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學生何時走出同居誤區?(2)

2.大學生何時走出同居誤區?(2)

思考之二:高校管理者該如何應對

對於目前30歲以上的大學畢業生來說,“大學生同居”還是一個新概念。現任石油大學(北京)黨委副書記的蔣慶哲博士16歲上大學,“那時就只知道玩兒命學習,談戀愛的同學少,很少有人談及同居。”

據了解,現在,高校對大學生同居的態度仍然是“不準”。學生守則明確規定:學生公寓不準留宿異性,更不用說准許同居了。

然而,高校校園不可能像過去一樣完全承擔所有學生的住宿需求,作為後勤改革的方向,住宿交給社會乃大勢所趨。筆者在採訪中獲悉,在北京部分高校,大學生只要向學院或系提出申請,經學生管理部門同意,履行審查登記手續,就可以搬出學校宿舍。京郊一所高校的學生處長說,學校已有個別學生徵得系、學生處、家長同意,租住校外房屋。這些人部分要應對考研,找個安靜的地方複習;有的則是不習慣宿舍集體生活。但據筆者了解,確有大學生租房是為了“談戀愛方便”。大學生一旦搬出校園,就意味着離開了學校的監控視線,少數男女大學生便走向了同居。該校最近處分了兩名學生——女生先離開校園租房,和她處於熱戀中的男生隨即搬了進去,成了“同居一族”。

事實上,高校後勤社會化已不可逆轉。怎樣在這一背景下對大學生教育管理也是高校面臨的新課題。多年從事學生管理工作的蔣慶哲博士認為,這一現象理論上值得探討,“大學生同居學校不能提倡。但問題是,不提倡不等於能硬性杜絕。管理者應該在新形勢下重新審視這一問題,讓更多的大學生能夠走出同居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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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風集(卷二)(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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