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章生活的意義(3)
所有“人生意義”的真正標誌是具有普遍性的,即可以與他人共享、絕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共同意義。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可以從中看出所生之事具有的共性。大眾口中的天才雖然是極少數,但是只有他們被大眾認為與眾不同時,才會被冠以這樣的稱呼。由此可見,人生的意義即“對整體作出貢獻”。在此,我們並非說說而已,而是看重其最後結果。每一個面對困難毫不退縮的人,其意識中好像都明白人生的真諦在於對他人產生興趣並與他人合作。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會被他人所關注,即使遇到困難,他也從來不將解決的辦法建立在傷害他人的基礎上。
如果我們說人生的意義在於貢獻並與他人不斷合作,也許有人會對此產生疑問。因為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是一個全新的理念。他們不禁會問:“如果一個人總是以他人利益為重,讓自己向他人貢獻,那麼我們的損失會有多嚴重?我們自己的事又該如何去做?難道不應該有一部分人為了自己的展而先考慮自己的利益嗎?我們保護別人的前提不應該是先保護好自己嗎?”
這樣的觀點大錯特錯,此類問題也不能稱為問題。如果一個人以他對人生意義的認知和理想,並且加上他的全部感,向他的人生目標努力,他必然會沿着最能體現其人生價值的道路展。同時,他還會為了實現目標而不斷改變自我,逐漸形成一種社會使命感和責任感,並在實踐中讓這種感逐步邁向成熟。人的目標一旦建立,隨後便會開始自我管理。只有此時,他才會意識到要解決怎樣的人生問題,才會不斷使自己得到提高和展。比如在愛和婚姻中,如果我們想讓對方感受到幸福和快樂,就會極力表現自我,將全部關心投入到對方身上。如果我們只是按照自己的性去展,而不顧對方的感受,那麼所得的結果一定是:我們變得趾高氣揚,讓人厭惡。
我們還可以從中悟出一點,即人生的真諦就在於奉獻與合作。如果我們仔細觀察祖先給我們遺留下來的東西,會現什麼?那些都是他們對人類的貢獻。除了我們所能目睹的有形資產——土地、道路和建築,還有很多無形的資產,即他們以哲學、科學、藝術的形式對生活經驗的總結,以及傳達給我們的各種生活技能。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們為人類作出的貢獻,然後讓我們代代相承。
那麼,另外那些拒絕與他人合作,對人生意義另有理解的人,那些總想着“我應怎樣逃避生活”的人呢?他們留下了什麼?他們沒有給人類留下任何有益的東西。他們不但人已經死去,就是人生價值也沒有得到任何體現。對於那些認為自己一生從不需要與人合作的人來說,就好像地球早就對他們有所安排,給出他們最終的判語:“你一無是處,在這裏,你的憧憬、你的奮鬥、你所崇尚的價值觀,還有你的思想和靈魂都沒有用處。人類不需要你,任何東西都不需要你。你不配活着,沒有人希望你在這裏,滾開吧!快點去死,從此消失吧!”在現代文化中這種自我觀念已有所淡化,但我們還是會找出許多欠缺之處,所以也必須以為人類謀取更多福利為前提,去繼續改變它。
千百年來,很多人都懂得這個道理。因為他們懂得了人生的意義在於對全人類的貢獻,所以他們開始讓自己關心和幫助他人。特別是那些有着宗教信仰的人,我們都可從中看到一種普度眾生的思想。世上所有的重大運動都想增加人們的利益,而宗教正是朝此方向展的主流之一。但是,人們卻常常誤解了宗教,因為人們認為他們除了做一些普通的事外,根本沒有作出其他任何有益的事。從科學的角度來說,個體心理學也得到了同樣的結論。但是我想它還會繼續向前邁進。科學在提高人們對人類的貢獻方面,會起到更大的作用,這種作用是其他方法所不能及的。我們入手的角度雖然不同,但是目的卻一樣:為人類取得更大更有益的貢獻。
我們對於人生利益的理解似乎已經成型:它不是我們的福神,就是一個催命鬼。所以,我們亟須了解人生的意義形成的原因和其劃分的依據,並及時糾正這種錯誤的方法。這些屬於心理學的研究範圍,其與生理學、生物學的最大區別就是:它能利用我們對意義的理解,來影響人類的活動以及人類的展趨向,從而讓人類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