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總理縣長唐紹儀(1)

11.總理縣長唐紹儀(1)

總理是指國家內閣總理,縣長是廣東省中山縣的縣長。在這個世界上,有這麼一個人先做總理,后當縣長,在兩個職位之中,官小的比官大的幹得更有興緻,此公就是唐紹儀。

唐紹儀本是農家子,按道理很難出頭,可是人家命好,趕上了曾國藩派容閎組織幼童公派留學美國。大江南北,士紳人家子弟打死也不肯去,最後不得不便宜了風氣已開的廣東人。唐紹儀就是其中之一,另一個大大有名的人物叫詹天佑。

幼童留學事業後來因國內頑固派的反對而提前中斷,回國的唐紹儀好一段時間鬱郁不得志,有幸的是,很快他就跟袁世凱結識,從此成為袁的智囊之一。晚清最後十幾年,唐這種有着最早的留洋經歷的人物特別吃香,又加上袁世凱的援引,唐逐漸躥升為方面大員,成為晚清的重要人物。

辛亥革命起,隨着袁世凱的復出,唐紹儀被委以重任,擔任南北談判代表。談判成功,袁世凱繼任臨時大總統,唐紹儀出任民國的第一任內閣總理。我們知道,當初,孫中山當大總統的時候,採用的是美國的總統制,不設總理,由總統直接統轄內閣。在交權前夕,為了限制袁世凱,孫中山臨時起意把政府改成內閣制。顯然,老謀深算的袁世凱不可能入其彀中。這樣一來,唐紹儀這個內閣總理註定是要不討好的,可悲的是,受過美國教育的唐紹儀當時卻並不明白自己的命運,反而很認真地要負起責任內閣的責任來。結果不問可知,不僅責任內閣搞不下去,袁唐之間多年的交也完了。唐紹儀只得不告而別,悄然失蹤,從此離開了政治舞台。其時,在辛亥革命的第二年。

在接下來的歲月里,唐紹儀基本上變成了政壇的點綴和看客,看人起高樓,看人屋宇塌,多數時間在家鄉隱居。直到1931年,國門上的五色旗已經換了青天白日旗若干年後,蟄居多年的他突然拇指大動,出任起家鄉香山縣(時已改為中山縣)的縣長。古稀之年的唐紹儀做起七品芝麻官來,跟當年做巡撫、尚書和總理一樣,雄圖大志,有板有眼,絕不糊弄。在不到4年的功夫里,他四處化緣,修馬路,建醫院,把自家的花園改建成城市公園,對市民開放,甚至還野心勃勃地想在中山縣的海岸上建成一個大海港。至今中山還流傳着他的逸事,說他修馬路的時候,碰到土地公公擋路,民工不敢動,他就用手杖敲敲土地公的頭,然後讓民工下手。馬路修好之後,下水道的井蓋老是被偷,於是他下令在井蓋上鑄上“盜買與盜賣,均罰50元;報信或引拿,均6成充賞”字樣,後來就沒有人偷了。

唐紹儀以做過總理的身份當縣長,在民國時期好像並沒有多大的反響。倒是新中國成立后,此事入了**的法眼,他幾次公開引用這個例子,教育幹部要能上能下。其實,跟今天我們通常的看法不一樣,當年的唐紹儀並不會認為以做過高官的身份再當芝麻官是屈尊。實際上,唐紹儀晚年一直是在家鄉做鄉紳,出任縣長,不過是鄉紳為自己家鄉做事的一種特殊形式。他只是在做事,或者比較方便地做事,算不上是做官。在那個年代或者更早,這樣的人其實是很多的,凡是退休回家的士大夫總要為桑梓謀點福利,否則就不配做鄉紳。儘管唐紹儀喝過洋墨水,但畢竟沒有脫出傳統士大夫的積習,事就是這麼簡單。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民國的角落(全本)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民國的角落(全本)
上一章下一章

11.總理縣長唐紹儀(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