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英勇就義(1)
1934年10月18日。***深秋的清晨。天低雲暗,秋雨綿綿。
荷槍實彈的獄警惡狼般地嚎叫着,前來押解“王芬芳”。
姐妹們深為小大姐擔心,不知又出了什麼事。何寶珍聽到呼叫自己的化名,整理了一下衣服,便從容地離開號子。走到門口時,她迴轉身來,用沉毅的目光默默地和姐妹們告別。原來,敵人已決定槍殺何寶珍,這是她和姐妹們的永別。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何寶珍昂挺胸,高唱《國際歌》,走向刑場。一個年僅32歲的婦女,把青春獻給了人類最壯麗的事業,用鮮血染紅了雨花台。何寶珍英勇犧牲的消息傳到獄中,姐妹們都哭了,無不感到格外的悲痛。
何寶珍是被叛徒出賣的。出賣她的人,是互濟會的一個女幹部,曾經被捕關押在模範監獄。當時,這個人害怕丈夫供出自己,生了動搖,何寶珍為此曾做過她的思想工作,對她說:“你有孕在身,你丈夫不會供出你的,只要你一口咬定自己是家庭婦女,到生孩子時是可以取保釋放的。”不久,她獲釋出獄,仍在互濟會工作。
有一次,她來監獄探監,何寶珍還囑咐她幫助一位難友家屬解決困難。不料,這個女幹部後來重新被捕,經不住嚴刑逼供,供出了何寶珍的真實身份,致使何寶珍重新被提審。敵人對何寶珍用盡種種慘無人道的酷刑,逼她招供,但她始終堅貞不屈。審判官氣得瘋,最後宣佈:“是死是活,兩條路由你選擇。要活命,就老實招來。頑抗,則死路一條。”何寶珍響亮地回答說:“要口供,沒有;要命,有一條。請吧,革命者是殺不盡的!”
何寶珍在敵人的法庭上,就像絕壁上的一棵蒼松,無論怎樣威逼利誘,嚴刑拷打,始終傲然屹立,寧折不彎,充分表現了一個**人的松柏氣節和雲水襟懷。帥孟奇在《一件永遠不會忘記的事》一文中,稱讚何寶珍“是一個模範黨員……具備了**員優秀高貴的品質,對黨一貫忠實,為黨犧牲了個人的一切利益。……平日她熱愛她的孩子們,當被捕之後,卻忘記一切。她常說:**員為人類解放事業而犧牲是光榮的。”“她以她生命的光輝,照耀了在獄中的同志們……更堅定了鬥爭的意志。”**和何寶珍在革命鬥爭中,互相關心,互相愛護,建立起了一種高尚純潔的愛。**在追念何寶珍時,稱頌她“英勇堅決,為女黨員之傑出者”。
1951年12月初,**到南京視察時,曾參謁雨花台烈士陵園,深切悼念何寶珍和其他烈士。何寶珍生前,對未來滿懷希望。她希望推翻黑暗的舊世界,建立一個人民當家做主的新社會,希望自己的後代能學習技術,用自己的雙手建設一個繁榮、富強的新中國。
何寶珍的遺願終於實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