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第二十八章(1)
根據丁力和歐陽雲的供述,我們在玉淵潭公園的后湖東岸,打撈到王少懷的黑皮包,從中找到管叉及丁力作案時穿戴的衣服、手套等物品。***
至此,丁字街血案真相大白。
我逐項填寫了結案報告,將這一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不久,檢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一個月後,法庭宣佈了判決:
丁力因故意殺人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2條第53條第一款之規定,判處死刑。
歐陽雲的行為已構成包庇罪,因節較輕,免於刑事處分。
當張處長告訴我這一判決時,我問:
“丁力上訴了嗎?”
張處長搖搖頭。
我長長地嘆了一口氣。
我又問:
“歐陽雲呢?”
“已經釋放回家了。”
我剛要拿起電話,想把這一況告訴姐姐,電話鈴突然響了起來。
是車道溝派出所打來的。
“什麼?……”我大聲叫着,“你說什麼?”
“歐陽雲自殺了!”電話里又重複了一遍,“在她自己家裏。屍體……”
“……”
我說不出話來了。
電話里還在講。
我已經聽不清是在講什麼了。
貓頭鷹,你這是怎麼了?
我終於聽清了——
一聲凄厲的、令人血液凝固的慘叫聲,似乎從很遠、很遠的地方傳來:
“咔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