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 番外1:陸肇坤
第一次見到她的那年,他二十歲,她才七歲。
當時他在山上被人追殺。
槍里沒了子彈,肩上和腰腹中了兩槍。流出來的血浸透黑色襯衫,暈染成更深的黑。
強撐着身體,躲在樹后的時候,他甚至聽得到那些人在不遠處急切搜尋他的腳步聲。
很近。
近到他們只要找對方向,十幾步之內就能看到他的身影。
不過,他比自己想像中要更加平靜。
大不了,也就是死而已。
手下的人找來看到他死了,或許比想要殺他的人更興奮於他的死亡。畢竟他死了,他們才有上位的可能。
這是他再了解不過的人性。
或許有那麼一兩個有良心的手下,會幫他收屍。
不過,對從出生就被父母拋棄,靠在街頭撿垃圾長大,也沒有任何親人朋友的人來說。死後是體面埋葬,還是屍橫山野,並沒有什麼區別。
反正無人牽挂,無人悲傷,無人悼念。
腳步聲越來越近。
他面無表情,心如止水。
就是在那個時候,他轉頭對上了一雙眼睛。
是個小女孩。
明明很瘦,風吹日晒也被曬得有些黑,衣服也很陳舊破爛。背上的木簍子裏,裝了些零散的樹枝。
卻是一張稚嫩出塵的面孔。
纖長濃密的睫毛下,那雙漆黑的瞳眸,是他從未見過的純粹清亮。明明害怕一身血腥味的他,卻又靠近過來。
“那些人是在找你嗎?”
她聲音很小,怕被不遠處的人聽見。
還沒待他回答,就主動伸出手,牽住了他的手。
“我幫你藏起來,好嗎?”
他一低頭,就看見了她手臂上的淤青和傷痕。
下意識,皺了皺眉。
她以為他不願意。眼裏有些無措,想把手收回來。
卻被他反手牽住。
啞着嗓子說了聲:“好。”
她帶他去了一個被叢生雜草掩藏的山洞,陪他一起躲了進去。
陽光只能透過細散的縫隙透進,洞裏光線很昏暗。在這種情況下卻顯得格外安全。
看到他身上的槍傷,小孩小心翼翼伸手觸碰,又不敢真的碰到。
“哥哥……是不是很疼?”
“我給你吹吹,吹吹就不疼了。”
說著,真就朝他靠近過來。
卻被他單手攏進懷裏,比了個噤聲的手勢。
這孩子很聰明,立馬就不動了,乖乖任他抱着。
幾秒后,有激烈的槍聲在外面響起。
他知道是他的手下找過來了。
“怕嗎?”
他低頭問。
小孩搖搖頭,眼底是對他的信任。
“……哥哥抱着,不怕。”
“但是哥哥腰上有傷,這樣抱着我,會不會更疼了?”
那一刻,外面的世界槍林彈雨。
他抱着這孩子,看着她的眼睛,第一次感覺到,身上流淌着的冰冷血液似乎有了溫度。
*
危機解除后,他抱着人從山洞裏出來。問她,想不想和他一起走。
一個七歲小女孩,一個人在山上撿柴,身上都是新舊傷痕。這孩子從小的生活,可能比年幼時的他更艱難。
小孩說,她不知道表姑會不會同意。
那些傷就是這個所謂的表姑弄的。
他問她,她想不想和他離開。
她點點頭。
於是他讓她把他帶到表姑的住處,從手下手裏接過槍,當著她的面把人給殺了。
死人,就沒有發表意見的權利了。
只要她想,他就會帶她走。
或許不該在一個這麼幼小的孩子面前殺人。但他想讓她看見。
看見,他可以輕而易舉殺死傷害她的人。這一刻如此,以後也如此。
他需要先一步回M國收尾,把事情吩咐下去。
第二天,派人把她接了過來。
或許是周圍守着的人太多了,也或許是漂洋過海來到大洋彼岸,陌生的環境讓小孩不安。
第二次見面的時候,她看着他時,眼裏多了害怕。
要留在他身邊,首先要拋棄的,就是膽怯和恐懼。
他讓人拿來一隻兔子。
一隻長得很可愛的兔子。通身雪白又毛茸茸,眼珠圓溜溜的,還打着可愛的粉色腮紅。
本來是想送給她當禮物的。
那一刻他卻改了主意。
又讓人拿來一把刀。
表現得近乎冷淡。
“剖出這隻兔子的心臟,從今往後你就留在我的身邊。”
“我會收養你,成為你的養父,給你另一種人生。”
