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美國學者的讀和寫(1)
在美國一年,最大的遺憾就是四處奔波,未能安安靜靜地坐下來多讀一點書。當然,這是相對於那裏特別好的讀書條件而。所謂讀書條件好,是指大學裏圖書館眾多,藏書豐富,借閱方便,有舒適的讀書空間。例如,哈佛大學就擁有90餘座大大小小的圖書館,其主圖書館,即以死於泰坦尼克海難事故的著名藏書家維德納命名的widene
memory圖書館,藏書量僅次於美國國會圖書館,位居全美第二,是哈佛人引以驕傲的“聖地”。
圖書館條件好,受惠的自然是讀書人。我現,美國大學裏的學者和學生,也就是所謂“職業讀書人”的讀書,有很多值得我們了解的地方。
第一,他們的讀書量比較大。美國大學生一般是一兩周寫一次paper,也就是小型論文。而為了寫這篇小論文,按照老師的要求,要讀大約十幾種參考書(當然不都是通讀),幾百上千頁的材料,從中熟悉史實,概括要點。之後才能通過課程,對付考試,最後得一個好的成績。如果語不行,比如外國留學生,在這樣大的讀書量面前,是相當艱難的。
學者們讀書又與學生不同,目的是為了做學問。他們的讀書量大致可從著作後面的註釋上“量”出來。西方教育的規範是從近代科學展中衍生出來的,它的基本要求是嚴謹、準確,如同我們所說的“求是”(事實上,人文科學研究因為受人的社會存在和意識形態觀點的影響,做到“求是”很難),“無證不立”,或嚴格推導。即便是社會人文科學的著作,也必須嚴格使用證據,注重過程的客觀描述。所以,西方學者的著作往往是註釋極其規整、繁多,幾乎到了無判斷、無語句不證的地步。特別是引用別人的觀點、材料時,一定要加以註釋,以表明所本、所宗。當然,這樣做也是必須的,它說明對別人著作權的尊重。此外,西方學者著作中的註釋還有很大的學術價值,即他們把許多考證性、資料性的東西放入其中,以增加正文說服力並提供進一步研究的線索。因而,當我們閱讀西文著作時,經常會為著者給出的大量註釋驚嘆。一本著作的註釋佔整個篇幅一半的況,是很常見的。因為我見過學者們用汽車的後備箱裝運借閱的圖書,歸還看過的書,所以我相信他們至少是翻閱過這些書的。有一本南希·塔克寫的關於台灣與中美關係的書,我印象特別深刻。它不僅引用了大量的檔案(包括來自國家各個檔案館和總統圖書館的第一手檔案),而且參考了幾乎所有已出版的有關著作、文章。讀這樣的書,你無法不感到它的分量,也不能不為作者的嚴謹而嘆服。
其次,是西方學者讀書的速度快。幾百頁的書,他們幾天工夫就“啃”完了。我有一位美國朋友,他說他上中學時,就一天讀一本科幻小說。我想,西方人書讀得快,可能與他們的拼音文字有關。記得“托福”考試材料說,中國人經過訓練,最快速度每分鐘能讀210個詞,而美國具有相當文化水平的人可以讀到400個詞以上。可見,對方塊字圖形結構的辨認,在技術上要比辨認拼音字母複雜。但是,從根本上說來,人是讀書的主體。要是人懶於讀書,就是有再高的技巧和便利,也於事無補。這就是說,書讀得快慢多少,根本取決於讀書人的需要。對於一個想做學問、並且是想作出新創造新建樹的學者,他只能盡最大力量讀書,否則,他就會漸漸地在“職業讀書人”中黯然失色,在激烈的競爭中被淘汰。這就是讀書快的人的基本動力。
可是,在正常況下,讀書速度與寫書速度似乎並不構成正比關係。也就是說,讀書快不見得寫書也快。這個道理其實也簡單。如果你寫的東西不是重複別人而是創新,如果你想別人所未,那就一定要在最大量地研究別人已有成果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新看法。而這樣做就需要調查、思考。因此,西方學者對“文獻綜述”這樣的工作,大都非常認真。對他們說來,這是不能缺少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