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貝恩斯的到來

第14章 貝恩斯的到來

雪怪王太大了。

它一個就能破壞掉五靈門的五行刀陣。

這個五靈門的五行刀陣十分厲害,可以以弱敵強,甚至以少敵多。正是有了此陣存在,雖然看似被雪怪埋伏,但仍然擋下了雪怪的攻擊,沒有讓雪怪們第一時間把他們的隊伍衝垮掉。

可現在刀陣一破,整個局勢就大不好了。

祁青絲有一些懶洋洋的說道:“你不出手?”

劉醒非苦笑了一下。

他沒說話。

祁青絲這個女蛇妖太精明了。

這樣的人,聞一而知十。

說一句話她往後能猜出一百條證據鏈,所以多說多錯,乾脆不要說話。

他能說什麼?

說自己一出手,就會被人盯上?

這雪山上有他的大敵,有他也惹不起的存在。

他除非是拿到自己的墓藏,不然是不會選擇露頭臉的。

這時,於和已經來到雪怪王的身前。

一見於和,敢於親自跳到自己面前,雪怪王自然是勃然大怒,它毫不猶豫的就撲跳起來,五米高的身軀,這一跳起來,猶如大山壓頂。

於和毫不懷疑自己給撲中了會死的下場。

但他又豈會站在原地不動。

腳下一滑,人已經移開三米,提劍就向雪怪王砍去。這一砍,白花花的毛就被砍下來了無數。

但於和知道,沒破防。

劍器在對方的身體上,就像砍在了充滿彈性的膠皮上,根本入不得內里,反而每往下用力,就會隱隱然有一絲反彈性在其中。

皮毛皮毛,自己的一劍,竟然只能傷得這雪怪王的一點毛而已。

但於和沒有失望,他早預計了此怪難傷,現在一看果然不假。

不過無所謂,他是於和,一手劍法不是假的。唯一遺憾的,是他手中沒有一把神兵,不然說不得他真能宰殺這頭雪怪王。

天下兵器,分為普通品,中級品,高級品和極品,再往上,就是神兵。

普通品是普通人家的柴刀菜刀,中級品是軍中打造的足夠質量的刀劍,高級品是名匠打造出來的作品。

至於極品,是一個名匠打造作品中最體質的一個,十分稀少,但放眼天下,也不能說沒有。

只要有錢,總能購買一兩件的。

至於神兵,那就對不起了。

神兵有兩個特點。

其一,是一個大匠一生之中最巔峰最滿意的作品。

此作一出,終其一生,甚至其餘人,也再不可能打造出這件神兵了。

其二是神兵是有靈性的。

或為善,或為惡。

真正的神兵,不是人選神兵,而是神兵選人。普通人,神兵是不會回應的,只有認可的主人,神兵才會發揮它身上的靈性。

但是,奈何。

在江湖上,神兵永遠都是稀缺品。

這也是當年楊大小姐混入劉醒非他們之中的一個原因。

當時,劉醒非他們三個人,一人一把神兵,在楊大小姐眼中是多麼的豪橫。

事實上,一個江湖人,能有一把極品,就要高興的不要不要了。

至於神兵,純粹看命。

無數年來,神兵也隨之,一一消失。

有的是在戰鬥中真的毀滅了。

而且這往往意味着一次毀掉了兩把神兵。

還有就是主要或其親屬友人,把這神兵給陪隨墓主人一起下葬了。

不要小看此點。

一把神兵埋入土,土裏的地氣和陰氣會對神兵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

加上時間的變化,現在這年頭,即便是於和,也只能搞把極品劍器。

雖然不對破防,但畢竟也是劍器,狠狠一下,也是會讓雪怪王十分難受,或者說——痛。

至少,也是給它扎一個小紅點。

這讓雪怪王漸漸喪失了理智,它發怒了。

雪怪王發出怒吼。

它雙拳橫掃。

讓於和連連後退。

得虧了是於和,換一個人,此時已經死了。但就算如此,於和一個人也撐不了多久。

好在,這時,有人來了。

這不是一個人。

是一群人。

帶頭的一個人大叫:“發耶!”

