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二節華南秦漢時期族群概況(5)

11.第二節華南秦漢時期族群概況(5)

(二)駱

《史記·南越尉佗列傳·索引》:“姚氏案:《廣州記》云:‘交趾有駱田,仰潮水上下,人食其田,名目駱侯,諸縣各自為駱將,銅印青綬,即今之令長也。后蜀王子將兵討駱侯,自稱為安陽王,治封溪縣。’”《水經注·葉榆水》引《交州外域記》亦說:“趾昔未有郡縣之時,土地有雒田,其田從潮水上下,民墾食其田,因名為雒民。設雒王、雒侯主宰郡縣,縣多為雒將,雒將銅印青綬。”這兩條史料,說明在先秦未有郡縣之時,交趾居住的族群名稱是“駱(雒)”。當然,先秦時期的交趾並非是指越南北部。《墨子·節用》記載:“古者堯治天下,南撫交趾。”《大戴禮記·少間篇》說“虞舜以天德嗣堯……南撫交趾”,指的都是嶺南地區。漢武帝所置的交趾刺史部,轄境也相當於今海南、廣東和廣西大部分以及越南北部、中部。東漢改交趾刺史部為交州時,治所即在廣信(今梧州),后又移至番禺(今廣州),但轄地沒有多大變化。因此,先秦時期以桂南、粵西南為中心的廣大地區的居民就是遠古時被稱為“交趾人”的駱(雒)。

(三)從閩到閩越

《周禮·職方氏》所列戰國時我國的少數民族中有“閩”人,因其部落眾多故而有“七閩”之說。《國語·鄭語》亦云:“閩、羋,蠻矣。”周王朝還以“閩隸”為奴,“掌役畜,養鳥,而阜蕃教擾之”1。據《山海經·海內南經》所記:“閩在海中,三天子障在閩西海北。”注目:“在新安歙縣東,今謂之三王山,浙江出其邊也。”又《山海經·海內東經》所記:“浙江出三天子都,在其東,在閩西北,入海。”注曰:“浙江新安歙縣南蠻中,東入海,今錢塘江是也。”以及酈道元《水經注》雲“浙江又東注於海”。故閩人的地望在福建及浙江的一部分。此外,在福建和台灣又現了新石器時代前後的文化遺址,即福建的曇石山文化與台灣的天坌坑文化、鳳鼻頭文化的密切關係,說明從遠古到先秦,台灣的族群應是閩越的一部分。2

漢代“閩”被稱為“閩越”。3《說文解字》云:“閩,東南越,蛇種。”《史記·吳太伯世家·索隱》釋“荊蠻”云:“蠻者,閩也,南蠻之名,亦稱越。”所以,《史記·東越列傳》將“閩”與“越”連稱為“閩越”。綜觀先秦閩越歷史,其在夏商周三代時已活動在福建,並不受中原王朝的統治,故淮南王劉安上書漢武帝時曾追述說:“(閩)越,方外之地,制文身之民也。不可以冠帶之國法度理也。自三代之盛,胡越不與受正朔。”所以秦統一前,福建還是一個由“無諸”統治的閩越王國。直到秦統一才“皆廢為君長”4。

三、秦漢的華南族群

秦漢之時,從秦始皇統一六國后,兵經略嶺南始,華南族群的展進入了第一個活躍時期,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到兩漢時華南地區主要有以下族群。

(一)南越

南越是由蒼梧演化而來的。《史記·南越列傳》云:“秦已破滅,(趙)佗即擊並桂林、象郡,自立為南越武王。高帝已定天下,為中國勞苦,故釋弗誅。漢十一年,遣陸賈因立佗為南越王。”“南越”之稱,是“以其地為揚越南部,故稱為南越”5。從此,遷徙到珠江三角洲一帶的蒼梧族遂稱為南越族。

(二)從西甌和駱越到烏滸和俚僚

秦漢之際,先秦時的駱已經逐漸分化形成西甌、駱越兩個族群。由於剛分化出來,秦漢之際,駱越和西甌還往往並稱,到東漢則逐漸明確南越之西為西甌。《史記·南越尉佗列傳》說:“趙佗以兵威邊,財物賂遺閩越、西甌、駱,役屬焉,東西萬餘里。”《漢書·西南夷兩粵朝鮮傳》說:“蠻夷中,西有西甌,其眾半贏,南面稱王。”這些記載說明西甌分佈在嶺南西部。具體在什麼地方呢?晉人郭璞注《山海經》說:“大閩海中,郁林郡為西甌。”《舊唐書·地理志四》黨州(今玉林市)條說:黨州“古西甌所居,秦置桂林郡”。《太平寰宇記》則明確指出:“郁林郡為西甌。”漢武帝置的郁林郡,治今貴港市貴城鎮南江村,轄境相當於今廣西除桂林、梧州兩個地區以及玉林地區的小部分以外的廣大地區。三國以後轄地逐漸縮小,南朝的陳時約相當於以今貴港為中心,六萬大山與大瑤山之間的鬱江地區。由此可見,西甌是聚居在以柳江流域和鬱江地區為中心的桂中稍偏東偏南這一地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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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漢族通史 第2卷(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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