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立皇帝”劉瑾的底線(4)

9.“立皇帝”劉瑾的底線(4)

有了權勢之後,劉瑾和很多貪官一樣也開始斂財。他的手法也沒有什麼創新,索賄、受賄、貪污,都是一般的手法。只不過他的膽子比一般的貪官大了很多,因為他的上邊僅是一個皇帝。

作為一個太監,劉瑾的性格和一般的貪官還不一樣,如果他向你伸手要錢,你就必須給他,否則以太監那種狹窄的心胸,報復起來比一般的貪官更心狠手毒。有一個人剛升遷,劉瑾便向他要“賀印錢”,其實就是索要賄賂,外之意是:沒有我同意,你根本就做不上這個官。那個人不肯給,劉瑾馬上就下令讓他退休回老家。

劉瑾受起賄來也是來者不拒,有的為了得到高官向他行賄,例如劉宇,剛上任巡撫時,用萬金向劉瑾行賄,使劉瑾喜不自勝。後來劉宇又先後給了劉瑾幾萬兩銀子,結果一直升遷到兵部尚書的位子上。其他的官員多數是害怕劉瑾對自己打擊報復,於是各地官員進京朝拜述職時總是要向劉瑾行賄,叫做“拜見禮”。少的要上千兩,多的則五千兩,有一年,考察地方官時,竟有賄賂二萬兩銀子的。如果升了官要立即使用重金“謝”劉瑾,叫做“謝禮”。送少了還不行,否則要馬上撤職,但如果你趕緊追加銀子,官職又能馬上恢復。官位基本上成了劉瑾手中賣錢的商品。

接受別人賄賂之後,劉瑾還枉法行事,直至製造冤獄。御史葛浩原來因為觸犯了劉瑾,被杖責后貶為平民,劉瑾卻收下了葛浩仇人的賄賂,找借口又將葛浩押進京城,處杖三十。有一段時間,劉瑾這個大貪官竟然拒賄了,而且還把行賄的人治罪,他這是聽從了親信的話才這麼做的。親信的話很有道理,大意是說那些給他行賄的人的錢不是盜取的官銀,便是剝削百姓所得,假借劉瑾的名義損公肥私,但給劉瑾的錢僅是十分之一,而今後百姓的怨氣卻都要集中到劉瑾身上。劉瑾聽了覺得很有道理,於是開始拒絕賄賂,像個清官一樣懲罰行賄者。但他不可能從根本上改掉貪婪的性格,後來一有機會還是照貪不誤。因為要向劉瑾行賄,各地官員爭相搜刮民脂民膏,給百姓增加了沉重的負擔,逼得百姓背井離鄉,家破人亡。

事實上,劉謹並非無能之輩,也未曾將國事當做兒戲。史載,劉謹將奏章帶回私第后,都與他的妹婿禮部司務孫聰及華亭人張文冕商量參決,再由大學士焦芳潤色,內閣李東陽審核之後頒,還是頗為慎重的。用事期間,他針對時弊,對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動,推行過一些新法,即所謂“劉瑾變法”。此外“瑾峻刑”,其執法很嚴,頗有朱元璋之風。對於打擊官員失職和貪污**不遺餘力,以獨特的“罰米例”,對失職官吏以罰米為單位的俸祿為手段。

古往今來,但凡造反總需先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師出有名的最好借口自然是“清君側”,就是說我不是衝著皇帝本人來的,我只是幫皇帝除掉身邊的奸臣而已,這個招牌從漢景帝的“八王之亂”,一直到本朝永樂皇帝的“靖難之役”,被擦得越來越亮。平心而論,景帝的晁錯,建文帝的黃子澄、齊泰都是鐵杆兒忠臣,“清君側”喊得再響也未免底氣不足,朱寘鐇誅除天下公賊劉瑾的號召則明顯是擊中了要害。劉瑾幾乎氣得抓狂,安化王志大才疏,又偏居西北一隅,要兵沒兵,要糧沒糧,想造反根本是在搞笑。他神經搞笑倒也罷了,自己又沒惹他,卻活活被他害慘了。他只能殫盡人事,死命按住安化王那篇義正詞嚴的檄文,不讓武宗見到。

劉瑾的料想果然不錯,他到底在此栽了跟頭,因為他碰到了這輩子的第一大對頭楊一清。楊一清,字應寧,成化八年進士,歷任太常寺卿、都察院右都御史、吏部尚書,極有才幹。正德三年,他在擔任總制三邊都御史巡查西北邊防的時候,提出加強守備,軍墾糧田數百里,從而為國家節約開支,不必從內地轉運糧草。而劉瑾等人從每年接受負責轉運糧草的官員得的孝敬極多,楊一清這麼做固然有利國家,卻無疑斷了他的財路。劉瑾誣告他修築邊塞城牆造成浪費,下他到獄中,準備處死,老滑頭李東陽卻出面調停,保下了楊一清的老命。劉瑾礙於面子,一時心軟,得罪人到底沒有得罪到底,終於鑄成大錯。楊一清出獄,恨劉瑾恨得咬牙切齒,也深知以劉瑾的狠毒,絕對不會善罷甘休,於公於私,都非得除掉他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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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二把手(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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