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路朝歌艱難的睜開眼睛,打量着眼前的一切,荒蕪,哪怕是一根野草都沒有,悲慘,三五成群的人從身邊慢慢走過,衣衫襤褸、骨瘦嶙峋,一群眼看着就要餓死的人,哪有人回來幫路朝歌,沒過來把他身上那套還算完整的衣服扒下來已經算是最後的仁慈了。
路朝歌費盡身上最後的力氣坐了起來,靠在了一棵光禿禿的樹下,看着眼前的一切,眼神中稍有慌亂又立馬冷靜下來,他的人生信條就是不管在什麼情況下,請先保持冷靜,冷靜不一定能讓你活下去,但衝動一定讓你付出不可估量的代價。
路朝歌最先確定自己穿越了,看路人的服飾,雖然破舊,但依稀能辨別出類似於明朝年間的服飾,而看着眼前的這些人,他極為肯定自己最少是在明末的亂世,路朝歌在心裏默默地想着“明末的亂世,吃人不吐骨頭說的都是輕巧,像他這樣的人,說死也就死了,不會有人管你。”
路朝歌也沒打算向誰求助,他自己也知道,即使自己去求助,估計也沒有人會管他,甚至可能在一邊等着他死,至少他身上這身衣服還算是完整。
路朝歌自嘲的笑了笑,他前世作為一個高級軍事學院的優秀畢業生,還沒在他深愛的軍隊大展宏圖,卻莫名其妙的來到了這個鬼地方,最可氣的是,自己眼看着就要死了,飢餓、饑渴以及身邊路過的人,隨時都有可能要了他的命。
路朝歌好似認命了一般,靠在那棵光禿禿的樹下,準備等死,但是餓死的感覺真的不太好。
夕陽西下,多美詩情畫意的美景,可他現在一點欣賞的心情都沒有,若是放在前世,他可能會大發感慨,順便念幾句課本上能學到的古詩詞來讚美一下。可現在他只想趕緊死去,也好過這挨餓的感覺。
閉目等死的路朝歌,突然感覺身前好似站了一個人,努力的睜開眼睛,看見眼前一個很壯實的男人,雖然衣服也是破舊,但那一雙眼睛,卻透露着精光,猶如鷹隼一般。
男人將一個水囊遞到路朝歌眼前,路朝歌想對着男人笑,以表示自己的感謝,可惜,他太虛弱了,連笑的力氣都沒有了,男人蹲下身子,擰開水囊,一點點的餵給路朝歌,又從懷裏摸出了一個乾巴巴的餅子,將餅子掰碎了一點點的餵給路朝歌吃。
路朝歌吃着餅子,同時也看到了男人身後那群人的眼神,如飢餓的狼一般,死死的盯着男子的後背,隨時都有可能撲上來一般。可能只是因為眼前的這個男人太高大、健壯,才沒第一時間撲上來搶奪他手裏掰碎的餅子。
路朝歌吃了半個餅子,總算是有了些力氣,而男人將水囊放在了路朝歌身邊,道:“活着,活着總會有希望的。”
路朝歌有氣無力的道:“若不是你給了我這口水,和那餅子,你覺得我能活下去嗎?不過你說的挺對,活着就有希望,我若是死了,你也不會出現在這裏不是嗎?”
男子坐在了路朝歌身邊,同樣靠在那棵光禿禿的樹下,手裏不知道什麼時候多了一把短刀,惡狠狠的盯着站在那裏的行人。
眾人看到男子手中的短刀,也是一陣恐慌,畢竟搶一個手無寸鐵的人還有勝算,若是搶一個手握短刀,而且明顯比他們更強壯的人,那就多半屬於找死,畢竟這個世道,殺個人也不算什麼大事,畢竟,亂世人命如草芥。
路朝歌這個時候才有力氣好好打量着眼前的這個男人,這個男人看着二十多歲,算得上是儀錶堂堂了,雖然衣服也打着不少補丁,但是卻乾淨。
路朝歌也看了看自己,自己現在的樣子是什麼樣不好說,但肯定不是前世的樣子,而且看這身板,最多不過十五六歲的樣子,身上該有的都有,好在還是個健全的人。
突然,路朝歌腦袋一陣劇烈的疼痛,這具身體的前主人的記憶湧入了自己的腦中,可在原主的記憶中,也僅僅只有名字,年齡,這些簡單的信息,至於自己的身份什麼的,完全就沒有從原主的記憶中繼承過來。
那男子倒是沒注意到路朝歌的反常,隨口問道:“你怎麼自己在這?家裏人呢?”