他才二十歲,怎麼也不會有一個七歲的女兒。
可哥哥的羈絆太淺。
就成為她的父親吧。
只要她做得到,留在了他的身邊,他會把世界上最好的東西給她,讓她變強大。
她沒有辜負他的期望。
明明很怕,明明在流淚,還是顫抖着手殺死了那隻兔子。
抽出刀時,瘦小的肩膀抖得那麼厲害。
他想把人抱在懷裏安慰,讓她別怕。
可終究還是壓下衝動,就那樣淡淡看着。
不能心軟。
溫室里長大的花朵,經不起風吹雨打。
在荊棘叢里盛開的玫瑰,才能最耀眼綻放。
那天夜裏,他讓人給這孩子背後文上了,他親手設計的玫瑰圖案。
文身的時候,他把這次即使害怕,也不敢再表現出來的小孩抱在懷裏。
“……疼就咬着我。”
“不叫出聲,就算勇敢。”
文身結束后,她背後的玫瑰紅得奪目,他肩上也留下兩排小小的牙印。
把人抱去睡覺之後,他讓人把那牙印文在了他的肩上。
從那一刻起,他們是世界上與彼此最緊密相連的人,有了比血緣更深的羈絆。
這是他帶回來的玫瑰。
他會把她好好養大。
*
八歲那年,他知道了她怕打雷。
那是一個雷雨夜。
外面暴雨傾盆,電閃雷鳴,雷聲轟動。
他當時在自己的卧房裏。深夜時,有人敲響他的房門。
打開門,他看見小孩穿着睡裙赤着腳,抱着自己的小枕頭站在門外。
抬起頭,像是鼓起很大的勇氣,問今晚她能不能和他睡。
恰好一道驚雷劈過。
她條件反射扔下枕頭,過來抱住他。
一句話都沒說。但在昏暗燈光下,他感覺到小孩全身都在顫抖。
彎腰把人抱起來,放到床上。想去撿起枕頭,她卻一刻都不肯鬆開手。
於是就這樣躺下來。
他躺在自己枕頭上,她蜷在他懷裏緊緊揪着他的襯衫,緊緊閉着眼睛。
恍惚想起,小時候的某次雷雨夜,他也是孤身一人蜷縮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漆黑橋洞下。
也曾這樣顫抖害怕,渴望有人陪在身邊。渴望有個溫暖的懷抱,在漫漫長夜裏擁住他。
就這一夜。
小時候的他沒有等來救贖。
但現在,至少現在,讓他心軟一些。
把人牢牢抱在懷裏,輕輕拍着她的後背,安撫她的情緒。
她慢慢放鬆下來。
過了好一會兒,她抬起頭問他,會不會以後每個雷雨夜,都這樣抱着她陪着她。
閃電照亮房間那一刻,他看見懷裏的人眼裏噙着期待的淚,滿眼都是對他的依賴。
他沒說話。
低頭吻她的眼睛和發梢,讓她睡覺。
後來,她抓着他的襯衫睡著了。
他在黑暗中緩緩收緊懷抱。
會不會以後每個停電的雷雨夜,都這樣抱着她陪着她?
他這樣刀尖舔血過活的人,可以去承諾以後嗎。
如果以後沒有他,再有雷雨夜的時候,她一個人要怎麼度過。
那時候,他已經教了她一段時間槍法。
她槍法學得很快。而槍口,卻從不敢對着人。
第二天,正好手下的人出了個叛徒。
他讓她拿起槍,把那個跪在地上渾身發抖的男人給殺了。
那個人看着她舉起槍,滿臉鼻涕眼淚,向她求饒。她舉着槍,遲遲扣不下扳機。
那天晚上,依舊有雷雨。
他讓人把她關在了一個漆黑又放滿屍體的房間。
他說,克服恐懼的最好方法,就是直面恐懼。
怕殺人,那就先熟悉死人。
怕打雷,那就整夜聽着打雷。
直到習慣,直到神經麻木,就不會再害怕了。他就是這樣磨鍊自己的。
那一整夜,她被關在房間,他一個人靠牆抽着煙,在外面陪了她整夜。
清晨第一抹光亮照進來的時候,他讓人打開門放她出來。
稚嫩單薄的小女孩,臉色慘白走出來時。他把她攬入懷,告訴她她做得很好。
可她一句話都沒有說。
回應他的,只有懷裏人身體的冰冷。
還有眼底的沉寂。
她看向他的眼睛裏,前一晚的期待和依賴,被麻木取代。
像是一夜之間長大。
從那天以後,他再叫她殺人,她可以毫不猶豫拿起槍,一槍就把人殺了。
從那天以後的雷雨夜,她再也沒有在深夜敲響他的房門,渴求他的懷抱。
大概從那一夜開始,就有了隔閡。
