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倫理道德散論(8)
道德的天平
嫉妒永遠難以湮沒,你就盡報以鄙視。你的幸福、名望是他的痛苦,回想得知引這些的原因便是你的任務。
一旦我們認清了人的劣性,一如上文所做的那樣,還會為這些人的劣性感到由衷地震驚,那我們就應該馬上把目光轉向人類生存的苦難;要是對後者感到吃驚的話,就又得必須再度審視人的劣性——於是,我們現了兩者互相平衡;因此,我們也就意識到了這其中存在着某種永恆的正義,那是因為我們會現這個世界原本就是一個相當巨大的審判庭;我們亦會逐漸明白為何每一有生命的東西都必須要為其生存而贖罪,先是在人活着的時候,然後在是其死亡之時分。也就是“罪孽”與“懲罰”之間的對應被協調得天衣無縫。審視這一觀點,我們便會因為在生活中處處可見的大眾的愚蠢而經常感受到的那種厭惡緒也就隨之煙消雲散了。因此,佛教的輪迴里講述的“人之苦難”、“人之性惡”以及“人之愚蠢”三者相互對應得絲毫不差。但在某個特定的時候,我們看到的只是這三者之一,並對此尤其重視;這樣,我們所看到的這三者之一在某種程度上似乎就壓倒了其餘兩者,實際上,這僅是一種錯覺而已,絕對是因為這些東西的無孔不入與無處不在。
這便是永恆的輪迴,輪迴圈裏面蘊涵的一切無不顯示出這一事實;但人類世界則把這一點表現得更為清晰,因為於此而,惡劣、無恥的德性以及低下、愚蠢的智力佔據優勢。儘管如此,我們仍然看得見再次喚起我們驚訝表的現象偶爾、分散地呈現於我們周圍。這些就是在人們身上表現出來的誠實、慈善,以至於高貴,還有就是偉大的理解能力,甚至天才的思想。這一切東西從來不曾泯滅殆盡,它們孤獨地分散於每個角落但卻閃爍出光芒,為身處黑暗的大眾照明了前方道路的方向。我們必須把這些看做是證明這一真理的依據:在這永恆的輪迴之中,一條美好的救贖原則藏而不露,它能衝破這一輪迴並為處於其中的全體帶來鼓勵與解救。
看過我的倫理學的人都明白這一點:對於我來說,道德究其根本是以這一真理作為基礎——印度的《吠陀》曾根據這一既定的神秘信條將這一真理闡述為:“這就是你”。此信條適用於一切生物,不管是人類還是動物。因此它被稱為真。
其實,我們可以把與這一信條相符合的行為——例如,出自善意的行為——看做是神秘主義的端。出於單純目的的每一善意行為皆宣告着作出這一行為的人是和這一現象世界互相抵觸的。並且在這一現象世界中,他人與自己處於完全分離的狀態,但是作出善行的人卻把他人與自己視為同一整體。因此,沒有出自私心的每一善良行為,在別人看來都是極其神秘的,甚至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想要勉強對此作出一番解釋的話,人們就只有利用種種借口來加以猜想和理解。康德在消除了一神論的其餘支柱以後,只剩下最後唯一的一條:因為在他看來,一神論是能讓我們解釋和理解諸如此類神秘行為最好的有力武器。所以,康德承認一神論是一種對於實際目的行之有效、可以成立的假設,雖然從理論上還不能予以證明。但有關康德說出的這些見解是否是真心話,我是有所懷疑的。這是因為利用一神論來支撐道德就相當於把道德產生的原因歸屬於自我主義;英國人,還有我們德國那些處於低下階層的人士,他們絕對看不出除了一神論之外,道德還會另有其他基礎。
我在上面提到過的在他人——亦即客觀地展現自身的個體——身上識別出了自我的真正本質。這樣的形在諸如此類的例子中表現得尤為清晰、美麗:當某一個人處於必死無疑的局勢中,但仍然緊張、熱忱地關切着他人的安危並給予他們最大的幫助。可以證實這方面內容的例子就是我們所熟知的那位年輕女僕身上生的故事。這位女僕於某天夜裏在其院子之中不幸被一隻瘋狗咬了。當時她便意識到自己完了。但她仍然狠狠地抓住這隻瘋狗,用力把它拽進馬廄,把門鎖上,避免這隻瘋狗再傷害其他人。另一個例子是在那不勒斯引的事件——蒂希拜恩(德國畫家,歌德的朋友)用一幅水彩畫的形式把它永遠地記錄了下來。當時正值火山爆,岩漿和海水這兩股傾斜而出的奪命洪流之間尚存一小塊狹窄地帶。一個年輕小夥子逃脫之際還不忘背着自己年邁的父親一起逃命。父親一再央求兒子放下自己,以便兒子能夠順利避難,因為如果不這樣的話,兩個人都會命喪於此。於是,兒子聽從了父親的勸告。兒子在離開之際回過頭向父親投去了永別的一眼。凡此種種都被蒂希拜恩淋漓盡致地表現在畫作里。還有類似的歷史事實存在——瓦爾特·司各特在其作品《密得羅西恩監獄》的第2章里,運用大師的手法描繪了此類事。兩個被法官判了死刑的犯人,其中的一個人因為自己反應的不夠靈活,從而導致了同伴的被捕。在宣判死刑之際,前者在教堂奮力將衛兵制服,成功解救出了自己的同伴;但在整個救人的過程中,他絲毫不曾顧及自己的安危以及如何逃生。下面這幕畫面也經常出現在銅版畫裏,即使提起這種事會招致西方讀者的反感:一名士兵正跪在地上等待死刑的宣判,但他仍然極力揮動手絹以便趕走那向他靠近的愛犬。通過所有這類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一個人在完全確信自己正在逐步邁向直接個體毀滅時,非但沒有考慮到自己的利益,反而是把全部的精神和力量集中在維護他人生命安危上面。還有什麼比這樣的行為更清楚地表明他們的這種意識或觀念:自己個體的毀滅關乎的只是一種現象,而且這一毀滅本身也不過是一種現象而已,正在遭受毀滅的個體,其真正本質卻沒受這一現象毀滅的影響,它仍舊會在其他個體身上延續着;此時此刻,他們正在其他個體身上辨別出這一本質。他們的這種意識恰恰是通過其行為表現出來的。這是因為如果況並非如此的話,那麼當我們看到一個正被死神卡住咽喉的人的時候,為何他還會拼盡全力去展現對於他人的安危和繼續生存下去的那麼深切的同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