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汪精衛粉墨登場及日汪基本關係條約(1)
這一天,汪精衛就任偽國民政府主席,並表通電稱:中日條約(指汪日《日本與中華民國關於基本關係的條約》)為兩國之百年大計,並將重慶方面視為此百年大計之最大障礙:“惟重慶現在仍倡繼續抗戰,念前途,阻礙尚多”。***
8月28日,汪精衛集團在上海召開了所謂的“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汪精衛預計有300人出席“六大”會議,但總也湊不足這個數字,於是他們便以假貨充數,拉攏非國民黨員冒填黨籍當代表。有的非國民黨員不僅參加了代表大會,還被指定為兩個省市的“代表”;也有的人出席會議后,竟不清楚自己代表哪個省,儘管是隨意指派、亂點鴛鴦譜,代表人數仍湊不足,於是便採取威脅,甚至綁架手段,將人綁進會場充當代表。就這樣,“出席”汪記國民黨“六大”的代表,也只有240人。
汪記國民黨“六大”,主席團由汪精衛、周佛海、褚民誼、陶希聖、高宗武、梅思平等人組成,汪自任主席,致開幕詞。大會通過了《整理黨務案》,此案否定了蔣介石在國民黨內總裁的職務,使汪精衛獲得了國民黨中央主席的“合法”地位。會議還通過了《修訂中國國民黨政綱案》、《決定以**為基本國策案》、《根本調整中日關係並儘速恢復邦交案》等等,為汪精衛及其同夥“合法”登台,貼上一張張標籤。
汪記“六大”草草結束后,汪精衛急於同“臨時”、“維新”偽政府頭目談判,於9月18日偕周佛海、梅思平、陶希聖、高宗武等去南京,同王克敏、梁鴻志會談。汪開門見山地要求王、梁等人參加“中央政治會議”,並告訴他們計劃於10月9日在南京成立新的中央政府,到時希望能取消“臨時”、“維新”兩政府。汪精衛拿出《中央政治會議組織條例草案》和《華北政務委員會暫行組織條令大綱》兩個文件來,要“臨時”、“維新”政府諒解。
王克敏、梁鴻志看后很不高興,王克敏表示不願參加中央政治會議。
9月20日,日本特務影佐等人參加了會談,影佐當眾宣佈日本內閣支持汪精衛建立中央政府。汪聽了滿心喜歡。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汪精衛集團同王克敏、梁鴻志勉強達成了一紙《決定事項》。
次日,汪精衛表聲明,宣稱他承“六大”授予的權力,與王克敏、梁鴻志等人相會於南京,披瀝誠意,對於收拾時局具體辦法,已得切實了解與熱烈之贊同。汪精衛在出逃前曾經口沫四濺地大罵王、梁是漢奸賣國賊,可現在,他卻稱讚王、梁說:“王克敏、梁鴻志諸先生挺身亂離之餘,得所喘息,苦心孤詣,世所共見。”表示和他們“消除成見,更謀群策群力,共濟艱難,實為理所當然”。
王克敏、梁鴻志也相繼表聲明,說汪精衛“挺身任之,收拾時局,同人等本救國之初衷,聲應氣求,未敢稍後,願以全力協助汪精衛先生成立中央政府”。
汪精衛為了使日本儘快地兌現成立汪記偽中央政權的許諾,便加緊了同日寇進行締結密約的談判,但日本政府一直延遲密約的簽字日期。直到12月30日,日本政府才通知“梅機關”頭目影佐,同汪精衛簽訂《日汪密約》、《日華新關係調整要綱》、《關於收拾時局之具體辦法》。其中規定:
(1)承認“滿洲帝國”。華北、蒙疆為日華間緊密的合作地帶,設置華北政務委員會,並在財政經濟、人事權等方面,均有自主權。蒙疆在防共軍事上及政治上,有其特殊地位,有廣泛的自治權,作為高度的防共自治區域。長江下游地域,為經濟上實現日華間的緊密合作的地帶,在華南沿岸特定島嶼,須實現軍事上的緊密合作。
(2)日本須把必要的軍隊駐紮於蒙疆的華北一定地域,以便日華合作實行防共。中國對於日軍駐紮地域和與此有關地域的鐵路、航空、通訊,主要港口和水路,須適應日本軍事上必要事項的要求。在治安確立兩年內,撤完約定地域以外的日本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