他想,她一定是開始恨他了。
不過沒關係。
沒關係。
*
教過她的老師都說,她是他們見過最有天賦的孩子。
那幾年,他找來各個領域最有能力名氣的大師,來培養她各種技能。
而她從來都表現得超乎他的預期。
小小年紀,無論是哪個領域,她都能學得很快,學得很好。
數學、計算機、中醫、鑒寶……
而她的性格,也變得越來越冷靜沉穩。無論是面對他,還是面對外人。
或許面對他,可能還更疏離些。
十六歲那年,他把她送去斗獸場,參加北極狐的生存測試。
那種生死搏殺的地方,野獸會吃人,人也會吃人。能活下來的,都是怪物。
她拿了第一名,還交到了人生中第一個朋友。
手下的人去查那個安妮的女孩,把資料放在他的桌上。他一眼就從照片上那女孩的眼睛裏,看到了某種暗藏的野心。
一種不甘居於人下,不擇手段也想往上爬的人,才會有的野心。
這種眼神,他再熟悉不過了。
梅隆家族貧民窟長大的私生女,的確有往上爬的動力。
他本來並不想插手這件事。
等到有天她發現,她第一次交到的朋友,表面純良卻只利用她當墊腳石。給她上一課,也挺好的。
所以哪怕那個安妮找過來,自薦說她可以取代她,做更優秀的繼承人時,他其實也沒動殺心。
但那女孩太蠢了。
蠢到以為他的冷淡是默許。
竟然動了心思,想給她下毒。
所以他讓人去殺了那個安妮。
只是動手的人也沒想到,自家小姐會突然出現。
她就那樣眼睜睜看着自己朋友在大街上被一槍斃命。眼球凸出,鮮血涌濺,死不瞑目。
那天晚上,她第一次爆發與他的爭吵。
紅着眼質問他,怎麼可以這麼冷血殘忍。
嘴唇幾乎咬出血。
看得他想要幾乎要伸出手撫上她的唇,讓她鬆開牙齒。
沒什麼好解釋的。
無論有什麼原因,人確實是他讓殺的。
他的確冷血殘忍。在他眼裏,別人的命確實也不是命。
畢竟他愛着的,在意着的人,從來都只有眼前的少女。
所以他也沒多說什麼。
他告訴她,不要輕易相信別人,也沒有什麼感情不摻雜利益牢不可催。有了感情,就有了軟肋。他是在給她上課。
上課兩個字,讓她不可置信,後退半步。
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個陌生人。
從那一刻起,他在她眼裏看到了恨。
真正對他的恨。
後來發現她謀划想要殺了她,他也沒覺得奇怪。
他自己從小養大的少女,他了解她的性格,也知道她的能力。
那枚炸彈避開所有人,巧妙地暗中置於他的車裏。
如果他沒有提前發覺,的確會被炸得渣都不剩。
但他不怪她。
哪怕真的死了,也不會怪她。
像他這樣罪孽深重的人,如果註定要死在一個人手裏,那他寧願那個人是她。
*
她不在身邊的那些日子,他抽煙抽得很兇。
他看着她在華國,有了疼愛她的親人,有了愛他的男人,有了值得信任的朋友。
明明是他決定放手,給她自由。可他又在一個個長夜裏,在裊裊煙霧裏,睜眼到天明。
想要她回來。
他自嘲地想。
他果然沒有那麼大度。
他的本性,就是自私卑劣。
他做錯的事情,已經那麼多。也不差這件了。
哪怕是短暫的。
哪怕能短暫地……
讓人把她帶回來,給她洗腦,讓她忘記安妮的死和華國的一切,留在他的身邊。
只可惜。
哪怕沒有那些事情的記憶,他也再也留不住她了。
所以他想,或許從一開始,他就不該讓她殺死那隻兔子的。
恢復記憶后,她來找他的那一晚,她從背後抱住了他。
他轉過身,將少女擁進懷裏后。指尖觸碰到了少女背後,她自己親手用烙鐵抹去文身留下的疤痕。
他怕自己有一天死了,她不夠強大,就沒人在這個世界保護她。
可到頭來,他才傷她最深。
她說得對。
不是這樣愛人的。
如果能再來一次,那個她滿懷期待與依賴看向他的雷雨夜,他一定會抱着她,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