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冊那

第89章 冊那

第89章冊那

飛機起飛時,約莫半島時間十一點半。

抵達魔都的時候,則是內地時間十二點左右。

“真是神奇呢!憑空變出了一個小時,感覺坐上飛機也就過去了片刻!”金韶情手動調好手機上的時鐘,傻呵呵地笑道。

“等到回程的時候,這一小時還是要還上的,有借有還嘛!”金世明卻是被金韶情的神奇思維給逗樂了。

“歐巴,我們現在去哪裏,賓館嗎?”金韶情低頭看着鞋面,略顯扭捏地問道。

現在都已經是午夜了,兩人肯定得先找個地方落腳才行。

一男一女,大晚上去賓館開房,實在很難不令人浮想聯翩。

金韶情此刻內心相當之忐忑,她還是第一次呢!

第一次來到海外,一個語言和文字並不相通的異國他鄉。

她本能地想要黏着金世明,這樣會讓她更覺得踏實和安全。

只是,這孤男寡女的,倘若共處一室,會不會擦出些火花?

屆時她是該象徵性地矜持下,亦或是順從地奉獻一切呢?

“不去賓館。”金世明搖了搖頭,低聲說道,“回家!”

金韶情心頭一凜,旖念隨之清散。

她能感受到金世明話語間的情緒低落,尤其是說到“家”時,明顯有些不自然。

……

出了機場,兩人打了輛出租。

“Goodevening!WelcometoChina!”司機大叔拽着一口半生不熟的英語。

許是上車時聽到了金韶情在說韓語,司機大叔便下意識地以為金世明兩人都是外國遊客。

“師傅,我是國人,您說普通話好了。”金世明開口道。

“伐好意思,我還以為是外國朋友。”司機大叔的普通話里,夾雜着魔都本地的方言口音。

時隔多年再聽到已經有些陌生的本地話,金世明卻是一陣唏噓。

“無阿撒桑海寧。”金世明本以為自己已經不會說方言了,可一張嘴便很自然地說了出來。

“後生,儂阿拉桑海寧啊?”司機大叔的語氣,似乎有些遺憾。

他本打算載着兩人多繞兩圈,宰一頓外地來的肥羊,也算是給自己深夜加班的獎勵。

這不遇到了本地人,也就不好殺熟了。

“看你拖着行李從機場出來,應該是在國外留學或者工作吧?這是趁着清明,領外國女朋友回家見家長?”司機大叔很是熟絡地拉起家常。

“差不多吧!”金世明沒有過多解釋。

“結婚就得買房,現在魔都的房價是一年比一年高了,小年輕根本就買不起。也就是阿拉本地寧,老房子拆遷賠了兩套商品房,不用沒愁房子。”司機大叔說出這番話時,多少帶着些濃濃的優越感。

“兩套商品房?那少說也值個幾百萬吧?”金世明主動捧哏道。

“地段一般般,也就值個六七百萬!反正是自住用的,就算值再多也不會賣掉!”司機大叔雙手搭在方向盤上,眉飛色舞地凡爾賽道。金世明見金韶情語言不通,一臉好奇寶寶的表情,當即給她簡單地翻譯了一下。

“莫?這位阿加西都是身價10幾億韓元的富人了,居然還在深夜開出租嗎?”金韶情驚嘆道。

金世明笑而不語,魔都本地人,尤其是那些上了年紀的中老年人,他們是這樣的。

哪怕不缺錢,照樣會給自己找些工作,比窮人還會精打細算。

“後生,儂撒桑海本地寧,家住哪裏啊?”司機大叔高調炫富后,瞅了眼後視鏡中的金世明問道。

“陸家嘴。”金世明回道。

“冊那!”司機大叔很是識趣地閉嘴不再說話了。

想他成日在乘客面前凡爾賽,卻不料今天撞上了真正的富哥們,讓人看了笑話!

“歐巴,這個阿加西怎麼突然不說話了?而且,他臉上的笑容都消失了!”金韶情湊到金世明耳邊低聲問道。

“笑容並沒有消失,只是轉移了而已。”金世明嘴角泛起一絲笑意,有點惡趣味地揶揄道。

金韶情歪着腦袋,似懂非懂。

只是,她見金世明心情有所好轉,亦是跟着笑了起來。

……

陸家嘴作為魔都最為繁華的地帶之一,哪怕已經是午夜時分,依舊難掩其紙醉金迷之相。

“大發!這裏的夜景,好美!”金韶情放下車窗,用手機拍攝起沿途繁華的景象。

在此之前,她亦只聽說過魔都是座國際大都市,但受限於半島給民眾打造的信息繭房,潛意識裏難免會認為這座城市有些落後,並不如首爾繁華時尚。

直到此刻親眼所見后,她方才意識到,自己過去所認知的世界真的很小很狹隘!

早先BD娛樂淘汰掉的練習生中,不乏個別練習生對中國內地抱有偏見,無法理解公司為什麼要讓她們學習中文,更不想來內地活動。

哪怕現在堅持下來,努力學習中文的練習生,更多的亦是出於對公司安排的服從,而非真的想要來內地發展。

金韶情過去同樣如此,畢竟耳聽為虛,眼見為實。

說一千道一萬,不如親自走一趟,親眼看看這個陌生的國度。

“歐巴,你說我們出道后,會有機會來魔都開展活動嗎?”金韶情將手機攝像頭轉向了金世明,期待不已地詢問道。

“當然!內地的簽售會、演唱會,還有其他各種活動,肯定會有的!所以,你們得更努力學好中文才行!”金世明輕點了下頭道。

半島愛豆組合來內地發展,本質上就是撈金,可好歹得拿出些恰飯的態度和誠意。

口口聲聲喜歡中國和中飯,卻又懶得去學中文,活動中連一首中文歌都不會唱,結結巴巴說不全一句話,你憑什麼讓中飯甘心掏錢?

“等我賺錢了,真想在這裏買套房子!”金韶情喃喃說道。

她之所以喜歡魔都這座城市,一方面固然是因為其時尚、繁華,另一方面自是愛屋及烏。

這裏是金世明出生、長大的地方,這裏有金世明的根!“阿情你這個目標有點遠大!首先,你得追趕上少女時代那種程度,努力工作個幾年,興許能攢夠錢在這附近買套房!呃,前提是這裏的房價不要漲得太離譜!”金世明莞爾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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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之女友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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