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高山下的花環》
第1章《高山下的花環》
“吳姐,你家躍新在礦上幹得好好的,怎麼辭職了呀?”
“啥!這孩子辭職了?你從哪聽到的呀?”
“巧巧回家跟我說的。她說躍新打算全心搞創作,賺稿費。”
“哎……這孩子,真是不省心!他還跟我說是請假了,我回家得好好問問他。”
春末時分,京城朝陽菜市場,兩位穿着得體的中年婦人買完菜走在回家路上。
其中,被稱作吳姐的婦人聽說兒子辭去工作后,立即大驚失色,恨不得生出翅膀,立即飛回家問清是怎麼回事。
……
此刻,HD區五道口,青華大學教職工宿舍樓下。
許躍新拎着裝有信封的布袋,大步流星朝圍牆外走去。
信封內是他潛心創作半個月的文稿,題為《高山下的花環》。許躍新打算把它寄給《人民文學》,好賺取第一筆稿費。
作為穿越者,許躍新太想賺錢了。
前世,許躍新是一位全職作者,每天高強度更新兩萬字,最後身體頂不住高強度勞動,在一個深夜昏了過去。
等到恢復意識時,他已經成為在東北插隊的同名知青。
許躍新當時正躺在床上,眼剛睜開,就有一名如花似玉的女知青湊到跟前,眼淚汪汪感謝他的救命之恩,不停地噓寒問暖。
在女知青溫熱軟糯的道謝聲,以及旁人的驚喜聲中,許躍新回想起事情經過。
生產隊組織捕魚,全公社最漂亮的女知青陳巧巧在清理漁網時不慎落水。
原身跳進水中把陳巧巧救上來,自己卻被水嗆得陷入昏迷,直到如今醒來。
呼……也不知道原身是不是穿成了現代的自己。
如果是那樣,他還挺幸運的。畢竟自己身為年代文作者,擁有一群說話好聽,富有而慷慨的讀者。
感嘆那小子運氣好的同時,許躍新開始了在1978年的生活。
原身是京城知青,參加兩屆高考均以落榜告終,被他救下的陳巧巧則已金榜題名,錄取到燕京大學即將入學。
在許躍新醒來后,陳巧巧變成了他的小尾巴,沒事就找他說話,兩人間很快變得無話不談。
快樂的時光總是那麼短暫,一段時間后,陳巧巧搭上回京火車,臨走前依依不捨地向許躍新表示以後一定要保持聯繫。
站台上,許躍新看着陳巧巧白裏透紅,富有古典美的臉蛋,還有清水般靈動的眸子,終究是難以忍住,想要做些什麼。
結果,還沒等他下手,陳巧巧主動A了上來。
“相信我,我一定不會忘記你的。”
陳巧巧張開雙臂死死摟住許躍新,嗚嗚哭着說道。
許躍新給整不會了,足足用了好幾秒才反應過來,反手抱住陳巧巧襯衫下的纖腰:“別怕,我們一年內肯定能團聚。”
許躍新說這話時,想的是通過高考回城。沒成想半年後他爸恢復工作,直接把他給調回來了。
聽說許躍新回城,陳巧巧和父母攜禮物登門許家,向他表達感謝,兩家父母由此認識。
不久,許躍新根據知青返城政策安排,進入京西煤礦當工人。
煤礦距離燕京大學很遠,許躍新和陳巧巧寫信聯繫了一段時間。結果幾次書信往來后,陳巧巧那頭開始不回信,就像蒸發了一樣。
害,人家是燕京大學的高材生,跟自個一煤礦工人間,確實存在不小的差距。
哪怕最初因為救命之恩,兩人間走得近了些,時間一長還是得各奔東西。
作為活過一世的人,許躍新對此倒是看得很開,沒有過多難受,只是有些感慨,腦海中時不時閃過陳巧巧那張明眸皓齒的臉蛋。
說實在的,許躍新自己也不喜歡這份煤礦工人的工作。
呆在礦上,每天不是下井就是檢修,許躍新就算身強體壯吃得了這個苦,時間也被佔光了,哪還有功夫干別的。
作為穿越者,許躍新總不能挖一輩子煤。要知道他在回城前,就已經開始默默制定發財計劃。
而發財第一步,就是辭掉煤礦工作,騰出時間和精力好乾別的。
許躍新在給陳巧巧的信中透露過辭職意向,並於數天之前付諸實施。
辭職后,許躍新回到家裏開始創作,對父母只說是請假休息一段時間。
在自己寫作出成績前,不能讓他倆知道。他們肯定不會同意自己丟掉鐵飯碗,從事常人眼中缺少保障的文學創作。
至於為什麼是寫作,而不是別的活計比如做生意,則是因為眼下寫作的性價比很高。
1977年,國家恢復稿酬制度,發表一部數千字的短篇小說,至少能賺到普通職工半個月的工資。
優秀的作者,不僅收入豐厚,且能獲得崇高的社會地位、廣泛的名譽,以及無數迷妹。
許躍新不僅想要錢,還想要名聲,所以選擇了創作這條道路。
信封里這部《高山下的花環》,是許躍新打算用來投石問路的作品。
目前祖國南疆的入境作戰剛結束,大眾注意力還集中在保家衛國的戰爭上,正是發表這部作品的好時機。
當然,考慮到原作是前線訪談形式發表,而許躍新自己沒有去過邊境一線,所以他在創作時針對這一點進行過修改,以免後邊被人問到。
走出家屬樓下的圍牆,許躍新站在郵筒前,拿起信封準備扔進去。
這時,他感到一絲猶豫。
確定要郵寄嗎?
平郵的速度慢,加上排隊審稿的時間,不知道會用上多久。
再考慮到作品未必能被錄用,後邊可能還得轉投,時間就更加難以控制。
倒不是許躍新對作品質量沒自信,《高山下的花環》作為一代經典,水平無需多言。
問題是再好的作品,都有可能不對編輯胃口。像陸遙、陳中實等人的作品,都曾屢遭退稿。
還得考慮到內容審核。《高山下的花環》中的一些情節橋段,可能會叫編輯覺得不適合公開發表,這也得考慮在內。
想來想去,許躍新最後把信封收回布袋,決定親自去《人民文學》一趟,把作品交到編輯手中。
成的話就發表,不成就再換一家,來個痛快的。
搞錢也好,出名也罷,兩件事都宜快不宜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