一枚枚小銃炮的炮彈就打了過來。一下子把雪怪們的後方給擾亂了。

雪怪還在發懵,更密集的銃彈又來了。

轟輟轟。

頓時,三五頭雪怪倒下去了。

前前後後,大約十隻雪怪倒下,這個數字對雪怪來說是重大損失。

普通的長短銃對雪怪沒什麼用。

了不起打疼了,要死哪那麼容易。

但這是銃炮。

沾了一個炮字它就不簡單了。

哪怕是小銃炮,也是目前最新型款的重武器。

雪怪當然受不了了。

看着死傷的族群,雪怪王不甘的發出了咆哮。

於是,剩下的雪怪開始撤退了。

金奎哈哈大笑。

他大聲打着招呼。

“貝恩斯,你終於來了。”

貝恩斯也帶人過來。

他手下清一色都是西極傭兵,一個個長得牛高馬大,加上幾層的衣服一裹,整個人都和大熊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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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他們還帶了很多武器。

甚至還有銃炮和大量的彈藥。

貝恩斯先是在笑。

然後他就收了一張笑臉:“還好意思說,我們說好了的事,結果我們沒到,你就已經帶人上山,是不是想要反悔了?”

金奎理所當然道:“是你遲了,不是我不等你,你看看,這位是馬家的祖婆,這位是清溪劍派的於掌門,大家都按時到了,就你沒到,我能怎麼辦?我是江湖人,這江湖,最重要的是人情世故,我不能讓兩位跟我在山下沒個時日的等你。”

早早的,金奎就聯繫了貝恩斯。

坦白說,他也需要貝恩斯手裏的軍火,退一萬步說,也是需要這個人的力量。

時代不一樣了。

過去是看武功高手。

現在,武功高手在特殊情況下還不如一個新兵訓練出來的人,只要給他足夠的軍火。

所以金奎才無論如何也要請貝恩斯。

但正如他所說。

江湖最重要的是人情世故。

人家馬家的馬金蓮,清溪劍派的於和,這都來了,能怎麼辦?

約好的時間,你遲遲不來。

那就對不起了。

同時金奎也有想過,如果沒有貝恩斯,其實也不是不可以,冒得風險大一點而已。

畢竟,貝恩斯這種人,死要錢了。

好在,貝恩斯慢的其實不多。

他終究是趕上來了。

因為他其實只是慢了一點點,又沒有下雪,路上仍有痕迹,所以讓他跟上來了。

不過,不得不說,得虧是貝恩斯趕到了,這才及時打跑了雪怪。

方才的雪怪出來的怕不有五十個了吧。

這才死了十個不到,它們仍然還有足夠的數量。

仍然不可以大意。

“這就是雪怪,看起來就像是猴子。”

貝恩斯說著,挑了一個,帶到他的雪橇車上。

於和,馬金蓮,連金奎臉上都流露出了一絲不屑的表情。

他們哪裏看不出來,這貝恩斯已經貪婪到了連雪怪也想要帶走的想法。

這雪怪,說不得也是一種異種猴子,在世界上來說算珍稀品種,既然如此,就足夠值錢。

貝恩斯也感覺到了這些人很多的對他不喜。

但他才不在乎呢。

這些人不喜歡他很重要嗎?

賺錢才是最重要的事。

不過。

他仍然給出了一個建議。

“我們可能需要在這裏待上幾天,金,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金奎道:“我不明白,你什麼意思?”

貝恩斯道:“我知道你們的這些人好像不是很喜歡我,或者就是不喜歡我,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剛才這些猴子,難以置信這群猴子,但是毫無疑問它們是一個族群,如果我是它們,不會放棄繼續襲擊你們,與其在未來某一個不利的時間被它們偷襲,我個人以為乾脆找到它們,殺了它們,你覺得怎麼樣?”

貝恩斯有經驗。

他一眼看出這些雪怪是群居生物。

這樣的一群怪物,有兩點,一是它們不會距離太遠,在大雪山這樣的地方,你能指望它們跑多遠呢?

如果是族群,它們的駐地一定距離於此並不遙遠,只要細心,找一找就可以找到。

另外。

他說的擔心不是沒道理的。

這一次,他們殺了近十個大雪怪。

這些大雪怪會因此無動於衷,甚至開心快樂嗎?

不是的。

只要正常想一下,報仇才是最可能的。

所以在接下來的時間,這群雪怪暗中跟蹤他們,找機會偷襲,他是一點也不懷疑的。

可這就會給他們的隊伍帶來大麻煩。

畢竟,只有千日做賊的,哪有千日防賊的。萬一給這幫畜生找到了機會,那他們不是損失大了?

金奎是不想多事的。

他們這些人上山,食物有限,每一天都是珍貴的。

哪能隨隨便便就浪費時間殺什麼雪怪呢?

