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史記觀止列傳(8)
右諸篇皆肅括宏深,實敘事文永遠之模範。班叔皮稱史公:“善序述事理,辯而不華,質而不俚,文質相稱,良史之才。”如諸篇者,洵足當之矣。學者宜精讀多次,或務成誦,自能契其神味,辭遠鄙倍。至如明、清選家最樂道之《伯夷列傳》《管晏列傳》《屈原賈生列傳》等,以吾論之,反是篇中第二等文字耳。
讀《史記》法之二
今當繼論專究的讀法。《史記》為千古不朽之名著,本宜人人共讀。徒以去今太遠,文義或佶屈難曉;郡國名物等事,世嬗稱易,或不審所指;加以傳寫訛舛,竄亂紛紜,時或使人因疑生蔑。後輩誦習漸希,蓋此之由。謂宜悉心整理一番,俾此書盡人樂讀。吾夙有志,未能逮也。謹述所懷條理以質當世,有好學者或獨力或合作以成之,亦不朽之盛事也。
一、《史記》確有後人續補竄亂之部分,既如前述。宜略以前文所論列為標準,嚴密考證。凡可疑者,以朱線圍之,俾勿與原本相混,庶幾漸還史公之真面目。學者欲從事此種研究,可以崔適《史記探源》為主要參考書,而以自己忠實研究的結果下最後之判斷。
二、吾輩之重視《史記》,實在其所紀先秦古事。因秦、漢以後事,有完備之《漢書》可讀。唐虞三代春秋戰國之事,有組織的著述,未或能過《史記》也。而不幸《史記》關於此點,殊不足以饜吾輩所期。後人竄亂之部分無論矣,即其確出史公手者,其所述古史可信之程度,亦遠在所述漢事下。此事原不能專怪史公。因遠古之史,皆含有半神話的性質,極難辨別,此各國所同,不獨我國為然矣。近古——如春秋、戰國,資料本尚不少,而秦焚一役,“諸侯史記”盪盡,憑藉缺如,此亦無可如何者。顧吾輩所致憾於史公,不在其搜采之不備,而在其別擇之不精。善夫班叔皮之也:“遷之著作,採獲古今,貫穿經傳,至廣博也。一人之精,文重思煩,故其書刊落不盡,尚有盈辭,多不齊一。”(《後漢書·班彪傳》)試將《史記》古史之部分與現存先秦古籍相較,其中蕪累誣誕之辭,蓋實不少。即本書各篇互相矛盾者,亦所在而有,此非“文重思煩,刊落不盡”之明效耶?然居今日而治古史,則終不能不以《史記》為考證之聚光點。學者如誠忠於史公,謂宜將漢以前之本紀、世家、年表全部磨勘一度。從本書及他書搜集旁證反證,是正其訛謬而汰存其精粹,略用裴注《三國志》之義例,分注於各篇各段之下,庶幾乎其有信史矣。學者欲從事此種研究,則梁玉繩《史記志疑》、崔述《考信錄》實最重要之參考書;錢大昕《廿二史考異》、王鳴盛《十七史商榷》、趙翼《廿二史札記》三書中《史記》之部,次之;其餘清儒札記、文集中,亦所在多有。然茲事既極繁重,且平決聚訟,殊大非易。成功與否,要視其人之學力及判斷何如耳。然有志之青年,固不妨取書中一二篇為研究之嘗試。縱令不能得滿意之結果,其於治學之方法及德性,所裨已多矣。
三、《史記》之訓詁名物,有非今之人所能驟解者,故註釋不可少。然舊注非失之太簡,即失之太繁,宜或刪或補。最好以現今中學學生難了解者為標準,別作簡明之注,再加以章節句讀之符號,庶使盡人能讀。
四、地理為史跡筋絡,而古今地名殊稱,直讀或不知所在。故宜編一地名檢目,古今對照。
五、我國以帝王紀年,極難記憶。春秋、戰國間,各國各自紀年,益複雜不易理。宜於十表之外補一大事年表,貫通全書,以西曆紀,而附註該事件所屬之朝代或國邑,紀年於其下。其時代則從《十二諸侯年表》以共和元年起,蓋前乎此者無征也。其事件則以載於本書者為限。
以上五項,為整理《史記》方法之綱要。學者如能循此致力,則可以《史記》之學名其家,而裨益於後進者且不貲矣。至如就《史記》內容分類研究,或比較政治組織,或觀察社會狀態,則問題甚多,取材各異,在學者自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