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鳴冤鼓

第55章 鳴冤鼓

陳昊心裏有些怯場,卻不想被別人看出來,便伸手推了林深一下,林深再沒有猶豫直接便上手揍了他一拳;

陳昊不甘示弱,二人便扭打在了一起,因為已經下學,先生已經不在了,這會也只有三三兩兩的學生;

旁邊的人想要勸架,卻發現林深緊緊抓着陳昊不放手,那神情,彷彿要將陳昊打死才會罷休;

白虎身形比較胖,他上前直接抱住了林深,其他人也攔開了陳昊,這才阻止了更惡劣的後果;

藍興對林深說道:

“若再打下去,打死了他,你怎麼同嫂嫂交代”

聽到這話,林深才冷靜了下來,他擦了擦嘴角的血,對白虎和藍興說道:

“今日這事不要告訴她”

而陳昊也被人扶着走了,之後林深便回了家,再之後就是黃梨花知道的事情了。

黃梨花聽完之後便走了;

白虎有些顫巍問道:

“你說剛才林家嫂嫂的臉色是不是很難看,她是不是在生氣?”

藍興對他這隻長身子不長腦子的樣子實在無語,說道:

“換做是你,你不生氣啊?”

雖然嘴上這麼說,但是他還是有些擔心地看着黃梨花離開時的背影,

剛才嫂嫂問他們:

“若是日後需要你們倆作證可否願意出面?”

“當然願意”白虎想也沒想就回答;

藍興猶豫了一會也回道:“願意的”

得到回復的黃梨花好像下定了什麼決心一樣,那表情好像是要魚死網破那般;

希望事情不會鬧大吧,不然林深事後估計得找他們倆算賬。

.......

次日,黃梨花沒有帶着林深去陳昊家負荊請罪,而是一早上衙門敲響了鳴冤鼓。

擊響鳴冤鼓,縣衙必須要受理案子,但不是人人都敢擊響的,因為擊響之後,縣衙受理之前,鳴冤者必須要杖責二十大板,首先得去了半條命,其後才能進行正常的審理流程;

因為這架在縣衙門口的鼓很久沒有響過了,而今突然響起,縣衙的衙役都驚訝地出來查看,是誰這麼大膽子敢敲響此鼓;

不光如此,門口聚集了許多本來只是路過買菜的人,現在也因為鳴冤鼓響起,紛紛聚集在門口,看着黃梨花一下又一下地敲打着落灰的鼓;

“咚,咚,咚。。。”

聲音沉重而有序,瘦弱的身子因為要大力擊打鼓架已經有些疲軟,汗漬也從額邊流下;

許久之後,縣衙的大門終於敞開,裏頭的主簿大喊:

“何人擊鼓,可知擊響此鼓的條件”

黃梨花停下手裏的動作,朝裏頭同樣大喊道:

“民女黃梨花,狀告城東陳家陳昊誹謗之罪,願受二十大板,以期縣衙能給民女討回公道,還民女清白!”

字字句句,鏗鏘有力,那主簿也有一瞬的恍神,隨即他擺手,讓人架着黃梨花進來:

“那便先受刑吧”

二十大板,不多不少,行刑的人是一個粗漢子,力氣大,絲毫沒有鬆懈,板板結實;

黃梨花愣是一句都沒有喊出聲,林深那紅腫的臉,那不願說明原因的為難,上次橋邊那些男子對她的隨意指摘,印在腦海里,板子落下的那刻,逐漸加深;

她之前只知道顧及自己,想到只要自己不在乎,便可無謂流言蜚語;

但是如今,已經影響到了林深,他將來可是要科舉入仕的;

她也曾答應過林曇,一定要將林深送入洛都,若是因為她而有損林深的名聲,她是斷不可能答應的!

她的意識也逐漸開始有些模糊,在最後一板子落下之後,她長嘆了口氣,總算完了;

衙役將她扶到公堂里,人群里突然傳出一聲:

“嫂嫂!”

是林深,他想衝進堂內,卻被門口的衙役阻攔了,只能在門口乾着急的看着;

此時的陳一暉得到消息也匆匆趕來,卻發現來晚了,黃梨花的板子已經挨完了,這會已經在公堂之上了;

“肅靜!”

縣令在台上拾起木板重重敲了幾下,嚴肅喊道;

待周遭都安靜之後,他低頭看下半趴在地上的黃梨花:

“黃梨花,你有何冤情?”

黃梨花難受地咽了口口水,抬眼說道:

“稟大人,民女乃林氏之婦,目前經營兩家食鋪,本該是一個寡婦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好事,卻被人誹謗說是爬上了男人的床,才得以開了新的鋪子,靠賣了自己的身子,才得了本錢!”

黃梨花的話十分直白,沒有一絲委婉和修飾;

人群中已經傳來了驚呼聲,只是不知這驚呼聲是驚訝於她的勇敢,還是嘲笑她的“不知羞恥”;

縱然那縣令坐鎮陝地幾十年,看過大大小小的案子無數,也被這直白的語言,粗俗的話語驚愕住了;

那主簿記錄的筆一時間都不曉得該如何下筆,驚訝地看向跪在地上的黃梨花;

縣令最終還是消化了她的話,鎮定問道:

“那你的訴求是什麼?”

“民女想要狀告那城東陳家陳昊侮辱誹謗婦女之罪,按我朝大越律法,誹謗他人者,散播謠言者,輕則五十大板,罰款千兩,重則處以流放之刑,沒收家產”

在遠處聽着這些的林深一臉震驚,難怪昨夜嫂嫂同他借去了《大越律令》這本書,屋裏的燈久久未滅,她是看了一晚上的律法;

黃梨花此話一出,人群再次沸騰,他們真是活久見了,第一次聽到了鳴冤鼓響起,今日又第一次聽到這個誹謗罪;

雖然律令是有這條規定,但是因為用的人極少,大家也很少知道這條律法實際對犯罪者十分的嚴苛;

因為當朝者都不喜歡散播謠言的人,故而在制定這條律令的時候,最重的責罰是按照重罪執行的;

但在這個主要還是男子為尊的社會,因為污言穢語,流言蜚語而被中傷的大多都是女性;

不論真假,哪個女子敢因為別人說了她兩句不好聽的話,就上衙門喊冤的呢?

且不論喊冤之後會不會有個滿意的結果,在這審判的過程,要將過程明明白白地陳述;

大越的女子鮮少能在眾目睽睽之下,敘述完整件事情,這其中涉及的難堪的話語,她們甚至不敢再次重複,彷彿那樣便是重新撕開了傷口,便是將臉面丟棄;

那被社會所賦予的羞恥感讓她們失去了站在公堂的勇氣;

而如今,這道律法就像被啟用了一般,這樣的狀告在陝地是前所未有的,他們算是看到了狀告此罪的第一人:黃梨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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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嫂,我們才是唯一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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