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威脅着新聞的純潔和規範?(1)
《廈門日報》援引台灣媒體報道稱,“繼藝人吸食大麻風波后,台灣檢警單位最近將矛頭轉向調查海外賣淫集團,現近20名島內女藝人及模特兒牽涉其中,調查名單中包括蕭姓女藝人以及選美出身、深受富商喜愛的女藝人等。”新聞布后引起震動,很多網友紛紛表評論譴責藝人作為,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事突然有了新的轉機,第二天便有新聞報道說,布這條消息的媒體記者只是聽一位香港夜總會的老闆娘爆料,“老闆娘為了顯示自己人脈廣,添油加醋扯出很多藝人的名字”。據此,不少台灣媒體前往警方求證,但得到警方的回應卻是他們對此事竟然是一無所知,因此台灣當地媒體更是普遍認為,該周刊報道的內容很多屬於杜撰。
在商潮迭浪、明星爭寵的當今媒體環境中,明星與媒體計功謀利的惡劣行為多有生,特別是港台媒體擅長炮製假新聞以吸引讀者或觀眾,以增加媒體知名度或提高刊物行量或電視傳媒的收視率,這起“台灣女藝人捲入海外賣淫案”假新聞的炮製,在殷謙看來,這根本就是一場性質十分惡劣的炒作事件,明星與媒體之間進行“雙贏”的合謀合作,成為名副其實的“經濟利益共同體”。有些明星在人氣低落的時候,甚至需要為自己的作品需要聚集“人氣”的時候,便千方百計地製造轟動效應,說幾句“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話那都是家常便飯,比如台灣藝人孟廣美公開羞辱內陸人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另外故意向媒體爆露自己的感**也是一個達到炒作的好辦法;最可怕的是這些藝人主動去找媒體,並與媒體達成協議,由媒體操盤運作,如果不爆出什麼驚天大料來,那就不足以實現藝人炒作和媒體收入“利益均沾”的“合謀”,媒體與明星大膽無恥的合謀,編造事件憑空虛構出來的“新聞”,其實都是虛謊,都是對真實的誹謗,他們熱衷於自我主義和虛假,把“新聞”當做任性、隨意的杜撰,嚴重地破壞着新聞行業的秩序和規範,嚴重地損害着讀者和觀眾的精神,無地愚弄着讀者和觀眾對真實新聞的知權。
在這個“合謀”的背後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是巨大的、有害的,正因為有了港台媒體娛樂新聞的膽大妄為,內陸的一些媒體娛樂新聞便開始紛紛效仿,躍躍欲試,從去年到今年的內陸媒體所布的娛樂新聞報道來看,已經露出了車轍馬跡。本來有着良好面貌的內陸媒體的娛樂新聞報道,如今被港台媒體的大膽作法“熏陶”得面目全非,報道消息時也顯然過於任性和自由,既不受本身規律的約束,也不受它所利用的素材的制約,它們把穿鑿附會的杜撰當做法寶,沉溺於近乎胡亂語的新聞報道的狂歡中。
殷謙認為,真正的新聞報道是一種積極的精神現象,它把科學精神和民主理念以及人道原則當做自己的靈魂;它敏銳地感受着時代的痛苦,現時代生活中的問題,並將這些痛苦和問題,轉化為具有感染力和影響力的藝術形象,通過這些形象來影響大眾繼而推動生活向更加文明的境界前進。然而現在大多新聞是沒有這些現代性的價值理念和精神指歸的,它和光同塵與時俯仰,完全是一種被“時代生活”的“陰影遮蔽”的“新聞寫作”,是一種迎合“時代趣味”的“新聞寫作”,在政治異化一切的時代它是政治的工具;在商業價值主宰一切的時代它又把自己變成商品;現在看來,我們時代的“新聞”主要是一種異化形式的商業化“新聞寫作”,它追求行量和收視率,並把經濟效果置於新聞價值和道德效果之上,放棄了新聞媒體對意義和深度的沉思與追尋。
對這種新聞報道來說,評價新聞和記者的尺度不是精神性的而是物質性的;不是內涵性的而是形式性的;不是質量化的而是數量化的,幾乎是用它那種遊戲的、滑稽的和流行主義的精神使純粹現代主義嚇人的嚴峻變得墮落,在對商品形式的模仿中它成功地增加了市場所產生的更加有害的嚴峻。在殷謙看來,現在的大多數新聞,尤其是娛樂新聞,在港台媒體的影響下已經變異,這些所謂的“娛樂新聞”不僅不給人的精神生活提供一種解放性的力量,而且還瓦解人的生存意志和內在激,使人在對感官體驗和物質享受的沉醉中喪失對靈魂品質和精神生活的敏感和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