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高山下的花環 十五(4)
頭一次給你寫這麼長的信,但仍覺話還沒有說盡。營里通知我去開會,回來抽空再接上給你寫。
玉秀:如果我在戰場上犧牲,下面的話便是我的遺囑:
當我死後,你和娘作為老革命根據地的人民,深信你們是不會給組織和同志們添麻煩的。娘只有我這麼一個兒子了,她本人也曾為革命做出過貢獻,一旦我犧牲,政府是會妥善安排和照顧她的。她的晚年生活是會有保障的。望你們按政府的條文規定,享受烈士遺屬的待遇即可。但切切不能向組織提出半點額外的要求!人窮志不能短。再說我們的國家也不富,我們應多想想國家的難處!儘管十年動亂中,有不少人利用職權渾水摸魚已撈滿了腰包(現在也還有人那麼干),但我們絕不能學那種人,那種人的良心是叫狗吃了!做人如果連起碼的愛國心都沒有,那就不配為人!
秀:你去年來連隊時知道,我當時還欠着近八百元的賬,現在還欠着六百二十元。(欠賬單寫在另一張紙條上,隨信寄給你。)我原想三四年內緊緊手,就能把賬全還上,往後咱們的日子就好過多了。可一旦我犧牲,原來的打算就落空了。不過,不要緊。按照規定,戰士、幹部犧牲后,政府會給一筆撫恤金,戰士是五百元,連、排職幹部是五百五十元。這樣,當你從民政部門拿到五百五十元的撫恤金后,還差七十元就好說了。你和娘把家中喂的那頭豬提前賣掉吧。總之,你和娘在來部隊時,一定要把我欠的賬一次還清。借給我錢的同志們大都是我知心的領導和戰友,他們的家境也都不是很寬裕。如果欠賬單的名單中,有哪位同志也犧牲了,望你務必托連里的同志將錢轉交給他的親屬。人死賬不能死。切記!切記!
秀:還有一樁比還賬更至關緊要的事,更望你一定遵照我的話辦。這些天,我反覆想過,我們上戰場拚命流血為的啥?是為了祖國人民生活得更美好!在人民之中,天經地義也應該包括你——我心愛的妻子!秀:你年方二十四歲,正值芳齡。我死後,不但希望你堅強地活下去,更盼望你美美滿滿地去生活!咱那一帶文化也是比較落後的,但你是個初中生,望你敢於蔑視那什麼“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的封建遺訓,盼你毅然衝破舊的世俗觀念,一旦遇上合適的同志,即從速改嫁!咱娘是個明白人,我想她絕不會也不應該在這種事上阻攔你!切記!切記!不然,我在九泉之下是不會瞑目的!!
秀:我除了給你留下一紙欠賬單外,沒有任何遺產留給你。幾身軍裝,摸爬滾打全破舊了。惟有一件新大衣,下兩年來我還一次沒穿過,我放在一個膠袋裡裝着。我犧牲后,連里的同志是會將那件軍大衣交給你的。那麼,那件嶄新的軍大衣,就作為我送給你未來丈夫的禮物吧!
秀:我們連是全訓連隊,聽說將擔任最艱巨的戰鬥任務。別了,完全有可能是要永別了!
你來信讓我給孩子起名兒,我想,不論你生的是男是女,就管他(她)叫盼吩吧!
是的,“四人幫”被粉碎了,黨的三中全會也開過了,我們已經看到了未來美好的曙光,我們有盼頭了,莊戶人的日子也有盼頭了!
秀:算着你現在已出了月子,我才敢將這封信走。望你替我多親親他(她)吧,我那未見面的小盼盼!
順致
軍禮!
三喜
1979年1月28日
捧讀遺書,我淚涌如注,我怎麼也忍不住,我號啕起來……
我用瑟瑟顫的手拿起那五百五十元的撫恤金,對梁大娘哭喊着:“……大娘,我的好大娘!您……這撫恤金,不能……不能啊……”
屋內一片嗚咽聲。在場的人們都已完全明白,是一樁啥樣的事生了!
戰士段雨國大聲哭着跑出去將他的袖珍收音機拿來,又一下擼下他腕上的電子錶,“砰”一下按在桌子上:“連長欠的錢,我們……還!”
“我們還!”
“我們還!!”
“我們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