路朝歌也想知道家裏人去哪了,可他醒來到現在,雖然繼承了原主的一部分記憶,可那些記憶中真正有用的信息少之又少,約等於什麼都不知道。
路朝歌只能自己現編一個,道:“都死了。如若不然,我也不至於躺在這等死。大哥,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
“李朝宗。你叫什麼?多大了?”李朝宗問
“路朝歌,十二歲。”路朝歌簡單的介紹着自己。
別看路朝歌的身高像是十五六歲,可在原主的記憶中,他現在只有十二歲。
李朝宗沒有再說話,而是站起來,一把將路朝歌拎了起來,對,就是拎了起來,道:“你也是無家可歸的可憐人,看你歲數小,跟我回去吧!不管怎麼樣,至少不會餓死你。等你想好了以後要幹什麼,再走吧!要是現在把你扔在這不管不問,不出三天,你就得死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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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上路朝歌,李朝宗順着道繼續走,一邊走一邊和路朝歌閑聊,在這閑聊之中,路朝歌簡單的了解到了他現在所處的世界。
這並不是什麼明末亂世,這也不是在原來那個世界所存在的任何一個朝代,雖然與他前一世所在的國家說的是一樣的語言,用的是一樣的文字,但卻是不是那個時空。
路朝歌現在所處的朝代叫楚,是一個地域極為廣闊的王朝,楚設道府二十九,每一道又設十五府,一府之下又有幾個縣不等,而他現在所處的地方,就是位於大楚西北邊陲的涼州道安邊府定安縣附近,現如今的楚王朝不僅僅四面楚歌,而且國內民亂四起,好在大楚的邊軍還算善戰,至少四周虎狼還沒能打進來。雖然偶有劫掠,但至少還算太平。
李朝宗就這麼背着路朝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已經遠遠的偏離了主道,走進來群山之中,最後停在了一座山的山縫之間,山之間的縫隙並不寬,也就能容納一人通過,李朝宗將路朝歌放下,道:“後面的路你得自己走,這個地方我背着你想過去,不好走。”
路朝歌只是點了點頭,跟在李朝宗的身後,擠進山縫之間。走了有數百米,頓時眼前豁然開朗,在這崇山峻岭之間,卻有着一個小小的世外桃源,可惜,只有一戶人家,幾間用原木搭建的房屋,房屋前有意境開墾好的荒地,一個懷有身孕的婦人站在籬笆院前,看年紀有二十齣頭的樣子,哪怕路朝歌上一世見過無數網絡美女,但在看到這個女人後,他才知道什麼是真的天然美,知道什麼是真正的美女,說是傾國傾城也不為過。
李朝宗看到站在籬笆院外的婦人,快步走了過去,道:“不是跟你說了嗎?不用出來等我,你現在有身子,要注意休息才是。”
那婦人嫣然一笑,道:“總是不放心你,看到你回來才能放心些。”
說著又看了看站在李朝宗身後的路朝歌,問:“這孩子是誰家的?你咋給領回家來了?”
路朝歌咧嘴笑道:“這應該是大嫂吧?我叫路朝歌,本來倒在路邊都快死了,是李大哥看我歲數小,怪可憐的,把我背回來的。”
李朝宗攙扶着婦人,道:“朝歌,這是我妻子謝靈韻。本是縣裏大戶人家的小姐,為了嫁給我,離家了。”
路朝歌頓時對謝靈韻又高看了幾分,在這個時代,婚姻不是兒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可不是開玩笑的。
也就是謝靈韻遇到了李朝宗這個好人,若是換二一個人,命運如何誰也不敢保證,畢竟這年頭,像謝靈韻這樣的美女,在青樓妓院可是很吃香的。
謝靈韻被李朝宗攙扶着往房裏走,路朝歌則站在院外,也不知道是進去還是不進去,本以為只有李朝宗一個人,誰承想家中還有女眷,這要是貿貿然進去了,多少有點不好。
謝靈韻倒是看出了路朝歌的尷尬,道:“我也叫你朝歌吧!你趕緊進來吧!收拾收拾吃飯,家中雖只有粗茶淡飯,但好歹能讓你果腹,你也不要客氣,就當是自己家就好。”
其實也是路朝歌想多了,雖然他上一世活了二十多歲,但他現在只是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屁孩。
路朝歌跟着進了小院,小院裏有一個大石墩,上面擺放着今天的晚飯,一盤子雜糧饅頭,再有兩盤不知名的菜。這就是三個人的晚飯。
待眾人入了桌,路朝歌也是不客氣,拿起饅頭就吃,那模樣就像幾輩子沒吃過飯一樣。
吃飽了的路朝歌在院子裏溜達,看着外面開墾的荒地,道:“大哥、嫂子,怎麼不弄點種子來把地種上,多多少少也是一口吃食,而且嫂子現在有身孕,要補充營養才是,要在這麼吃一段時間,我怕嫂子的身體會支撐不住。”
李朝宗聽了路朝歌的話,眼神一暗,嘆了口氣道:“我也想買點種子,可我去拿弄錢?這世道,能活着就不容易了,哪裏敢奢望那麼多。”
路朝歌看着坐在一起的兩個人,一咬牙,道:“交給我吧!我吃你一頓飯,不還給你點什麼,總覺得虧欠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