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預言
如果失去一顆眼珠能像失去一顆珍珠一樣簡單就好了。遺失的東西,再怎麼找也找不回來,時間長了也就放下了,淡忘了,說不定還能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哄自己買一個新的。
但遺失的身體卻不一樣。他不是失去了眼睛,而是長出了新的一部分。一個傷疤,一個坑凹,頂替了他眼睛的位置,是嶄新的流血的肉。他永遠不可能失去它,想扔也扔不掉,想擺脫也擺脫不了。只要他還活着,就永遠要活在這個小小的坑凹里,只要他還需要對鏡自照,第一眼逃不開他乾癟可怖的眼皮。
人活到這個地步,為什麼不能去死?至少人死了會爛成一具白骨,沒有人會知道他的臉是什麼樣子。
反正他的腿他的眼都已經死去了。
陳清煜控制不住地想死。他想到死,就想起他殺過的人,心中悲涼。好像自己在經歷的只不過是一種因果報應——在他炫耀似的,把自己視作仇敵的兄弟殺死時,已經親手種下了因,很快結出如今的果。
他有時慶幸自己至少沒有死的那麼不堪,有時又覺得他還不如就那樣死了。
兩個他正在互搏着。
很多次,在角斗的最後,他會想起自己手中的信,最後一張還沾着桑仡人的血,信紙被浸透成皮革一樣的褐色,微微皺起來,拿着比他皇姐送來的其他信紙都沉。那是他戰利品的最血腥也最有成效的部分。
他還不甘心去死。他自己和自己的角斗分不出輸贏,但他和自己那個桑仡“兄弟”的輸贏已經明了了。他還沒有享受過勝利的喜悅快活。
況且,他死了,他皇姐也永遠不會知道。她可能還在傻傻地等着,等她的皇弟寄來回信。
他不允許自己做失約的,讓陳嘉沐落淚的那一個。
他活着,還有機會回柳國。回柳國,就還能見他的皇姐,聽到他能完全明白的,故鄉的語言。
他像一隻候鳥一樣期待溫暖的風,卻踏上了和候鳥完全相反的路途。
現在,他當然也渴望着一個回去的契機,只是不知道該怎麼回去了。
一個人,砍去四肢要被稱作人彘,那他現在算什麼?
陳清煜也很難說得清楚。
他換好了眼睛上的布,又暫時強迫自己把身體的不適拋之腦後。使者等着他整理好衣裳,近前來,教他一些簡單的桑仡話。
陳清煜的一天就是這樣。無聊,漫長。但今天稍稍不同,他的侍女等着使者給他講完基礎的語句,湊過來說了幾句話。
他翻譯道:“你的東西,還幫你保存着。”
陳清煜下意識地問:“什麼?”
他看使者指了指自己的眼珠。那雙桑仡人的手,凹凸不平地佈滿許多繭子,伸出的手指卻似短箭一樣,又扎了他一次。
他知道柳國的太監有一種噁心的習慣,切下來的東西要放在罐子裏保存着,等待什麼時候死去了,或者出宮了,可以把那東西領走,帶回家,帶到墓里去,相當於一個完整的人。
怎麼,現在他也要像太監存根一樣存着自己的眼睛嗎?
陳清煜知道自己的臉已經發起熱來了。不是害羞,而是憤怒的,但這個屋子裏,罵誰都是白費力氣。他仔細想了一會兒,妥協道:“給我看看。”
他的侍女懂得了,點了點頭,過一會兒,拿過來一個很小的水晶罐子,罐子裏裝滿一種透明的液體。
液體之中,是他的眼球。
陳清煜沒有做好看它的預備。
他以為,桑仡保存身體的辦法,和那些柳國的太監是一樣的:是把切下的東西埋在一種灰里來保證它的不腐。這樣,他撥開灰燼的時候,還能做一做準備,不至於突然嚇一跳。
但桑仡不是。擱在水晶罐子裏的,簡直是做一種展品,在向他展覽着,帶給他功績和地位的被摘除的眼球。
人也會被自己身體的一部分嚇到。離體的物件,到底不是他熟悉的樣子。這樣封存着,隔着清澈的液體,更是陌生噁心。
陳清煜沒有接過那罐子。他只是盯着,死死地看,恨不得自己的眼睛裏能發出一束光,把罐子裏的東西點燃了,燒的一乾二淨才好。
這樣的罐子,他之前見過的,也用過,裝的不是他的眼珠,是一顆他父皇賞賜的夜明珠。
他非常喜愛,把玩許久,做了決定,把那小玩意轉送給了陳嘉沐。
現在,就連他自己的眼睛,也是作為一種賞賜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