴格來說,手上兩下是她自己硬接的。

結果沒接住。

但即便如此,貝恩斯也是嚇到了。

“我惹發克!怎麼可能?”

他手上的短銃,威力驚人。

裏面的五發銃子,別說打人了,你就把古代大象拉出來,也能給活活打死。

古象和今象可不一樣。

今天這時代的大象雖然說大,但和古象根本沒法比。

但即便是古象復活,用這把手炮的短銃,照樣能夠打死。

但是,這把短銃,在女妖面前,就是個笑話。

女人手上,肩膀,胸腹,雖然中銃,包括了頭部,也依然只是破了防而已。

看起來傷很嚇人。

但根本沒有什麼用。

碎了的銃子從女人身上被擠了出來,像碎石子一樣跌落在地上。

甚至女人給打爛一隻眼的臉,也在逐漸的恢復中。

就像她擁有了不死之身一樣。

女人輕飄飄的抬眼。

她的素指,正在一根根的長出來。

除了沾染上的一些血,別的嘛事也沒有。

妖族的生命力,在這一刻彰顯無疑。

貝恩斯直接倒吸了口涼氣。

這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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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怎麼可能有這麼強的生物。

連手炮的直接硬轟也不行?

這還是人嗎?

這簡直是怪物。

不,可不就是怪物嗎?

一時間,貝恩斯有些無法接受。

這超出了他的理解範圍。

但這時不要說了,於和已經上了。

馬金蓮發也感嘆。

為什麼要把馬家的神兵送給於和?

就是為了這一刻的。

你不給於和,這時誰上?

光有神兵,沒人使用,也不過是寶物生塵,糟蹋東西。

神兵這種東西,只有在最適合的人手裏,才能散發出奪目的光彩。

不過女人對於和根本沒有怎麼注意。

她伸出一隻手,托着香腮,在眾人臉上,一個個的看着。

彷彿是在找什麼人。

而於和。

自然有別的人去對付。

毫不奇怪,有人跳出來了。

這是一個男人,一個老男人,一頭的白髮,但那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這明明是一個頭髮像雪一樣白的老頭子,卻擁有一身誇張健美的肌肉。

這肌肉,彷彿是斧刀所雕刻的,堅實,健美,塊塊壘壘,有如石雕。

這樣的一個人,誰敢相信,是個老人?

就聽這個老人發出了咆哮。

“我叫白鑫虎,小子,我來和你打!”

他用的是刀。

太白金刀。

一刀下去,直接擋住了於和。

聖教雖衰。

還不至於連一把神兵也沒有。

這把太白金刀,就是一把神兵。

在這末法時代,手執此刀,竟然仍然能迸發出無上刀氣。

有的神兵,鋒銳至極,不需要刃及於體,光憑藉劍氣,就能殺人於無形,人死之後,身體上沒有切開的痕迹,只有一抹暗紅,這是劍氣,或刀氣侵入人體的證明。

在此氣刃的攻擊下,普通人是觸之即亡。

因為看不見,所以防不勝防。

而使用此神兵的人,他可以催發無形劍氣,刀氣,也可以不催發。

你從外表很難推斷。

如果你當對方每一刀,每一劍,都在催發劍氣,刀氣,如此一來,勢必會吃大虧,戰得十分艱苦。

但若不把這玩意當一回事,粗心大意,因此吃了虧,想必死都不甘心吧。

這對於一般人來說,的確是不好。

可於和,不是一般人。

他是天才。

天才這種存在,是不能以常理而論之的。

這人與人的差別,比人與狗的都大。

從能力上看,簡直是兩種生物。

只有天才,才堪被稱之為人。

普通的人,啥也不是。

正如此時,於和一把劍,他竟然輕輕鬆鬆就抵住了白鑫虎。

要知道,這個白鑫虎可不簡單。

時至今日,江湖上仍然有虎爺的名號。

白鑫虎,過往在江湖,絕對是大佬級的人物。

他的武功也十分高。

並不是浪得虛名的人物。

這一番發威,直讓人心驚肉跳,膽戰心寒。

很多自覺得自己武功不錯的人,現在把自己代入到於和身上,只覺得自己下一刻怕就要死了。

白鑫虎看似老了,卻是老當益壯。

老而彌堅。

看似老了。

但卻是更加厲害了。

小瞧他,就會死。

一把刀上下翻飛,好似白光化虹,直往於和身上去了。

但這時,也是見證於和強大的時候。

他一把天命玉劍,每每當其面而迎之。

白鑫虎一刀劈過來,他就一劍迎上去。

然而,他的劍,自始至終沒有和白鑫虎的刀直接硬碰。

而是利用了貼平的原理,在白鑫虎鋒芒的刀下還擊。

刀彎,劍直。

於和就利用直比彎長的那麼一點點進行反擊。

一般來說,二人交手,要麼是一招一架,一來一往,你攻我守,我攻你守,這麼有來有往才像樣嘛。

又或者你用快劍,快攻。

不管對方什麼招,你要麼先發制人,要麼后發先至。

總之就是比對方快。

這也是一種路子。

但於和是怎麼做的?

