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送我走上離開你的路(5)
我向著這個方向努力,特別有動力。來呼市四年了,我沒談戀愛,真的,倒不是想釣一條大魚,而是真的沒有時間。我一直在上各種培訓班,省吃儉用,把能存的錢都存起來。我連家都捨不得回,因為捨不得花錢。你看見我穿的衣服,說我時髦,那是因為你不知道,這樣的衣服我只有這一套,還是因為今天要跟你見面才捨得穿出來,而且,全身上下加起來,你信嗎?連300塊錢都不到,都是在小店鋪里買的。
我最後一次見他,也是穿着這套衣服,在今年春天。也是他來呼市。他說是來給學校買一些教學用具和參考書,其實,我知道,他是來跟我告別的。上一次他回去之後,我們之間的聯繫就更少了,我幾乎不給他回信。他給我打過電話,我也只是三兩語。他來了,我還是讓他住在老地方。那天晚上,我跟他說,第二天我要上早班,不能送他了。他默默地坐着。然後,拿出一個傻瓜照相機,他說:“這個相機是為你買的,送給你吧。我留着,也沒什麼用處。你別嫌落後。”就在他說這話的時候,我忽然有一種新仇舊恨湧上心頭的感覺,我想起來好多事,當年我們在老家怎麼一起研究課本,雖然就是一個小學二年級的課本,我們怎麼一起進城,他怎麼給我買書,我坐在破舊的教室里,他給我念瓊瑤小說,他給我買那種厚厚的羊毛圍巾,冬天特別冷的時候,他把手在火爐上烤熱了,雙手捂住我的耳朵讓我暖和……一下子全想起來了。而且,我還想到了我們曾經有一個晚上在一起,差一點就那樣了,要是真的那樣了,可能我已經是他老婆了,但是,當時他放棄了,說要等到我嫁給他,不想讓我後悔。結果,他這一放棄,就成了一輩子的放棄。
他拉着我的手,我坐在他旁邊。他忽然變得特別溫柔,他問我:“你說,我是不是傻啊?所有的人都告訴我,你不會回來了,你現在跟我不一樣了,你已經看不上我了,可我還是特別喜歡你,忘不了你。我老是幻想着有一天你會回家來,還是願意跟我在一起教書。我是不是傻啊?”
那天,我哭了。我不知道自己想說什麼,但是,我覺得我自己非常不好,我變了,我已經不是當年那個跟在他身後、站在呼市的馬路邊上生怕被汽車軋死的女孩子了,我現在要天天洗澡、還要做美容、買時尚雜誌、上網聊天,我已經完全不能適應過去的生活,我回不去了。我向我一定曾經愛過他,可是,從今以後,再也不會去愛他了。我想起他把全部的積蓄交給我,讓我好好學習、好好長見識,他送我走上了這條路,可惜這條路是一條讓我離開他的路啊。如果當初他霸佔我,就是不讓我走,我可能就真的沒有今天了。
我還是拿出了那2000塊錢,那個信封都快爛掉了。我說我有錢了,至少比過去出來一無所有的時候有錢了。他還是不要。他說他沒有給過我什麼幫助,這個就算是一點心意吧,當初,他也覺得不能給我任何幫助,惟一能做的就是在我想離開家鄉的時候,鼓勵我,不拖累我。他說像我這樣嚮往天空的小鳥,不應該被一個他這麼平庸的男人剪斷翅膀。
我感動,是真的,我負疚,也是真的。但是,我也真的無可奈何,我們的世界已經不一樣了,過去的好,只能是美好的回憶。
他走了。留下了傻瓜相機和錢,沒留下一句埋怨的話。
我妹妹告訴過我,他曾經被老家的人嘲笑,說他傻,放在身邊的女人要送出去,這下讓人家甩掉了。別人說我不好,沒有感,自私自利,貪圖虛榮,他從來沒說過我一句壞話。而且,他要結婚了,對方也是我們家鄉的人,跟他一個村子。
每每告訴我這些那天,我一夜都沒睡,我想我大概真的不是一個好女人,可是我錯了嗎?我只不過是想改變我的處境,憑什麼我要一輩子守住那個窮困的家鄉呢?
伊秀停下來,一雙大眼睛黑白分明,那裏面卻盛滿了困惑和委屈。
我忽然想起早年看過的一部電影——《蒂芬妮的早餐》。那個美麗的霍麗從鄉下來到紐約,從說話的口音開始改起,把自己訓練成城裏人,最終要在這裏生根。有一天,一個老實巴交的男人出現在公寓門外,憂傷地凝視着她,一看就是大半天。這是一名安分守己的獸醫,他愛她,曾經收留她和她可憐的弟弟,她曾經為了報答他而與他成婚。他想帶她回到鄉下,日子不會太奢侈,但也一定能安逸。但她最終還是把他送到車站,讓他一個人回老家。她哭了,當他叫着她原來那個土裏土氣的名字“雷美”時,她哭着,用標準的、紐約優雅女子的腔調告訴他:我知道你愛過我,至今還愛我,但我已經不是那個雷美了,再也不是了……是啊,眼前這個時髦的霍麗怎麼可能重新變成照片上那個扎着兩條辮子的雷美呢?怎麼可能呢?於是,他接受了現實,黯然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