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片商與媒體共同合謀的炒作鬧劇(1)
上海的一家主流媒體記者在報道中稱,收到由深圳某酒店工作人員提供的三張演員印小天和曹穎在深圳某酒店開房的“親熱照”,據酒店工作人員說,印小天和曹穎就住在酒店相鄰房間,平時兩人親密無間似侶同出同入,而當時印小天和曹穎正在深圳的《律政佳人》劇組拍戲,讓人深感疑惑的是,剛剛報道出來,緊接着這三張照片便在網絡上廣為流傳了,“而印小天本人對此事的態度也是支支吾吾”,“不願正面作出澄清”。***印小天為什麼對此事的態度不明朗?為什麼不願正面作出澄清?這成為這一事件的一大疑點,媒體開始懷疑印小天與曹穎配合《律政佳人》劇組炒作新片,而這三張照片更被指為是《律政佳人》的劇照。
這三張照片究竟是不是劇照?先有關專業人士肯定了照片的真實性:“這些照片應該是在正常的拍攝狀態下完成的,儘管拍攝者故意把照片處理成模糊狀,但角度和站位都明顯不是偷拍而成”,照片“被故意虛化,給人視覺上造成一種偷拍的假象”,看來這些照片不容置疑就是劇照,想想就明白,誰會在偷時讓別人站在身邊拍照?就連負責該劇宣傳工作的劉小姐也承認這幾張所謂的偷照確實是劇照;既然是劇照,又是誰提供給了媒體並且又到了網上?劉小姐解釋是因為當時沒有清場,“可能有外人混在裏面拍了照片”,殷謙認為這明顯就是一個謊,除了有意為之,除了他們劇組的內部工作人員,誰還能夠混進“裏面”,在劇組的攝像機下光明正大地偷拍?又如何能得手?《律政佳人》劇組死不承認這是他們的炒作,他們堅稱對這部戲非常重視,“導演編劇都抱着認真的創作態度,不屑於用這種方法來炒作”,真是背着牛頭不認贓,從未見過賊被捉住后承認自己是賊的,不管是印小天和曹穎炒作還是劇組在炒作,總之這種把大家當傻瓜的失敗的炒作,更說明了如今的演員或電影、電視劇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惜一切地玩弄着惡俗的手段。
在這樣一個商業化的時代,一切都是商品,一切都在“向錢看”,對於作為藝術形式的影視劇來說,名氣同樣也不例外,名氣越大就意味着影視作品越具有商業價值。市場化是影響當代影視文化展和變化的核心問題,市場化對當代影視文化展的影響遠非任何程度的外部衝擊可以形容,市場化最終導致的將是“影視生產機制”的巨大變化,這不僅意味着影視地基的重大變化,而且還將導致“影視場”的嚴重傾斜,造成當代影視文化生產關係和生產模式的巨大變化,這勢必會從根本上限制影視作為藝術形式的自身展,就因為當代一些影視作品過於市場化,才產生了許多缺乏深沉的現實感、嚴肅的道德內容和豐饒的詩意的失敗之作,這些影視作品就是像清晨草葉上的露珠,雖然在朝陽下熠熠生輝,但它們畢竟不是寶氣璀璨的珍珠,如果中午熾熱的太陽一出,它們便會消失的無影無蹤。
劇組為了宣傳自己的新片,適度的炒作也無可非議,有了好的電視劇,提前讓大家了解,讓大家關注,這沒有什麼不好,但是通過惡俗的手段去炒作,追求炒作效應,這就不大妥當了,比如說炮製緋聞,這真的是很丟人,明明沒有的事說的跟真的一樣,給大家傳遞虛假的信息,如果當事人不知,這還會傷害到他們的感或人格、甚至尊嚴。宣傳的方式很多,比如開新聞布會,通過正常的新聞布會來達到自己宣傳的目的,這同樣能收到預期的效果,而且並不讓人覺得“很丟人”,殷謙認為無論名氣還是人氣,都不是評價影視作品或這演員的有效尺度,張國立為了宣傳新片,因為勞累過度暈到在布會現場,不但達到了宣傳了的目的,還贏得了大家的尊重,這不正是一個很好的事例么?所以說,宣傳或炒作都應該有個適度感或分寸感,這無論在生活中還是在藝術中都是至關重要的,殷謙覺得只要有了“度”,就能在種種對立因素之間維持一種平衡關係,否則就必然要陷入迷失狀態甚至“危險”境地,這個時代幾乎在一切方面都把事做過了頭,所有的事只要和“”和“性”掛上勾就能紅遍世界,所以這是一個“一脫成名”的時代,為了獲得市場聲望資源,多少人在厚顏無恥地扒光自己的衣服,多少人在厚顏無恥地在鏡頭下“**”,人似乎沒有了真正的價值觀,似乎喪失了真正的感,它導致的後果是價值觀的嚴重傾斜和感的普遍畸形,即使那些演員和為人們提供着精神食糧的藝術家、似乎都很難擺脫時代的消極影響,精神上多多少少都有着由病態的時代生活導致的精神病變,更多的時候,他們通過影像把“性”變成商品,開始自覺地為滿足**化的消費需求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