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今天非見到國師不可,我都快要被折磨瘋了
奶糰子瞅了瞅毛六兒似笑非笑的臉,十分嫌棄。
【最討厭長得丑,還想長得美的人,想把偶弄走,你還沒那個本事。豆花還可以,雞蛋糕太乾巴,不好吃,差評。】
老太太吃了一口鹹鹹的豆花,轉頭瞧着小孫女,嘴角掛着笑。
她不知道什麼是差評,按照意思來看,就是很差吧!
豆花確實還行,北國人最喜歡種豆子,也會用豆子磨豆腐,豆花做得好不奇怪。
三人吃完,放下銀錢,慢悠悠地走了。
毛六兒一直殷勤地送出門外,看着他們走遠,臉上那諂媚的笑容才收住。
東盛國師,他勢在必得。
北國要是得到國師,肯定也會讓其餘三國刮目相看。
就是不知道大汗會不會相信國師的話,如今的大汗越老越剛愎自用,幾個兒子內鬥得厲害,他非但不阻止,還做壁上光。
無形之中助長了王子們之間的爭鬥,聽說大王子已經身受重傷,若是找不到好的大夫,這輩子怕是都站不起來了,要躺在床榻上度過。
楚之南特意去找了一趟王明奎,把事情一說,他頓時愣住。
“城西的豆花鋪居然是北國人開的?這可是大事,多謝秦王世子特地相告,放心!我會派人盯死他們。只要他們敢伸手,就必定會被抓住。
乖乖!百花樓的老鴇子居然也是北國人,咱們這京城還真是藏着不少蛇蟲鼠蟻。城西那一塊的確夠亂的,也容易躲藏。”
“府尹大人有成算就好,事關國家社稷,百姓安康,還是要謹慎小心些。”
楚之南客氣地跟王明奎拱手,被他一把拉下:“跟我客氣什麼?是我該多謝你直言相告。
國師的事可不是小事,萬一被那些小人得逞,麻煩就大了。走走走,帶我去見見國師,有件事要請教她。”
楚之南看了看王明奎,十分無語。這人數狗皮膏藥的,只要一有機會就粘糊上來,扯都扯不掉。
“你要請教什麼?我家孩子才兩歲,你的公務不該總去麻煩她。”
“不是公務,是私事。”
王明奎拉着楚之南上了自己的馬車,楚之南的那輛讓車夫趕着跟在後邊一起走。
坐上車,楚之南沒好氣地問:“私事?你能有什麼私事?你除了公事就沒旁地。上次幫你的忙,給大文豪李靖盛李老爺找回親生女兒還不夠?又想來問什麼?
孩子還小,總拿你手上的官司來煩她,不覺得理虧?你才是京兆府尹,她不是,她沒拿你的俸祿。沒吃你家一粒米,沒義務幫你辦案。”
王明奎跟楚之南混熟了,一點不怕他,嬉皮笑臉地說道:“她是國師,她是沒有義務幫我辦案,但她有能耐,我可以請教。”
“請教?”楚之南看傻子一樣看着王明奎,似笑非笑,“你糊塗了吧?你一個京兆府尹,居然要請教一個孩子?”
“這有什麼?”王明奎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大言不慚的樣子,“我這個京兆府尹在某些方面就是不如國師,必須請教她。
你別攔着我,今天非見到國師不可,我都快要被折磨瘋了。”
楚之南不信,伸出手指頭隔空點了點王明奎:“你這人,為了能見到我家女兒,真是什麼話都敢說。
誰敢把你折磨瘋?我看他是活得不耐煩了吧?你是京兆府尹,管理這整個京城,還有皇上給你撐腰,誰那麼大臉招惹你?”
王明奎欲言又止,隨後嘆氣,壓低聲音:“這事我說了你未必會信,不是人為難我,而是那種東西,每天晚上一閉上眼睛就做噩夢。
五年前,京城發生了一件滅門慘案。城南賀家,一家十六口,一夜之間全都被人毒死,只留下了出門經商,早亡正妻生的大兒子賀雲。
當時所有證據都指向了他,抓到他時,他一直喊冤枉。那會兒正值年歲,又人證物證齊全,隨即判了斬立決。
過去了這麼多年都沒事,十天前,我居然在夢裏夢到了他。一身血乎刺啦,追着我喊冤枉,要讓我給他伸冤,否則就將我一家老小全都弄死。”
楚之南大驚失色:“有這事?”難怪要找他女兒。
“騙你做什麼。”王明奎不滿楚之南臉上的驚訝神色,“我已經好幾天沒睡好覺了,只要一閉上眼睛就會看見他。
當時他被判斬立決,完全合理合法,半點沒有徇私舞弊。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來找我,難道我當時真的判錯了?
他並不是殺人的兇手?如果不是他,那又會是誰?賀家十六口人,大大大小小全都死光了。
就留了個在外經商的賀雲沒被波及。根據他隔壁鄰居王老七的證詞,賀明一直對家裏繼母懷恨在心,心存不滿。”
“王老七跟賀家什麼關係?”楚之南隨口問了一句。
“就一般的鄰居關係。”王明奎苦笑,“知道你想說王老七有問題,已經派人仔細調查過了,王老七跟賀家做鄰居幾十年,兩家非常和睦,根本沒任何恩怨。
他說賀雲這個人很老實,三歲母親去世,是繼母一手養大的。繼母苛待他,不讓他讀書,讓他管理家裏的庶務。
自己生的兒子卻考上了秀才,繼母給他娶了個五大三粗的女子,老丈人家是殺豬的。賀雲卻長得斯斯文文,一副書生模樣。
繼母不但薄待他,也薄待他的妻子兒女,兒子八歲了還未開蒙。每次他外出回來,都會因為這事跟繼母鬧得不愉快。
他想分家,偏偏繼母不讓,賀雲曾說過,要是有一天惹他不痛快了,必定讓何家所有人都不痛快。”
楚之南沒吭聲,等着王明奎繼續往下說,在他的潛意識裏,總覺得賀明這事估計沒這麼簡單。
他是怎麼毒死一家人的?他不是出門在外嗎?何以見的就是他給家裏人下毒手?
妻子長得不好看,弄死娶美貌新婦,勉強說得過去。孩子呢?也一併弄死?多少有點說不合乎常理。
那是他的兒子,八歲了,怎麼捨得下毒手?除非賀雲是窮凶極惡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