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九開國立業(一)(3)

169.九開國立業(一)(3)

10月1日下午2時,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在中南海勤政殿舉行第一次會議,**率各位副主席及全體委員宣佈就職,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會議推選林伯渠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秘書長,任命周恩來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為中央人民政府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沈鈞儒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院長,羅榮桓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檢察署檢察長,並責成他們從速組成政府機關,進行各項工作。會後,**率中央人民政府全體委員到**城樓參加開國大典。

下午3時,都北京30萬軍民齊集**廣場,隆重舉行開國大典。中央人民政府秘書長林伯渠宣佈典禮開始,樂隊高奏《義勇軍進行曲》,54門禮炮齊鳴28響。在莊嚴雄壯的國歌聲中,**按動電鈕,親手升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面國旗——五星紅旗。接着,**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全世界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本政府均願與之建立外交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開闢了中國歷史的新紀元。它標誌着一百多年來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同封建統治者勾結起來奴役中國人民的歷史和內外戰亂頻仍、國家四分五裂的歷史從此結束,中國由人民無權的國家變成人民民主的國家。中國人民從此站立起來了,成為新國家、新社會的主人。

隨着中央人民政府直屬的各機構陸續健全和正式辦公,新中國的政治秩序社會秩序逐步得以確立和穩固,**領導的中央人民政府開始着手建立和健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鞏固人民民主專政。

由於中國革命走的是一條以農村包圍城市的獨特道路,先是取得一部分地區的勝利,然後奪取全國的勝利,所以,到新中國成立之際,已有約佔全國面積三分之一、包括一億多人口的地區成為實行新民主主義的解放區。隨着人民解放戰爭的勝利推進,這些解放區連成一片,並將那裏實行的新民主主義政治、經濟制度漸次推向全國。於是建立一個統一、完整的新民主主義社會,成為新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要任務。**極為關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建設問題,以很大精力抓各地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這一中心環節,以求充分實現各族人民當家做主人的權力。從1949年8月至12月間,他先後起草和表了關於召開各地人民代表會議的指示文件近20件,提出一系列的方針、政策,指導各地的民主政權建設。各地方人民政權的建立,正是根據這些文件精神,嚴格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的有關規定進行的,大體經歷了由軍事管制委員會階段到人民代表大會的過渡。

各地解放之初,都在徹底摧毀舊政權的基礎上先建立了軍政合一的過渡政權——軍事管制委員會。軍事管制制度的實行,避免了建國初期新舊政權交替時所產生的劇烈的社會動亂和破壞,保證了社會秩序的建立和生產建設的恢復,為地方各級政權的建立奠定了社會基礎。在實行軍事管制的同時,通過自上而下的委任方式,逐步將權力移交當地人民政府。

為了使各級地方政府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使人民民主專政從一開始就成為統一戰線的政權,**依據《共同綱領》的規定,堅持“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中國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及其他愛國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政權”的基本精神,在保證工人階級領導的前提下,注意大量吸收民主人士參加地方各級政權的領導機構。他在給葉劍英、陳毅、彭德懷等大區和省的領導人的電報和信函中,一再強調要組成**佔比較多數同時團結各方面民主人士在內的地方政權。他和周恩來等還將一些地方政權的組成人員名單就商於各民主黨派的領導人,徵詢他們的意見。在**的親自倡導下,繼一批民主人士擔任中央政權的領導職務后,又有一大批非**人士在各級地方政權中擔任了重要職務。1949年12月,**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制定和通過《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通則規定了省、市、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具體職責。省市縣各級人民代表會議,負責聽取與審查各級相應人民政府的工作報告,決定與之相應各級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針和政策,審查與通過相應的各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重大事宜:選舉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市長、副市長、縣長、副縣長和與之相適應的各級人民政府的委員,組成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代表會議制度,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還沒有條件召開人民代表大會的況下作為一種過渡形式起着人民代表大會的作用,代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它的代表亦非民主選舉,而是由各群眾團體推派和由政府特邀。隨着各方面條件的具備和經驗的積累,逐漸過渡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1950年1月6日,政務院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省人民政府組織通則》、《市人民政府組織通則》、《縣人民政府組織通則》。同年12月8日,政務院第六十二次會議又通過《區人民政府及區公所組織通則》、《鄉(行政村)人民政府組織通則》。這些通則,對省、市、縣、區、鄉各級地方政權的隸屬關係、組成、職權、機構作了詳盡而明確的規定,為各級地方政權的建立制定了法規,推動了各級地方政權的建立和完善。在**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各地政權遵照省、市、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和省、市、縣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通則的精神,相繼成立了各級人民政府,召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到1951年9月,在全國建立了1個大行政區人民政府,4個大行政區的軍政委員會,28個省人民政府,1個自治區人民政府,9個相當於省級的行政區人民行政公署,12個中央和大行政區直屬的市人民政府,67個省轄市人民政府,2087個縣人民政府,以及數萬個鄉人民政府。到1952年底,全國所有的省、市、縣、區、鄉都召開了人民代表會議,省、市、縣人民代表會議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已分別增至19個、85個和436個,絕大部分鄉的人民政府委員會已由鄉人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經過建國后3年的努力,新中國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權全部建立,並且日臻完善和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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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傳(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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