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節非物質文化遺產工程與民族文化保護(1)

2.第二節非物質文化遺產工程與民族文化保護(1)

進入21世紀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穩步推進,有序開展。**總書記在黨的**報告中特彆強調指出“加強對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護,重視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這充分表明黨和國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2006年6月,國務院正式批准公佈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518項)。2008年6月,批准公佈了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510項),以及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147項)。各地也在積極推進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建立工作。其中雲南等省已經基本建立了省、市、縣三級名錄體系。

近年來,大理白族自治州堅持正確處理經濟展與文化遺產保護的關係,加大資金投入,加快機制創新,切實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近3年來,全州各級文物部門多方籌措資金3000多萬元,先後實施了喜洲白族民居古建築群等4項國保單位、3項省保單位、5項州保單位,以及部分縣保單位的修繕工作。全州現在有6個博物館,文物收藏單位17個,館藏文物達3萬餘件。

為更好地保護文化遺產,解決文化遺產展規劃滯后、保護工作方式落後、資源利用水平低等問題,**大理州州委、州政府立足長遠,積極探索文化遺產保護新模式,於2010年成立了大理州文化遺產局,對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統一進行研究、規劃、制定政策,以推動大理州文化遺產保護各項工作的全面落實。

以白族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繞三靈”為例,2003年,大理州開展白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繞三靈”的保護工作,制訂了相關規劃。2006年,“繞三靈”被批准為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保護過程中,主要開展了以下一系列的工作。

根據“大理白族‘繞三靈’”保護規劃,項目指定了負責實施保護計劃的組織、團體。確認了參與保護項目的技術、技藝從業人員以及相關社區。規定了對項目保護工作進行財政投入,建立民族民間文化藝術保護基金;同時制訂了保護項目的工作計劃:

1。制定保護政策

2003~2004年,組織相關專家學者進行調查研究,確定以大理白族“繞三靈”音樂歌舞作為重點保護藝術項目,並制定相關保護政策,對民間藝術團體及傳承人給予扶持。2004年編製大理白族“繞三靈”保護和振興計劃。2005年完成大理市“繞三靈”主要活動場所及路徑環境保護規劃,保護“繞三靈”生態環境和“繞三靈”原始生態現狀,將現有重要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的古建築和遺址納入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範圍。

2。資源普查

在多年調查的基礎上,組織進行較全面深入的白族“繞三靈”調查研究。由專人錄音錄像,撰寫《大理白族“繞三靈”音樂歌舞調查報告》,以保留“繞三靈”活動全程的重要材料,為後人留下寶貴且完整的活動寫照。

3。人才保護與培養

對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授予的“民間藝術大師”“民間藝術家”稱號,以及國家、省、州三級授予的“民族民間藝術大師”“民族民間藝術家”和“民間工藝美術大師”稱號的民間文藝家,根據《雲南省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給予生活津貼,對有突出貢獻的藝術家給予突出貢獻獎勵。設立白族民間藝術家名錄,鼓勵培養學生,給予優秀的繼承者一定資助。

以民族自治州立法形式,要求普通學校開設白族傳統民歌、白族傳統樂器的學習。比如規定大理州每位小學畢業生至少要會唱兩白族民歌,會跳白族舞蹈,以引導青少年重視自己的民族傳統,提高對民族藝術的熱愛。

加強各地各村民間歌舞隊、洞經音樂社和大本曲藝人在生活社區的影響,開展面向業餘愛好者及中老年人的白族民族民間文化普及培訓計劃。組織、引導民間藝術家進行藝術交流,並在“繞三靈”或其他民俗活動上進行交流比賽,如各鄉鎮的霸王鞭舞比賽、對歌比賽、大本曲比賽、洞經古樂演奏比賽、民間工藝品巡展等,以促進民間藝術的繼承揚。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中國白族(全本)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中國白族(全本)
上一章下一章

2.第二節非物質文化遺產工程與民族文化保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