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麻煩都是自己找的(2)

11.麻煩都是自己找的(2)

“那也不行!要不你夜車去張集,待一個月呢,又不在乎晚走半天。***”

“哎呀要行我還費什麼話,你快來吧。”

“哼,我雞呀,你說來就來——雞還得講講價呢。我得上班了,沒空。”楊迎春說著,身子一閃,也不怎麼那麼麻利,不光剩下半條腿的褲子沒脫下來,已脫下來的半條腿也套回了褲管。

“哎哎哎你看你——”

“我看我?你先看看你自己……”楊迎春大聲喊。她真生氣了。

這時候,我上身穿得整整齊齊,下身脫得精赤條條;楊迎春和我相反,下身那條帶點喇叭口的紫色薄牛仔褲已經穿好,上身一絲不掛。

“我的意思是……”其實我倆都知道,我們互相讓對方“看”的,不是我倆外表多滑稽可笑。

一般來講,楊迎春挺懂事,對我的包容,是全方位的,偶爾邪火鬧彆扭,也可歸入撒嬌範疇。像今天,即使她說我接電話是“鬼鬼祟祟”,說我跑出去是“大清早晨約會”,還提到張梅秀這個女人的名字,也並無指責審訊的意思。那是玩笑,頂多是醋意的提醒。戀愛時,她就意識到我工作特殊,現了我有些秘密不願示人。她一直理解。為了不讓我為難,她對什麼都不尋根究底。再以此時為例,她不問我為什麼要在張集待那麼久,為什麼中間不能回來,還連電話都不能打,既然公幹,為什麼還要撒謊說去西寧,而只問:晚上的事兒呢?“晚上的事兒”是這樣的:這一天,是我倆結婚十周年紀念日,我倆早有計劃,這天好好慶祝一番,一周前,還正經八百地給精挑細選的十來位朋友了請柬,又在白天鵝酒店訂好了包房,開席時間為晚上六點。

現在,“懂事”的楊迎春想“偶爾”一下了,還不僅僅局限為“撒嬌”。

我不喜歡她越過“撒嬌”的界限。兩口子的日子,還想過,就不該真格的生氣較勁。倒不是說兩口子就沒值得生氣較勁的事,而是生氣也好較勁也罷,除了耗心力傷感,屁用沒有。我主張,夫妻間要無是無非,睜眼閉眼,糊糊塗塗,馬馬虎虎。否則太麻煩。當然了,婚姻本身就是麻煩,而放棄婚姻,獨處一生,同樣也有許多麻煩。婚姻是為化解獨身的麻煩而成立的,但它又生成新的麻煩,就好像,不工作有沒有收入的麻煩,可工作,又有上班下班行路的麻煩,受人管束喪失自我的麻煩,處理人際關係的麻煩……麻煩都是自己找的。生活里,麻煩之所以層出不窮,就在於人是一種長於“找”麻煩的動物。人很聰明,但聰明總被聰明誤。為了解決一些麻煩,就製造出另一些麻煩,然後再解決,再製造,一個人的生命過程,就是不斷地以此麻煩克彼麻煩的麻煩過程。這沒辦法。關鍵是,既然麻煩都是自己找的,一個人,選擇了什麼麻煩,就得負責任地面對什麼麻煩。我選擇了婚姻的麻煩,那我就得接受楊迎春的“偶爾”“撒嬌”,不喜歡也得接受。我通達理,總是盡量去理解她。她這種女人,把相夫當成全部寄託,結婚十年的紀念活動,對她是樁天大的事,她斤斤計較沒什麼不對。我從後面把她抱住,阻止她穿衣服。我馬上要出門了,一走那麼多天,我不想與她悻悻而別;另外,我們將多日不在一起,那就意味着我得禁慾多日,為這個,我也得趕緊把她哄好,弄上床去,讓她陪我做一番愛。

我**不強,有時聽人吹床上功夫,我都自卑。如果他們標榜的高標準屬實,那我只算低標準男人。近幾年,我一般每周**一次,時間是周末;只是這幾天,休假賦閑,沒什麼壓力,**周期才略有縮短,每周由一次增至兩次。我和楊迎春,前天的確做過愛了,眼下的需要還不強烈,真沒空,也不至於慾火中燒,即使四周二十八天,一挺也就挺過去了。我是說我。可我感覺,近兩三年,楊迎春**越來越強,起碼比我強一大截,她對我信賴尊重崇拜的減弱,很難說與我們床上興趣的不同步無關。我估計,我若有能耐天天折騰,她准有熱日日迎候。她剛才的表現,就說明問題。她穿戴完畢要出門了,可我動議一出,她立刻寬衣解帶。如此說來,我把我主動哄她說成是為她,是盡丈夫責任,不算強詞奪理。女人天生含蓄,其**需要,不像男人那樣能量化着滿足,有時她們既渴望又拒絕的表現,不應簡單地視為虛偽。我懂這個。所以,我考慮到了楊迎春的需要,甚至更多考慮的是她的需要,但又不提她,只說我,這不是我擔心她虛榮受傷的權宜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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