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機遇的偶然性與必然性(1)
說完了這些,她正欲掉轉話鋒,討論其他的問題,我立即打斷她說:“您的勸勉非常有道理,與您的權威也很相稱。憑藉經驗,我對您剛才所說的關於神佑的一番話已經有所領悟(雖然這個問題困擾了很多人)。但是,我想要知道,您是否把機遇當成某種東西,如果是的話,它究竟是什麼?”
“為了實現諾,我正在加倍努力,”她答道,“我要為你指明那條可以帶你回家的路。你提及的事,雖然值得了解,但還是有點偏離了我們預想的路徑。假如你在小道上走累了,恐怕就很難堅持到大路的盡頭。”
我說:“這個您不必擔心。我們故且逗留片刻,對我最感興趣的事進行一下探討。再說了,既然您的所有論證的可靠性都毋庸置疑,那您的結論也就沒什麼令人懷疑的了。”
“那就依你好了,”她說,而後立刻補充道,“確實有人認為機遇是隨機運動的結果,而非來自因果鏈。但我斷,機遇什麼都不是,我覺得它除了是我們所論及的主題之外,就只不過是一個沒有任何意義的聲音。因為,上帝已將萬物用秩序進行了限定,哪裏還會有機遇的分兒?這是因為,虛無來自虛無,乃是真知灼見,雖然古人未曾為之辯駁,但他們提出它,把它當成論述本質的一個基礎(雖然他們把它運用於從屬的物質而不是創世原則)。若有東西毫無原因地產生,那它很可能出自虛無。假如沒有這回事,那麼,我們前面所定義的那種機遇,也就沒有可能存在。”
“那何以見得沒有可以被確切地稱為機遇或運氣的東西了呢?”我問,“還是說,這些名字本來就屬於某種鮮為人知的事物?”
她說:“在《物理學》中,親愛的亞里士多德曾以一種簡潔、真切的論述,給它下了一個定義。”
“他是怎麼說的?”我問。
她說:“機遇就是帶着某種目的做一件事,卻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預料之外的另一種事物產生了。例如,有人刨土翻耕他的田地,結果卻挖到了一堆金子。這並非憑空而來,它正是人們所說的機緣巧合,但它有相應的原因,不是憑空而來的。不可預見且又出乎意料,因此就顯得好像是生了一次偶然事件。假如耕夫未曾刨土,假如金子的主人沒有將它放在那個地方,那也就不會出現挖到金子的事。由此可見,金子不是誰想挖到就會挖到,而是一系列的原因導致了它的出現,這筆橫財是有來頭的。因為,無論是藏金子的人,還是刨地的人,都沒有想到金子會被現。而是挖地的人碰巧挖到了另一個人藏在那裏的金子。就像我說的那樣。因此,我們可以把機遇定義為:在為某種特定的目的而做的事中,一起揮作用的原因所引的意料之外的事件。因此,令諸多原因集中揮作用的是這樣一種秩序,它伴隨着必然的聯繫,又因為它源自神佑,所以每件事都各得其所、各適其時。”
波斯的崇山峻岭中,{1}
善戰的帕提亞人在撤退
追兵的喉嚨被他們用利箭穿透。
底格里斯河與幼拉底河具有同一個源頭{2},
後來它們分道揚鑣了。
假如要它們匯合併且再次納入共同的河道,
如果萬流全部歸一了,
那水上的船隻就會同江水衝來的樹榦相撞,
而交匯的水也會在偶遇的路上掀起旋渦。
但是,這隨遇的盲流
總是本性使然地沿着斜坡順流而下。
而那機遇,
看起來像是在漫無目的地遊盪
也同樣套着籠頭,
同樣循規蹈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