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第三節漢族在華北的形成和發展(17)

33.第三節漢族在華北的形成和發展(17)

女真族更是如此,漢族先進的經濟和文化的影響,一使“善騎射,喜耕種,好漁獵”,“以物博易,無工匠”4的女真人的生產得到展,出現了“收多支少”的豐收年景。二使女真人社會封建化。女真人從奴隸制向封建制的轉化,主要表現為“猛安謀克”的封建化。幾經南遷的“猛安謀克”領授耕地,散落在漢族地主莊田的汪洋大海之中。金世宗時,租佃關係已經普遍存在。金章宗時又大量解放“二稅戶”5,“定屯田戶自種及租佃法”6,正式承認“猛安謀克”出租土地的合法性。三使女真語、文化逐步漢化。不僅與漢族人民雜居的“猛安謀克”戶學會了漢語,連女真貴族也學會了漢語,甚至不會說女真語了。同時,女真人簡譯漢姓和改易漢姓的也越來越多,並且“好變夷狄風俗,行中國禮樂如魏孝文”7。最後不得不解除民族間婚姻界限,宣佈“屯田軍戶與所居民為婚姻者聽”8。於是,“猛安人與漢戶今皆一家”9。女真族就是這樣在被漢族同化的道路上迅速地前進着。

在民族同化風雲的席捲之下,雜居得愈久,民族心理溝通得愈深,掌權者推行漢化政策愈積極,漢族先進經濟和文化的炭火就越燒越旺,把契丹、女真等民族都匯合到漢族的汪洋大海中去了。元統一中國后,把當時中國境內的人分成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西域以及留居中國的一些歐洲人;第三等是漢人,包括契丹、女真、高麗和原來金統治下的漢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統治下的漢人和西南各民族人民。這種民族歧視的等級制,固然反映了元統治者分化漢民族,以利其統治的目的,但卻客觀地真實地反映了中國北方自宋、遼、夏“三國鼎立”,以及金與南宋“南北對峙”以來民族同化基本完成的事實。元朝末年,即宣告免除北人與南人的界限。漢民族這個由多民族混血而形成和展的民族,這時經過宋遼夏金時期大分裂、大動亂的再一次重演,民族同化風雲的再一次興起,在新的基礎上,由於又同化了契丹、党項、女真等民族,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越來越展了。而華北漢族在這個漢族滾雪球式的展中再一次大混合,而展成為一個與隋唐華北漢族不可同日而語的元明華北漢族了。

五、明清華北漢族的遷徙和展

經過元末農民戰爭,華北漢族進入了明代。自入宋以來到明初,經數百年戰亂,華北平原人口大量亡徙,使得華北平原呈現出一片荒涼和空虛。

洪武時,都督府左斷事高巍在他的一份上疏中說到河南洪武初年的況:“臣觀河南、山東、北平數千里沃壤之土,自兵燹以來,盡化為榛莽之墟。土著之民,流離軍伍,不存什一。地廣民稀,開闢無方。”1這對明初華北社會經濟的恢復和展是極不利的。禍不單行,14世紀中葉,蒙古草原和華北平原陷入了一場空前的劫難之中,即鼠疫的流行。2從而造成華北人口的進一步損失。明朝政府面對這種局勢,在飽受戰亂的華北大地恢復了和平和安寧之時,對人口稀疏地區的移民就成了興國安邦的一件大事了,從而出現了歷史上著名的洪武大移民。

在洪武大移民中,華北漢族的遷徙出現了與歷史上以南遷為主完全不同的特點,這個特點主要是山西人東遷填河南、河北和山東。

(一)山西人東遷填河南

洪武年間(1368~1398年)河南接納移民的成分除少部分來自江西、山東以外,大部分來自山西,各府、州的主體移民都是山西人。3

彰德府(今安陽市),據成化《河南總志》,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接納政府組織的移民2。5萬人,在磁縣的中岔口、白土、南開河、申庄、講武城、都黨等6個鄉鎮和涉縣的一些鄉鎮中,共抽取了43個明初及明初以前的村莊進行考察,其中洪武遷入的有10村,“明初”遷入有7村,皆稱為從山西遷入。

衛輝府(今衛輝市),洪武年間接納政府組織的山西移民大約為2。2萬人。有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仲秋所立的汲縣郭全屯結義廟的遷民碑為證,碑載:“山西澤州建興鄉大陽都為遷民事。系汲縣西城南社雙蘭屯居住。里長郭全,下人戶一百一十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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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漢族通史 第2卷(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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