不過馬金蓮倒是心動了。

她打算借一波力。

“這個主意好,我們到時下墓,如果上面始終有這種畜生盯着我們,總是不好的,倒不如把它們找出來,殺掉。”

說到這,她看了一下貝恩斯。

金奎一下子明白她的意思了。

貝恩斯一夥,大約有十幾個人。

但運用了很多雪橇。

這些都是大車。

上面裝的除了物資就是軍火。

倘若他們的軍火太多,實力太強,會不會有些客大欺主?倒不如借雪怪之手,消耗一下他們也無妨。

一向信奉平衡理論的金奎頓時心動了。

“巴甫洛夫,你擅長追蹤之術,能找到它們嗎?”

巴甫洛夫摸出一個小酒瓶,隨便喝了一口說道:“這還用找,我哪怕用腳想都能想明白,它們一定是躲在這山洞子裏。但我要我要告訴你們,山洞子裏可大啊,裏面大不說了,和迷宮似的,進去就找不到道兒了。你們往裏面深入,自己也會迷路,到時能不能殺了雪怪不重要,能不能出來才重要。但如果你們不深入,又怎麼殺這些大雪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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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甫洛夫。

呵呵。

不要小看了他。

也許很多時候人們會以為這貨就是一個忠心耿耿的老酒鬼。

但他真的一無是處嗎?

不是的。

他精通追蹤術。

這不是在開玩笑。

尤其是在野地里,更是能一顯他的本事。

別以為這是大雪山,就不會有痕迹了。

事實上,在山下久了,他仍然能擁有過人的追蹤技能。

只是他技能太好了,觀一斑而知者眾。

所以有時他知道的還真多。

雖然很多是猜想,但即便是猜想,那也是沒錯的。

對於大雪怪,他又豈能不了解一些呢?

想要追殺大雪怪,開什麼玩笑,這些畜生要是好殺,早死絕了。

在大雪山這樣艱苦的環境下,仍然能生存下來,那都是不簡單的。

沒有兩手的,早就死光死絕了。

大雪怪竟然能發展出族群,這簡直可怕。

聽了他的話一說,馬金蓮也就縮了。

但貝恩斯不甘心。

“這樣好了,你們幫我,找到它們的地方,其它的就交給我的人了。”

金奎在猶豫。

他終究是需要貝恩斯等人軍火的力量。

剛才就是證明。

在面對大雪怪時,武功顯然不如這些西極軍火好使。

“可我們的物資補給有限。”

金奎道:“我們浪費不起時間。”

貝恩斯聞弦知雅意。

“呵呵,不過是一些物資而已,這樣,我給你們兩箱壓縮軍糧,你給我兩天時間,還有,找人幫我們找到那些大雪怪。”

說到軍糧。

金奎眼睛一亮。

別的不說,這貝恩斯手下人的軍糧那是真不錯,不僅有足夠的飽腹感,更是有着不錯的味道,比金奎他們自己準備的帶着鹽味的乾粉要好吃多了,聽說他們在軍糧里加了雞蛋,簡直奢侈。

不過,他仍然有些好奇。

“貝恩斯先生,我有點不明白,在這雪山上軍糧是何等的珍貴,你為什麼要花費這麼大的代價去殺這些大雪怪呢?”

貝恩斯笑了:“你就當,我一時的任性好了,如果因此耽誤了太多的時間,我會付錢和軍火來彌補諸位,畢竟就算這一次失敗了,也無關緊要,我們下山補給物資后還可以第二次,第三次上山,不是么?”

貝恩斯這一番話打動了金奎。

他欣然道:“歐凱,一言為定。”

金奎窮,發動一次行動,這吃喝的準備需要很大的一筆錢。

一次失敗,就要慢慢的想法子籌錢才好進行下一次行動。

既然貝恩斯站出來說他包了,那金奎何樂不為呢。

他和大雪怪們又不是親戚。

雖然貝恩斯一直沒說他為什麼一定要找大雪怪的麻煩原因,但這和他又有什麼關係。

至於貝恩斯。

他當然不會告訴這些人,大雪怪是多麼稀罕的玩意兒。

在西極,那些窮極無聊的有錢人,只要是稀罕玩意,他們什麼都要。

這些大雪怪,在貝恩斯眼裏,那就是刀樂爾。

是西極沒有的玩意。

無論是把它們殺了,做成標本,還是抓到活的,關到動物園裏,又或者收集它們的皮毛,牙齒,這都是能夠賣錢的事。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大雪怪能夠賣到的錢,比他的軍火還要厲害。

現在,也就是戰時,軍火還值一點錢。

但這些大雪怪,不好意思,什麼時候都值錢。

身為一個西極人,哪有看到發大財的機會卻無動於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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