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半步萬元戶
第13章半步萬元戶
“黃澤?”
“是我。”
“久仰久仰,我們兩個是中唱的,我叫謝昆。”為首的是一個三十多歲就已聰明絕頂,卻還倔強地留着幾縷強者自尊的髮型,確認黃澤身份后立馬走過來伸出了手。
“找你約歌的。”坐在沙發上的老媽聽不出感情地提醒了一句。
“沒錯!”禿頂男子謝昆點點頭,“我們覺得你的才華不止於此。”
“你寫的那首《明天會更好》真的是太好了!”
“我每天都會聽。”
“有種開放的海風迎面吹來,必將帶着我們走向更好明天的感覺。”
“裏面的配樂也頗為新穎。”
“怎麼樣?有興趣和我們中唱合作一把嗎?”
“放心,不需要伱辭職,只佔用你的空閑時間,當然,你要是願意的話,把組織關係轉過來也是可以的。”
“那就不必了。”黃澤脫口而出。
他之所以寫歌唱歌,更多的也是為了儘快拍電影。
讓他放棄電影,專職當一個歌手,那是想都不要想!耶穌來也不行,我說的。
“也好。”謝昆依然笑容滿面,“那咱們什麼時候開始弄專輯?”
“這個不急。”黃澤看了一眼老媽。
老媽心領神會,做起了惡人,“貌似,還沒說待遇呢吧?”
“總不能讓我兒子白乾活不是?”
“吶,我可是聽說了,你們中唱的工廠近期都沒歇過工,電費都上漲了不少。”
“一盤磁帶兩塊五,你們賣了幾十萬,以後還能繼續賣。”
“上百萬盤,幾百萬盤也不是不可能的。”
“你們幾百萬幾百萬的賺鈔票,不說讓我兒子吃肉,總不能連口湯也不給留吧?”
“媽,別這麼說。”黃澤看了老媽一眼,給出一個鼓勵的眼神后又握着對方的手道,“人家專門來一趟,肯定不會讓我白忙活的。”
“對的,這張專輯我們能給你這個數!”謝昆笑笑,伸出了兩根手指,“兩千塊。”
“因為我們想要讓你和毛阿閩合作,把《明天會更好》這首歌帶來的影響力充分轉化為新專輯的銷量。”
“還得給她留一份。”
“我來作詞作曲。”黃澤道。
“這樣啊,我們倒是相信你的實力,不過總歸是要有個審核的,詞曲能通過我們這邊審核用在專輯裏的話,一首給你五百,另外我們可以答應你向春晚總導演黃一和導演那邊推薦你。”
“成交。”
這年頭,價格也就這樣了。
想要再高,甚至分成,可以直接洗洗睡了。
絕對不可能!還不如不要在這上面糾纏,保持個良好的關係呢。
再說了,就一首《明天會更好》,說服力還是有些不大夠,黃澤還是想利用一下這次機會。
既是為了錢,也是為了——春晚。
自己要是能在春晚唱首專輯裏的歌的話……
說句不誇張的話,足夠讓自己瞬間在國內紅的發燙。
走在大街上都會被人認出來。
至於這向春晚導演推薦是不是畫大餅。
黃澤覺得應該不至於。
因為兩者是利益共同體。
自己能火,專輯也能多賣嘛,這可是幾百萬,甚至可能上千萬的生意。
這還沒動力?而以滬海中唱的實力,要推薦一下,還是有這個機會的。
“那合作愉快?”謝昆伸出手再次和黃澤握了下手,“那你抽空來我們這邊一趟,先敲定要用多少首歌,然後我們和你結款。”
“我有個條件,咱們之間的合作只包括國內的歌曲發行權。”
“沒問題。”謝昆也沒想賣到國外啊,音樂磁帶怎麼創匯?至於更多的,用了又怎麼樣,大家都這麼乾的,所以答應的很爽快,“這是定金。”
拿出兩百塊交給黃澤,讓黃澤寫了個收據,又簽了份簡單的合同,約定了一些條件,然後兩人就心滿意足地離開了。看着兩人走下去,黃澤關門,轉身回家,看見老媽端着下巴在那盯着自己,似在思索着什麼。
“媽,你在想什麼?”
“你說我和你爸身上都沒藝術天賦,到你身上怎麼就有了?還這麼多?”
“我爸滬影廠的啊!”
“在滬影廠就得有藝術細胞嗎?他就一會計。”老媽撇撇嘴。
“媽,那就得問你了。”說了句大逆不道的話,黃澤趁着老媽沒反應過來,直接回到了自己屋裏。
坐在桌子前緩了緩,黃澤手指敲着桌子,思考起了自己的專輯弄些什麼歌。
考慮到這個時代,而且是在國內,太花里胡哨就算了。
還有,學很多藝人一樣不交版權費,直接扒曲填詞也算了。
又不是抄不到歌了?
記憶里那麼多歌呢,沒必要。
想了想,“就他吧,”黃澤提筆開始寫詞。
“烏溜溜的黑眼珠。”
“和你的笑臉。”
“怎麼也難忘記你,容顏的轉變。”
“輕飄飄的舊時光,就這麼溜走……”
這首羅達佑的《戀曲1990》,是黃澤喜歡了幾十年的歌。
就像是一杯酒,越品越陳。
越品越有味道。
出於對其的敬意,《明天會更好》也是抄他的,黃澤直接決定再抄一次。
既然抄了,誰讓他歌自己喜歡呢,那就再抄一次,《你的樣子》。
別人寫歌難纏,黃澤寫歌跟寫作文似的,啪啪就是寫。
不過嘛,再一再二再三。
要是再來個再四,那着實是有些過分了。
第三首,換人。
考慮到衝擊春晚,黃澤弄了首前世春晚上出現的歌。
《濤聲依舊》。
前世的93年春晚里的歌,出場之後,瞬間火遍了大江南北。
毛檸也成了一代人的男神。
只是可惜……
寫完這三首,黃澤考慮到了一種可能,如果這三首都火不了怎麼辦?是的,確實是相當不錯的歌,都是經典。
但誰說經典就必須火的?
歌曲也和電影沒什麼兩樣,換個人唱,換個時間,還真就未必能火。
前世原作者沒唱火,但被翻唱火了的,不是比比皆是?畢竟是想要奠定自己賺錢道路的第一張專輯,說什麼也不能冒這種風險。
那最好是搞一部火的成功率足夠高的歌。
先想想購買磁帶的主力,有消費能力,也喜歡追流行的年輕人。
最大應該不超過三十歲。
那這個年紀彼此的記憶深處,什麼最能勾動他們呢?
肯定是愛情啊!
最好還是愛而不得的愛情。
一旦得到,成了柴米油鹽醬醋茶,那份愛,也就會被消磨光了。
而愛而不得,卻會成為心裏永遠的遺憾。
尤其是和現在的人進入柴米油鹽之後,難免磕磕絆絆,就會想,如果和當初的她在一起,是不是就會不一樣?而和前任分手還不是因為感情問題的時候,那種遺憾,將會更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