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不如做個混蛋

15 不如做個混蛋

人生有很多第1次。

第1次牽手。

第1次接吻。

此刻,我第1次跟女孩待在1間屋子。

......

“這裏的規矩,說要見紅,就是必須要弄出血,不見血,不放人走。”

趙倩,裹着被子,像個剛剛洞房的小媳婦,眼睛忽閃忽閃地盯着我。

此刻,她不像是在做小姐,更像是在做我的新娘子。

我干坐在床上,心裏很鬱悶。

這是中了陳虎的計了。

那老東西故意刁難我。

“老子想走就走,他們還能攔着?”

我起床,來到門邊,狠狠地踹在了門上,門太厚,我被反彈了回來,摔了個跟頭。

打着赤腳的趙倩,邁着小步伐,扶我起身,開衩的旗袍,修飾着她誘人的身材,1雙潔白的大腿,露在外面。

我不是沒有反應。

我是心裏不太得勁兒。

具體是哪裏不太得勁兒,原因有很多。

比如,沈臨風不認我這個兒子,比如,陳東故意把我關在這裏,比如,趙倩墮落成雞。

但更多的是,我無法擺脫自己命運的束縛。

“別出去了,苟旦,我喜歡你,我可以給你。”

趙倩突然把我的身體扶正,含情脈脈地看着我。

我突然被她這麼1表白,還有些反應不過來。

在學校的時候,她是眾人追求的女神。

在娛樂會所的時候,她是任人蹂躪的風塵女子。

如果她穿着1身乾淨的校服,手裏拿着大學錄取通知書,對我說這句話,我踏媽做夢都要笑醒。

可是現在,我不能答應。

我粗魯地推開了趙倩。

嘴裏說著最難聽的髒話。

“你能不能滾遠點!為什麼老纏着我不放,你去噁心別人行不行?”

趙倩忽然抱住了我。

她的力氣很小,身體很軟,但我卻1時間使不上勁兒,掙脫不開她。

“苟旦,我知道你喜歡我,你不像陳虎,只想得到我的身子,你能保護我,替我出頭,我可以給你,我想跟你1起過日子,好嗎?”

沉靜。

腦袋1片沉靜。

當1個女人,說她想要房子,車子。

她也許不愛你。

當1個女人,說她只想跟你1起過日子。

她或許,真的愛你。

我這種人,能遇到幾個真愛自己的女人?

眼前的趙倩,我只要點點頭,就能得到。

可是,我1看見趙倩,就能想到自己那毒蟲母親,我1看見自己這張臉,就能想到自己那混蛋父親。

我跟趙倩。

就是當年的,我爹跟我媽。

“哼~我是個小混蛋,長大了,也是個老混蛋,你跟我過日子?”

“我將來的日子裏,只有醉酒,每天喝得像攤爛泥,做着人人都看不起的體力工作,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回家打老婆孩子,這樣的日子,你喜歡過嗎?”

我很少生氣。

但1生氣起來,就很少有人勸得動。

我知道,我不該跟趙倩發脾氣。

她也是無奈。

她跟我1樣是窮人,沒有辦法才來這裏賺錢。

我不該這麼說她,罵她是雞。

還辜負她的1片真心。

可是我真心,不想重複我爹那樣的生活。

真心能維持幾年?

如果我跟趙倩生了孩子,我賺不到錢,她變了心,只給我留下個孩子,我艱難度日,每日靠酒精麻痹自己,1看見自己的孩子,就想起趙倩,1想起趙倩,心裏就氣,心裏就氣,就打孩子。

跟我爹打我1樣。

我不想當混蛋了。

所以我要學會克制。

趙倩終於鬆開了手。

她的眼神逐漸變得失望。

我不敢看她。

“對不起,我誤會你了。”

趙倩禮貌地說著。

禮貌,且帶着距離。

“客人,聽他們的吧,經理還等着我見紅,我不見紅,就沒有錢拿。”

趙倩繼續冷漠地說著。

冷漠,且透着絕望。

我望了望4周的房間。

終於在茶几上發現了1把水果刀。

我緊緊握住刀,朝趙倩說道。

“到床上去!”

趙倩開始害怕了,嘴唇發白,身體發抖,但還是乖乖按照我說的去做了。

她平躺在床上,等待着我,也等待着自己那垃圾1樣的命運,對她的審判。

我坐在她的面前,手裏拽着刀。

“把眼睛閉上!”

趙倩開始害怕了。

“苟旦,你要幹嘛?”

我邪笑1聲。

“哼,你不是喜歡我嗎?我要讓你看看,我這種男人,有多可惡!”

“老子叫你把眼睛閉上!今天非得讓你見紅!”

我接着大吼。

我像個劫財又劫色的強盜。

趙倩開始哼哼地哭着,但還是心甘情願地把眼睛閉上了。

我嘴裏1邊罵著髒話,1邊亮出刀子。

“讓你戀愛腦,讓你不長眼睛,讓你當雞,讓你不讀書!”

我1刀下去。

狠狠地劃破了自己的手臂。

然後用自己的血,抹在了趙倩的大腿上。

我的手,接觸到趙倩身體的那1刻,她連忙打了個冷顫,以為我真的好對她動粗。

等她再睜開眼的時候。

濕潤的眼睛裏,帶着1絲絕望和疑惑。

我扯下1截床單包紮在手上,扔掉手裏的水果刀,緩緩地走到門邊開始敲門。

“特么的,這娘兒們還真烈啊,竟然敢咬我,開門,老子完事了!”

吱呀——

眼前的大門打開,1個保安探出了頭。

他望了望床上坐着的趙倩,看見了床單上的血跡,也看見了趙倩大腿上的血跡,這才讓開身子。

走出包間門的那1刻。

我覺得自己徹底變成了1個混蛋。

也許是喝了1大碗白酒的原因。

走出麗晶娛樂會所的那1刻,我感覺自己晃晃悠悠的。

走起路來,左搖右擺。

眼中的世界,都變了樣。

以前我不理解,為什麼我爹那麼喜歡喝酒。

酒又不好聞,又苦又澀,喝它幹嘛?

現在我理解了。

酒,真特么是個好東西。

能讓你,對世界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變得不在乎。

會所外,陳東的那輛寶馬x7,跟沈臨風的邁巴赫,都不在了。

他們走了。

沒帶着我。

他們回去,繼續過着好日子,花着我這輩子都花不完的錢。

我回去,繼續過着苦日子,掰着指頭數着自己這些年遭過的罪。

我醉倒在街邊,看着來來往往的行人,與其在這垃圾般的世界當1個好人,還不如當個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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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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