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唐叔虞啟以夏政

第2章 唐叔虞啟以夏政

唐國,即在今天的山西太原一帶,當然,也有人說是在山西南部的翼城、絳縣一帶。

這個我們不糾結了,反正這是一塊挺好的地方,地處黃河、汾河以東。

要糾結的是,這個一百里,是什麼概念?

按周制,以8尺為一步,300步為一里,古代的一步相當於現代的0.231米,一里也就相當於現在的415米左右。

到了清光緒年間,以五尺為一步,兩步為一丈,180丈為一里,一尺相當於現代的0.32米,一里就等於576米。

民國時,具體是講1929年時,政府嫌一里為576米麻煩,乾脆去掉了尾數。於是形成了現在我們都知道的一里即500米,這個裏便成了華里。

那當時唐國這個100里,難道是按長度來算么?還是東西100里,南北100里,佔地一萬平方里?

這樣的計算方法肯定有問題,因為當時所謂的諸侯國,並非是現在我們概念中的國家,而是指一個城邑。

佔地一萬平米里的城市,在那個年代,是不可能的,甚至現代社會,也是沒有的。

筆者認為,當時的這個封國50里的里,不是指長度單位,可能是指人口數量單位。古代五戶為一鄰,五鄰為一里。

即,一里相當於二十五戶。

從分封的意義來講,當時全世界的土地那麼多,有大量的不毛之地。但人口卻極為缺乏,相比於土地,人口的意義更大。

天子要封給大臣的,應該是按人口計量的土地,即100里相當於分給大臣2500戶的人口。

如果這個說法成立,那當時唐國是一個食邑二千戶多點的諸侯。

關於封地,按周禮,公侯伯子男這五等爵位相對應的土地是公侯皆百里,伯爵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那天子自己直屬的有多少呢?

天子是一千里。

當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從土地所有權角度講,全天下的土地都是周天子的。這裏講的是周天子的直屬土地。

在周王朝朝廷中的卿大夫也是有食邑的,卿的食邑相當於侯爵,即百里封地。大夫可以享受到相當於伯爵那樣的封邑,七十里。

有的小小國,不足五十里,天子的法眼也不想看到,或者說天子根本管不過來,那便指定由附近的大諸侯去管理。

這種小小國,便叫附庸國。

當然,到後來,許多附庸國哪裏還需要周天子指定,而是由大諸侯自己奮鬥來的。

具體途徑嘛,就是強食弱肉。

但是,周成王分封的唐國,與原先被滅的唐國,是完全不同的兩個諸侯國了。

原來的唐國,是堯帝後裔所建,屬於夏王朝舊地,侯爵,祁姓,在大商王朝時延續存在着。

大周王朝建立后,當然也承認了唐國的存在。

但是,唐國後來卻反叛了大周王朝,於是被滅。

唐國公族被迫遷到了大周王朝的統治中心附近,即今天的陝西西安東,建立了杜國。

後來,春秋開啟不久,杜國被秦國所滅。

一個過家家的遊戲,催生了一個由大周王朝的王子建立的新唐國!

應該說,唐國所處的地理位置是非常不錯的。

我們知道,在傳統農業社會,河流是極其重要的,文明往往誕生於大江大河,如黃河催生的是中華文明,尼羅河催生的是古埃及文明,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催生的是古巴比倫文明,恆河流域則是古印度文明等等。

唐國始封君唐叔虞更是一位能人,當時,由於唐國地處夏王朝的故墟,四周到處都是戎狄部落,加上叛亂剛剛平息,局勢動蕩不定,各種矛盾尖銳。

唐叔虞採取了“啟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方法,即針對此地為夏王朝故墟,其子民傳承了夏王朝的習俗特點,採取了參照夏王朝的政策來治民,維持夏代的傳統制度,暫不實行大周王朝周公制定的禮樂制度。

唐國四周,更是戎狄部落林立,時時威脅着年輕的新唐國。

如果,一味對周邊戎狄部落動武,那唐國的壓力可想而知。

唐叔虞對於周邊戎狄部落採取了又打又拉的政策,即按照戎狄部落的習俗,給予一部分遠離水源的戎狄部落分配以牧地,暫不實行大周王朝的井田制,實現了與一部分戎狄部落的和睦相處。

但對於另外一部分戎狄部落,主要是靠近水源有利發展農耕的部落,則果斷予以兼并,從這些戎狄部落中奪取土地,使唐國疆域不斷擴大。

再加上唐國靠近黃河、汾河,所以農業生產迅速發展,畜牧業也發展起來,唐國面貌煥然一新,得以大治。

需要強調的是,唐叔虞的“啟以夏政,疆以戎索”的治國理念,一直被後來的晉國所沿用,成為晉國傳統國策。

這項國策還深深影響着後來戰國時韓、趙、魏三大強國的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政策,從而形成三晉文化體系中尚公、尚法、尚賢的特色,歷史功績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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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晉國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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