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章 謝瀾大概在等一個結果
元董事長和元夫人都震驚了,元董事長渾身顫抖:“你……你就非要趕盡殺絕……我們都是你的親人啊!”
“當初你們對我和母親趕盡殺絕的時候,可沒想過我是你親人。”
元詩情頓了頓:“對了元董,謝南凜發現一個有趣的東西,你好不好奇?”
元董事長聽見謝南凜三個字,身子一抖:“什麼東西?”
“嗯……”元詩情敲了敲自己的腦袋:“謝南凜好奇,你怎麼能對親生女兒下這麼狠的手,連一條活路都不給我,好歹我也是您的親生女兒,跟在您身邊長到十歲,十年,養只貓都有感情了,你卻能送我去死……”
“謝南凜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便去調查了一番,您猜,他發現什麼了?”
元夫人已經意識到元詩情要說了什麼,驚恐瞪大眼睛,“不!!不能說!”
元詩情笑容越來越大:“他說,十年前,元夫人給你喝了一種葯。”
“前幾天,元詩意打算用這種葯控制謝南凜,被謝南凜抓了個正着,元詩意交代,這是一種可以改變人認知的藥水,會讓一個人毫無邏輯瘋狂的愛上另一個人。”
“於是謝南凜查了查,元詩意以前也見過這種葯,你猜,元詩意為什麼知道藥效?”
元董又不是傻子,元詩情暗示的這麼明顯,他怎麼會猜不出來!
元詩情幽幽的火上澆油,故作嘆息。
“哎,爸,好歹您是我親生父親,若不是您這些年真的做的太過分了,我也不至於如此。”
“現在才知道,原來您當年是被這個女人控制了心緒,您也不是故意的,但為時已晚啊……”
元董震怒的看着元夫人,不知是不是元詩情的話,讓他生出了一點希冀,他急忙說:“詩情!我明白了,都是她,都是這個女人,是這個女人挑撥離間,害了我們家!”
“爸爸是無辜的,都是她和元詩意,都是他們母女的錯!”
“你幫爸爸求求情吧……對,對,你可以出諒解書!雖然死的是你媽,但我是你爸啊!”
“都是她們的錯,和我無關啊!我……我還知道很多,元詩意母女手上不止一條人命,我都供出來,她們會判死刑!詩情,你原諒爸爸吧!”
元夫人目眥欲裂:“你這個廢物!!”
“閉嘴!”元董怒吼:“都是你這個賤人,如果不是你,我親生女兒怎麼會不認我?!”
元詩情看着他們狗咬狗的場面,覺得舒爽極了,饒有興趣的欣賞了一會兒,便起身離開。
行了,目的達到了,只怕這兩位以後在監獄裏也不安生了。
尤其是元董……後悔嗎?愧疚嗎?不,他只會覺得自己不夠狠,為什麼不早點弄死元詩情,或者早點把鍋全都推給元詩意母女。
元詩情怎麼可能‘原諒’元董?就算十年前元董沒有把她和媽媽趕出家門,沒有追殺,想讓她們死於非命,但二十六年前,元董的出軌,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現在,她和媽媽悲劇的源頭是小三嗎?是私生女嗎?不,是元董,是這個男人。
所以元詩情就是要看着他痛苦萬分。
……
洛晚星得知元詩情那邊的事情,已經解決了,鬆了口氣,隨後就接到了元詩情的道謝電話。
年會還沒結束,洛晚星笑吟吟問:“你猜今天姜秀蘭會不會狗急跳牆。”
謝南凜微笑頷首:“她只能狗急跳牆了。”
是啊,謝夫人的位置被元詩意佔了,親兒子還沒叫過她媽,現在姜秀蘭只能狗急跳牆了。
她心裏或許想着,只要她的親兒子上位成了謝氏的繼承人,那麼她就能正大光明的依靠兒子,再次成為人上人。
只可惜,謝南凜不是任由掌控的傀儡。
謝南凜不着急:“晚點再說吧,謝太太,主動權在我們手裏。”
洛晚星挑了下眉,想想也是,主動權在他們手裏,他們慌什麼,現在該慌的人是姜秀蘭。
姜秀蘭或許也沒想到,陸眠在很早很早的時候,就留下了證據,更沒想到,當年參與這件事的人,還有人活着吧。
洛晚星頓了頓,問:“姜秀蘭……謝瀾那邊,你怎麼說的?”
姜秀蘭雖然不是謝南凜的親媽,但至少是謝瀾的親媽,兄弟倆關係一直不錯,謝瀾知道謝南凜算計姜秀蘭,會怎麼想?
謝南凜卻是垂了垂眸:“謝太太以為我是如何得知,他們這樣詳細的計劃?”
洛晚星愣了愣。
“自然是有人給的。”謝南凜看向窗外:“一個從出生就不受待見的兒子,卻還要對外說‘寵愛’,表現在謝瀾身上的就只有割裂,謝瀾敬她愛她,得到的只有一次次的失望,我在謝家被關禁閉,落不着好的時候,謝瀾也與我一起。”
謝南凜平靜地說:“只不過這個家裏厭惡謝瀾的人,只有姜秀蘭,但厭惡我的就多了去了,所以謝瀾一成年,就離開了謝家。”
洛晚星抿了抿唇,費解:“……姜秀蘭這到底是,為什麼?”
“他厭惡你,是因為你是陸眠的兒子,她與你天生對立;可是謝瀾和陸夜霆,都是她和謝寒城的兒子,她卻區別對待,難道是因為她覺得陸夜霆不在她身邊長大,覺得愧對?”
“但愧對陸夜霆,不代表一定要虐待另一個兒子吧?”
謝南凜意味深長:“那就要問姜秀蘭本人了。”
“或者……問問陸家?”
“我想謝瀾也在等一個結果。”
……
謝瀾確實在等一個結果。
五歲那年他偷偷去看望被關禁閉的謝南凜,被姜秀蘭懲罰,也在地下室關了三天,高燒飢餓差點讓他喪命,姜秀蘭卻看也不看他的時候,謝瀾就知道,他生下來就不受待見,他的親生母親甚至不希望他出生。
但年紀小,對親人,尤其是媽媽這個特殊的親人,總是懷有期待。
謝瀾明白謝家是在故意養廢他,所以他早早表現出對家產毫無興趣,學了法,當了律師,主動放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