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才論(1)
“天才”的真正所指是對我曾經討論過的那一類認識(認識力能夠擺脫意志而把握事物)具備明顯突出的能力;一切純正的藝術、詩歌,乃至哲學作品都源於這類認識。正因為事物的柏拉圖式的理念是這一認識的對象,並且我們只能於直觀中而非抽象中認識它們,所以直觀認識的完美和力度才是天才的真正本質所在。據此,人們把那些出自於和訴諸直觀認識的作品,即造型藝術和圖畫藝術的作品,明確地稱為天才的作品;其次就是詩歌作品,是把直觀認識傳達給人們的作品形式。在此,天才與只是人才、能人的區別就變得非常清楚了。後者的優勢在於其能更靈活、更準確地推論知識,而不是通過直覺獲取直觀知識。具備這種能力的人,作出的思考比常人來得更加快捷和準確。相比之下,天才所看到的是一個其他人所看不到的世界,雖然這只是因為天才對這一世界比其他人看得更深而已。而這又是因為世界在天才的頭腦里得到更為客觀,同時也更為純凈和清晰的反映。
智力只是被用來作為現動因的工具,這本該就是智力的天然使命。所以,人們利用它看事物,因而看到的不是別的,而是這些事物與意志之間直接或間接的,或者只是有可能存在的關係。
對動物而,它們的智力幾乎只停留於事物同自身意志的直接關係上,因而智力的這種用途就更為突出。對它們來說,與自身意志無關的東西是不存在的。由此,我們不時會驚訝地現,甚至連那些最為聰明的動物也可能注意不到一些自身異乎尋常的事物,比如,它們不會驚訝於在我們身上或周圍環境所生的明顯變化。對於常人來說,他們自身智力認識的範圍雖然擴大到了事物與他們的意志間接的、甚至具有某種可能性的關係——這些認識的總和加起來就構成了人們的整體對他們有用的知識——但這些認識也還僅僅局限於關係方面。所以,在一般人看來,世界上並不存在完全純凈的和客觀的事物圖像,因為屬於常人的直觀認識能力一旦沒有意志的刺激就會變得疲倦、懈怠,這是因為存在於他們智力中的能量並不足夠使他們可以自地、在缺少目的的況下達到純粹客觀地認識這一世界的目的。而如果智力具有了這樣的能量,大腦形成表象的能力足夠充裕,那麼在沒有任何實際目的的況下,頭腦也能純粹、清晰、客觀地反映出外部世界——這種能力對意志的目標其實並無裨益,這種形愈演愈烈時,意志活動會受到這種況干擾甚至被破壞——可以稱之為“天才”的某種特殊氣質在此間流露出來。天才標誌着某種對意志,亦即對我來說是具有距離感的東西,好像某種外來的精靈,對人類充滿吸引力卻又保持高高在上的姿態。這樣說吧,天才是我們的認知功能展到了一定階段的產物——這一展超出了意志需要的範圍,但認知功能本來就是只為意志而存在的。所以,嚴格來說,根據生理學的理論,這種多餘的腦力活動以及這大腦本身幾乎都可以歸入“因過度育而變畸形”的一類,而這正如我們所知道的常識,這種活動又可以與“因欠缺育而變畸形”和“因錯位而變畸形”相提並論。所以,天才也就是具有超常的、過度的智力的人,也只有在把握生存的普遍方面才能看到它的影子,這時候它才真正地揮了作用。它以這種方式致力於為整個人類服務,正如一般程度的智力只為個人服務一樣。為了將這種形表達得更清楚,我們或許這樣說更為恰當:如果正常人具有三分之二的意志和三分之一的智力,那麼,可以稱之為天才的人則具有三分之二的智力和三分之一的意志。這種形可以用一個化學的比喻來說明。一種中性鹽呈鹼性或酸性是根據兩者中的原子團跟氧原子的比例來劃分的。在原子團與氧原子的比例中,前者佔優勢,鹽呈鹼性;鹽呈酸性則是在這比例中後者佔了大部分。同樣的道理,天才之所以能區別於常人全在於意志和智力兩者之間的比例。這種不同的比例也就導致了根本性差別的產生——這可以從天才和常人的整個本性、行為、活動中得到清晰的辨認,在他們各自的成就中,這種差別變得毫無疑問。在這點之外還有一點可以作為補充——關於這兩種人之間的差別:兩種相對立的化學物質之間,會有最強烈的親和力和吸引力產生,但這種況不會出現於人類,我們通常能看到的是恰好相反的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