不高天,不高地,就是比你高一線,就是比你長那麼一點,用同樣的招數路子,就壓你一條線的打。

讓白鑫虎的每一刀,都難盡全功。

他每一刀,使到了七八分時,就要收手換招。

倘若他不換。

那麼。

要麼他的手指被於和削掉,要麼他的手腕被於和刺中。

如此一來,就十分憋屈。

白鑫虎這才發現,自己是小瞧了於和。

看起來年輕輕的一個人,一定是為盛名年累,其實是個言過其實的人而已。

沒想到,他錯了。

可能這個叫於和的功力還有所不足。

但他的劍術卻絕對不容小覷。

一口長劍,直接壓着白鑫虎打。

不過,奇妙的是,這裏的人,好似對白鑫虎的安危並不放在心上。

他們哪怕看到白鑫虎落入了下風,也仍然只是在旁邊這麼看着。

馬呢娜小聲道:“他們那邊人那麼多,就這麼眼看着嗎?”

馬金蓮告訴她:“這些人太守舊了,仍然在玩過去的江湖規矩,殊不知時代已經變了。不過他們這樣守舊倒也是好,這給了我們機會。”

馬金蓮有一點沒說。

倘若這些人不守規矩,一起動手。

那他們是撐不住的。

縱然是於和,再大的本事,他頂多拖住一二三個高手,至於其餘的,他就無可奈何了。

好在。

這些人似乎挺守規矩。

也許。

是另一種意思。

這些人,看起來挺尊敬白鑫虎的,但其實並不想讓白鑫虎活着。

白鑫虎相對於這裏的諸人,資歷太老了。

其實他的武功也沒有太高到哪兒去。

仍然不過宗師境而已。

大家都是宗師境。

就因為你資歷老,就壓人一頭,憑什麼啊!

所以,這裏的人,在看到白鑫虎落下風時,沒一個人去在意,反而他們看戲一樣在旁邊袖手旁觀。

這是一種,哪怕白鑫虎會死,他們也不為所動的態度。

甚至他們就巴不得白鑫虎死。

在大羅,有一個權臣,他掌權超過二十年。

有人在旁邊拍馬屁說老大人好啊,這身子骨挺硬朗的,要是能再干二十年就好了。

這個權臣的兒子冷冷地說,幹了二十年,不知道得罪多少人,有多少人恨不欲其死,要是再干二十年,不知有多少人要造反了。

這話放置於此,也是一樣的。

白鑫虎這個人,太老了,雖然武功在線,但他的存在,仍然壓了別的人一頭。

就因為他在。

他就要壓人一頭。

那些人,武功和他差不多的,甚至可能有比他強的,這些人能甘心嗎?

其實,能想通於此。

馬金蓮是深有體會的。

她本人就是一個例子。

想當年。

曾經。

馬金蓮一個人就代表了整個馬家。

但她畢竟是一個女人。

一個沒有嫁出去的女人。

她在執掌馬家多年後,選擇了退下來。

為什麼退下來?

因為她發現了,自己主動退下來,也許會比較體面,不見刀兵,不必流血。

當然她也可以繼續高高在上的坐在馬家至高位置上,她能做,也能一直坐下去。

但到那時,就要流血,是要死人的。

而且那樣一來,她就不可能毫髮無傷的從這個位置上下來。

若有一天,她很可能會被人從上面扯下來。

那就太不體面了。

正是考慮到此點,她才選擇放手,順順噹噹從當年那個馬家的最高位置上走下來。

這樣她至少還能在馬家養老。

是整個馬家都要尊敬的祖婆。

馬金蓮得到過趙長安的指點,明白位高而不可久,久必生腐。

所以她當退也就順順利利的退下來了,沒有強求。

但這個道理白鑫虎顯然不明白。

他一腦殼的肌肉,除了修鍊,就是修鍊。

此地讓他保持了一顆赤子之心,雖然老了,也仍然顯得很天真。

他不爭權,不奪利,卻不知道,在不知不覺間,他自己卻成為了很多人眼中的肉中釘,眼中刺,絆腳石,不除之而不快的存在了。

最為要命的。

是那個女人。

那個已經成為妖怪的女人。

她毫無疑問是首領。

但是,這個首領,卻並不看重白鑫虎。

在她眼裏,白鑫虎可以是這個人,也可以是別的什麼人,終究也只是一枚棋子而已。區區一枚棋子,換哪個都行,只要它能發揮棋子的作用,至於別的,不重要。

因此,她默許了一切。

白鑫虎這樣一個大佬級的人物,卻出來干炮灰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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