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次相遇(1)
秋天,有雨的季節。***每一場都讓人記得刻骨。
透過公交車窗,幻燈下匆行的路人,在斜織的雨中,蔓延成了一幅17世紀的油畫,真實中,散着虛幻。
點燃一支維珍妮,卻現臨座投來異樣的目光,男人就不可以抽女士香煙?心裏想着。其實,並不喜歡維珍妮,只是喜歡靚吸維珍妮的樣子,慵懶,而又不失秀逸,我也只是想回味一下煙草淡淡的味道,讓我覺得靚一直在我身邊。靚是我以前的女友。
三年前,我們分手了,沒有爭吵,甚至沒有道別。只是她不再聽我的電話,不再回我的信。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因為我們有太多不同的思想。我不喜歡變遷,戀舊;靚則是銳意進取的那種,時刻想出去闖一番事業。因此,我並不怪她,只盼望她能夠成功,但她的離去,讓我感到了痛,痛入心髓。
三年來,我一直給她寫信,這已經成了我的一種習慣,儘管她從不回信。也許她此時正漂泊在另一個城市吧!
一陣熟悉的望one沖入我的鼻腔,打斷了我的思緒,靚也用這種香水的!於是我在車廂努力尋找。一個背影在進入我的眼睛通過大腦皮層傳入大腦的瞬間,幾乎讓我顫抖——靚!但當她回過身來時,我卻現不是,她與靚有着不同的氣質,但隱隱有靚的影子,且同樣吸引人的目光。我近乎無禮的注視着她,雖只有幾秒鐘的時間,但還是被她察覺了,緩緩低下了頭。我扭頭望着窗外,但還是不經意間向她望幾眼。這讓她把臉扭向了別處,只留給我側面。粉紫色上衣,棉質休閑褲,隨意中透着高雅,在這個陰雨綿綿的季節,給人一種獨特感覺。望one的香味一陣陣傳來,恰到好處的用量,自然中透着誘惑。在這個年代,已經很少人用這種香水了吧!
原以為它只屬於靚。
我從余光中現她在注視我,幾秒鐘后,她又深深的低下了頭。是在指責我的無禮吧?我猜測。
下車了,我依然站在路邊,注視着漸漸迷離的車尾燈,腦中,是那個模糊的背影,還有那淡淡的香。細雨落在鏡片上,如在夢中。
黃昏盡頭,雨依然。
不知不覺中,已到了自己的家中。扭開燈,為自己沖一杯咖啡。我一向不喜歡虧待自己。在咖啡還不能入口的時候,我打開了音樂,thebeatles的yesterday。我喜歡披頭士的音樂。記得我的第一張披頭士,是靚給我買的,在吉祥鳥。
又想起靚了!於是,我換成了nirvana。科本的聲音,時而純凈的象天使,時而能撕碎我的心臟。科本死了,我還活着,所以我成不了科本,我演繹不了複雜的人生,我只想單純的活着,因此,我害怕變遷。
現在,我的生活一團糟,因為靚不在了。這是真正的原因嗎?我自己也不知道,也許是,寂寞?我終於成了一根空心的稻草,在黑暗中獨自沉默。
拿出一個潔白的信封,在背面寫上。
靚,你還好嗎,我好想你。韜。2003年9月20日。
翻過信封,貼郵票,封口。在右下腳寫上299,馬上就到地300封了。
這樣做只是想找一種不寂寞的理由,一份寄託,使我在這不變的生活中感覺自己還活着,或者,感覺靚還不曾離我遠去。
拿着信封來到大街上,雨還在下,很清涼。
暖暖的路燈裹在柔軟的雨絲里,燈光照在划落的雨點上,再隨雨點划落到臉上,浪漫,浪漫的全心全意要滲出憂傷。
一個人承受不起這麼多浪漫,於是我加緊腳步。
把信投入郵筒,漫無目的的走着,卻走進了一家別緻的西餐廳。
冰激淋,謝謝。幾乎不用思考。
冰激淋送來了,vanilla,有清幽的香味。手機,這個被我遺忘的現代文明突然響起。是三木的號碼!
喂!
我馬上就要回來了。
這次又去了什麼地方?
武夷山,見到了南國的雪景。
什麼時候到家?
十幾天吧,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