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二十三章(13)

13.第二十三章(13)

林蔭問:\"那,你盜竊的錢物都哪兒去了?\"

沈勇說:\"我都藏到一個秘密地點,除了牛明誰也沒告訴,他肯定都起走了……\"

太嚴重了!林蔭和方政委激動得幾乎不能自己。怪不得萬書記拚命為牛明說話,原來有這種交易在內呀。這回都明白了!對了,破案那天晚上,自己從皇朝大酒樓出來,碰到牛明要看案卷,他那遲疑的表,分明是不想讓自己看,害怕看出問題!

和沈勇的談話一直進行到凌晨。

林蔭和方政委連夜驅車趕回,心緊張激動,又感到棘手為難。

這件事初想起來很簡單,沈勇已經交代,筆錄做得也很完備,只要把況往上級領導或紀檢部門、檢察院一反映就行了。可仔細一想又不是那回事。

先,如果毫無顧忌地把這些況反映上去,那無疑是公開向萬書記宣戰。這年頭有些人是非已經顛倒,十有**會給你造個公安局長和政委整市委書記的輿論,你明明是清除**分子,可有些人反會認為你人品有問題,有什麼政治動機,把你當成異類,能不能整倒他不說,你反而可能會陷入困境。這也是連洪市長那種性格都有顧慮的原因。

當然,對這些個人得失可以不考慮,關鍵是證據不足。儘管沈勇說的絕對是實話,然而,只有他的交代材料,沒有其它證據,顯然搬不到一個市委書記。牛明主管刑偵工作多年,什麼不明白?他要是一口咬定沒這回事,萬書記再不承認,誰能把他們怎麼著?弄不好,無論是自己還是沈勇都要落個誣陷的罪名。特別是萬大老闆,官場浸潤這麼多年,城府極深,是好鬥的嗎?

可是,不報告也不行,因為沈勇已經反映了問題,如果不向上級報告,就成了知不舉或者隱瞞案、包庇犯罪,為這些**分子落這個罪名也真犯不上!

回到局裏,二人分別找羅厚平和江波進行了秘密談話,他們說的和沈勇說的基本相同。當時,羅厚平帶人搜查贓物去了,根本就沒參加審訊,江波則是被牛明支走的。

江波回答后還反覆追問出了什麼事,雖然沒得到正面回答,也猜個**不離十,氣憤地說:\"肯定不是什麼好事。媽的,總讓我跟着他。這不,就是這種結局,好事沒落着,啥壞事都往你身上推。徐子民的案子我撈了個處分,現在又出來個沈勇,他能不能再往我身上推呀?!\"

方政委說:\"你早該明白他的為人。年紀輕輕的,為什麼不走正路,非得跟這樣的人跑?!\"

江波低聲說:\"正路不是難走嗎?\"看看林蔭:\"你要早來幾年何至如此。我剛從警?\"

說的也是實話。

初步了解,況就是這樣。現在真是聽到軲轆響不知井在在哪兒。

可是,不報告是不行的,無論從哪個方面想,都應該報告,如果真能通過這事把**分子們都挖出來,豈不是件大快人心的事?!

可是,向誰報告,報告給誰?

報告洪市長或者許副書記?不行,他們身份有所不便。

從組織原則上講,應該報告地區紀檢委。可是,一則證據不足,二則萬大老闆能量太大,在白山恐怕保不住密。二人想來想去,覺得還是先跟谷局長商量商量為好。

他們跟谷局長通了電話,說有重要事報告,然後驅車駛往白山。

兩個多小時后,二人進了谷局長辦公室。谷局長聽后,也深受震動,坐在靠背椅里,一支香煙吸了大半截也沒說話。方政委抱歉地說:\"谷局長,我們也不是非要你怎麼樣,而是徵求一下你的意見……我們知道,你也為難,如果由你報告,弄不好,會給人以錯誤的印象,好象我們公安機關整黨委領導似的。\"

\"不,\"谷局長揮揮手,恢復了果斷的神說:\"他代表不了黨委,**分子從來也代表不了黨。恰恰相反,和他們鬥爭,正是代表了黨和人民的利益。其實,我擔心的是證據,這種事,一定要有確鑿的證據。\"想了想,望着二人堅定地說:\"這樣吧,這件事就交給我了,你們馬上回去,集中精力辦好自己的事,爭取在春節前能有所突破……還有,一定要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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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道前傳:使命(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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