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二參考文獻(2)
1全國政協暨湖南、貴州、廣西、湖北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侗族百年實錄》(下),中國文史出版社,2000年,第1467頁。***
2全國政協暨湖南、貴州、廣西、湖北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侗族百年實錄》(下),中國文史出版社,2000年,第1465~1466頁。
中華民族全書
1吳定國、鄧敏文:《侗族大歌拾零》,貴州民族出版,2005年,第42~43頁。
2吳定國、鄧敏文:《侗族大歌拾零》,貴州民族出版,2005年,第44~45頁。
1全國政協暨湖南、貴州、廣西、湖北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侗族百年實錄》(下),中國文史出版社,2000年,第1483~1484頁。
2冼光位主編,鄧敏文、楊進銓總纂:《侗族通覽》,廣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98頁。
續表2
導論
在中國的湘黔桂交界處以及鄂西地區的廣大地域裏,生活着一個能歌善舞的民族——侗族。侗族,自稱為“干”(gaeml)或“更”(geml)、“金”(jeml)等,是我國南方地區一個古老的世居民族,與戰國至秦漢時期的百越人有着密切的歷史淵源關係。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統計,侗族有271萬多人,集中分佈在貴州省黔東南地區、銅仁市,湖南省懷化市,廣西三江侗族自治縣以及湖北省的恩施州等州、市、縣。根據生活習俗、與其他民族交往的程度以及語等,又有南侗和北侗之分。一般來說,南部地區的侗族傳統文化相對北部地區的侗族保存較好,民族文化特色濃郁,更能體現當代侗族的社會生活狀況。
侗族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民族,大約在宋代,就已開始向單一的民族方向展,《宋史·西南溪洞諸蠻》中所記之“仡伶”即與今之侗族有着直接的族源關係。漢人所稱之“峒(侗)”名,最早見於明代,是為“峒(蠻)”“狪(人)”“洞(人)”等,並延續至清代。新中國成立后,1953年,經過民族識別後統一稱為“侗族”,從此在法律上確認了其名稱、地位。隨後,在侗族集中分佈的地區成立了州、縣兩級民族自治地方,以及眾多的侗族民族鄉,真正實現了侗族人民當家做主的願望。
元明清時期,隨着中央王朝對侗族地區管理的加強,以及侗族人民與外界交往的頻繁,其社會經濟在不斷展的同時,封建剝削和壓迫也不斷加深,從而激起了侗族人民的反抗鬥爭。這一時期規模較大的起義主要有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的吳勉起義、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林寬(又名林小師)起義和清咸豐五年(1855年)的姜應芳起義等。這些反抗鬥爭雖然都以失敗而告終,但充分反映了侗族人民不畏強暴、崇尚自由的革命精神。近現代以來,無論是在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還是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侗族人民都積极參与其中,為爭取民族的解放而前赴後繼,英勇鬥爭,並湧現出諸多的革命志士,如羅統一、田嘉敏、龍大道、唐伯賡、楊至成、王天培、粟裕、曹玉清等等,他們為了新中國的建立奉獻了自己的一生。
在長期的歷史展中,侗族人民還創造了多姿多彩的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呈現出一幅與自然互惠和諧、內涵豐富的文化景觀,體現了侗族人民的勤勞和智慧。稻作農耕是侗族人民賴以為生的物質基礎,在生產的過程中,侗族人民不僅依據所處的自然環境培育出大量的優良稻穀品種,而且還將天人合一的理念融入其中,使侗族地區長期保持了良好的生態環境,人景相依,林木蔥翠,溪流淙淙,木樓鱗次櫛比,宛如一方世外桃源。以稻作農耕為基礎而建構起來的文化,天然自成體系,衣食住行、婚喪嫁娶、社交禮儀、宗教信仰、民間文學、價值取向等等,無不與之相關聯。它們相輔相成,維繫着這個民族的社會和文化傳承,凝鍊出這個民族特有的氣質和精神。在侗族眾多的文化事象里,既有別具一格的亮布,也有精巧構思的風雨橋和鼓樓,還有體現平等團結的款,更有享譽中外的大歌。侗族人民創造的文化不僅僅歸屬該民族,也極大地豐富了祖國多元一體的文化寶庫,有的還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甚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