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古代狗血文學開創者(上)
第10章古代狗血文學開創者(上)
溫霽去找了宋二嫂,定下了來家中做活的宋李氏。
“第一個月工錢是五百文,若是做得好漲工錢,每次漲五十文,八百文封頂,宋二嫂,您告訴李嬸,若是滿意,明日就可以來做活了。”溫霽正要去學堂,看着宋家門前有人,便先來說了。
“滿意滿意。”宋二嫂是知道的,她男人農閑的時候去碼頭扛大包,一個月頂天了也就是個七八百文,更何況她兄嫂一家,那就是在地里刨食吃的,這工錢有什麼不滿意的?
“畢竟是李嬸來做活,您先和李嬸說清了吧。”溫霽說完,對着宋家人打了招呼,便轉身告辭了。
宋老二是知道孩她娘帶着她嫂子去溫家找活的事,但這巷子裏的街坊,不知介紹了多少人過去,溫家姑娘可一個都沒瞧上,沒想到,竟然瞧上了自家介紹的。
“人家溫小少爺說了,咱爹名聲好,咱家人也都老實勤快,不似那些長舌婦一般多事。”宋二嫂和自家相公說了,其實宋二嫂也知道,他們家在這東二巷子裏情況不算好,平日裏沒少被人背後說,其實真要說起來,溫家的宅子可是他們這巷子裏最好的宅子,可人家溫家的姑娘和小少爺,不僅沒瞧不起他們,言談舉止還很有禮貌。
“要不人家是個讀書人,這話聽起來就是中聽。”宋老二是個粗人,不知道該怎麼說,可他就覺得溫霽和他說話的時候,讓人覺得心裏舒坦。
“讀書人,也不盡然是一樣的,人家溫家小少爺可是文曲星下凡啊。”
宋二嫂跨上籃子,看着自家男人“人家溫家回了話,我得儘快告訴我嫂子去。”
宋二嫂原名宋巧,她本也是和夫家一個姓的,宋家的家境算不得好,一大家子人過得緊巴巴的,她雖然嫁到了縣城裏,可夫家的日子也不好過,平日也接濟不了娘家。
如今溫家這活,總算是能幫到了娘家幾分了。
“妹子,你咋來了?”宋巧的大哥看着一大早就回來的妹子,宋巧擺擺手“大哥,我嫂子呢?那活成了。”
“真成了?”宋巧大哥黝黑的臉上,難得露出喜色來。
“那可不。”
宋李氏原本已經不抱希望了,誰知道居然成了。
“一個月五百文,漲工錢的話,一次能漲五十文,最高一個月能給八百文呢,人家說了,如果滿意這工錢,明天就能去做活了。”
“滿意滿意,這還能不滿意。”宋李氏連連點頭,他們村子裏在縣城裏做活的年輕人,一個月都未必能掙上八百文。
旁邊的孩子爹和公婆也是連連點頭。
“地里的活有我們呢,你就好好去給人家幹活,這活計輕鬆,不就是幹些雜事,可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呢。”旁邊的婆婆仔細叮囑着,地里的活,家裏人都能幹,可這幾百文的銀錢,卻不是輕易能掙來的。
“那,妹子,我現在就去嗎?”宋李氏如今也是暈頭轉向的,只聽着那五百文,八百文了。
“明個一大早去,人家府中的小少爺要念書,你得早些去,好給做早食。”
宋巧只覺得這一次溫家給了自己面子,她自然是得接住了“溫家事少,只要嫂子勤快,這活可輕鬆的很。”宋巧將自己能想到的事情全都叮囑了一遍,她也不是沒見過巷子裏的人招短工做活,有些人家中可不是一般的苛刻。
可那溫家姐弟,瞧着應該都是好相與的。
第二天早上,溫知渝起的晚了些,等到她起來的時候,溫霽已經去學堂了,而早食也有人做好了“姑娘醒了?小少爺已經吃過早食去上學了。”溫知渝看着垂首站在自己面前的婦人,和熱氣騰騰的粥和烙餅,只覺得自己果然是懶散。
溫霽下午回家的時候,院子裏的地已經被翻過了,院子裏也整齊了很多,就連他的卧室,也有人在裏面清理。
“阿姐?”
溫知渝原本喜歡在院子裏坐着曬太陽,看書,最好身邊還有茶點,可今日,溫知渝卻躲在房子裏。
溫霽推門而入,看着溫知渝坐在椅子上發獃“你怎麼在屋子裏坐着?今日外面的陽光很好啊。”
溫知渝看着溫霽“阿霽,咱們家有李嬸了。”
“阿姐不喜歡李嬸嗎?”溫霽皺眉,他還以為那是個老實的。
“沒有不喜歡,而是李嬸太勤快了,這一天做的事情,可比我一個月做的事情都多,如今我是真的無所事事了。”
溫霽給溫知渝倒茶“這樣不好嗎?阿姐平日養我已經很忙碌了。”
這話溫霽說的不心虛,但溫知渝聽着心虛啊“養你怎麼了?養你才是阿姐做過的最鬆快的事情。”
溫知渝輕咳一聲“阿姐想了想,我也該去做些事了,還補貼家用,咱家也不能一直沒有進項。”
“我會儘早考中秀才的,阿姐不必太過擔心。”
她當然知道,溫霽無論如何都能活下去,可既然是她養着,那她就一定要負責。
“不要給自己那麼大的壓力,阿姐大你八歲,可不是虛長的年紀,別看阿姐平日無所事事,阿姐從前寫話本可是信手拈來,除了因為拖稿被罵之外,其他的應該都沒問題。”
這話不假,溫知渝大學的時候,的確是靠寫網絡小說給自己賺生活費,還存了一筆小金庫。
“阿姐也會寫文章?”
也算會吧,現代的網絡小說,那紛雜的種類以及狗血的風花雪月,怎麼也能在這些古代的話本中佔據一席之地吧。
“那是自然,你那錦繡文章,阿姐寫不得,可阿姐寫的文章,你也未必寫得啊。”
“那阿霽可要好好看看阿姐的文章。”溫霽一臉的期待。
溫霽這個年紀,聰明是一回事,可也是對感情需求過重的時候,偏偏溫霽這些年過得太凄慘了,溫知渝將他從泥潭一般的日子中拉出來,又將全副心神都放在溫霽身上。
溫霽自然而然的親近溫知渝,將自己的孺慕之情全數給了溫知渝。
大抵在溫霽心中,沒什麼比突然出現在他生命中的溫知渝更重要的人了,所以溫知渝要做的事情,要寫的文章,自然都是極好的。
“寫話本這事,到底不是個光彩事,你又要念書,阿姐還是編造個假名吧。”
溫知渝看了看溫霽,抬手寫下雨齊二字。
“便用阿霽的名吧,齊雨太過普通,便用雨齊吧,聽着奇怪,卻也容易讓人記住。”
“聽阿姐的。”
溫知渝對溫霽的每一點在意和偏愛,對溫霽來說都彌足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