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二十四一夜白了頭(1)
1948年4月13日,法庭休庭前3天,日本《朝日新聞》在頭版刊登了美國記者莫里斯·哈里斯對25名甲級戰犯的量刑預測。***在預測中,哈里斯認為,25名被告中,約有一半將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10人,無罪的1至3人。他特別提到,“南京大屠殺”犯松井石根不會被判處死刑。這一預測在全世界引起轟動,也讓中國政府深為憂慮。
4月16日下午5點11分,在檢察方面做了最後陳述之後,法庭庭長韋伯宣佈:“現在休庭,直至判決宣佈之日。”喧鬧了近兩年的法庭在此後半年沉寂了下來,人們的目光轉向了背後的法官評議室,法官們要在這裏最終決定戰犯們的命運。
經過5個多月的醞釀,9月19號,遠東法庭開始討論戰犯量刑問題。各國法官對於如何給這些戰犯量刑存在很大爭議:庭長韋伯主張按照流放拿破崙的方式,將所有被告流放到荒島上;美國法官克萊莫同意死刑,但注意力盯在動太平洋戰爭的戰犯身上;法國法官帕奈爾以國內廢除死刑為由,主張不判處被告死刑;印度法官帕爾一開始就認為不應該追究個人責任,他還專門寫了一份英文長達25萬字的意見書,主張全體被告無罪,理由是世人應該以寬大、諒解為懷,將戰爭責任歸於這些戰犯是不公正的……中國法官梅汝則堅決要求嚴懲土肥原賢二、坂垣征四郎和松井石根等人。
9月22日上午,一場決定生與死的討論,在各國法官中展開了。討論會由季南和韋伯主持。韋伯先說:“對40多名甲級戰爭犯罪嫌疑犯的罪證進行調查,包括戰犯之間的相互揭和有關人士的出庭作證,前後已經進行兩年多時間了。這批嫌疑犯中哪些人該定為甲級戰犯,應該是早已心中有數。季南先生和我的意見,還是與上次決定哪些人是甲級戰犯嫌疑犯一樣,由十一國代表團團長提名。松岡洋右、永野修身已因病死去,不必再提名了。大川周明仍然患有嚴重的精神病,也不再提名。”
他希望與上次一樣由各代表團提名,根據提名的重複次數來尋求一致認識。各位法官對這個方案一致表示贊同。
梅汝先提交了中國方面決定的甲級戰犯名單。定哪些人為甲級戰犯,梅汝早已與商震、喻哲行和同仁們研究過。他的名單草案上寫着東條英機、廣田弘毅、平沼騏一郎、米內光政、小磯國昭、俊六、坂垣征四郎、松井石根、土肥原賢二、東鄉茂德、田繁太郎、梅津美治郎、重光葵、南次郎、鈴木貞一、橋本欣五郎、荒木貞夫、木村兵太郎、賀屋興宣、武藤章、岡敬純、星野直樹、木戶幸一等23人的名字。然後,他又加上西尾壽造、岡村寧次和多田駿三個人的名字,共計為26人。
美國法官蓋薩特的提名除了梅汝前面提到的23人外,還有大島浩、白鳥敏夫和佐藤賢了,也是26人。
蘇聯法官格倫斯基提出25人為甲級戰犯,其中有23人沒有超出中國、美國的提名範圍,另兩名是兒玉譽士夫和鯰川義介。
其他代表團的提名最多為20人,最少為12人,但都沒有超出這三個團的範圍。
季南對各代表團提交的名單認真地看了一遍,確認一共涉及到31人。經過統計,31名被提名戰犯中,11個代表團都提名的有19人,10個代表團提名的4人,9個代表團提名的3人,以上共有25人。這25人成為甲級戰犯,而此前他們只是甲級戰爭嫌疑犯。
然後,法官們就這25名甲級戰犯的量刑開始進行討論。
美國法官蓋薩特主張廣田弘毅、東條英機、俊六、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東鄉茂德、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等8人應判死刑,其餘的除鈴木貞一判有期徒刑,其他人一律判無期徒刑。他主張判死刑的戰犯中,不是那些所有人公認非處死不可的戰犯,就是曾經損害過美國利益的戰犯。提到松井石根時,他輕描淡寫的認為松井的確對南京大屠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中國的南京軍事法庭已判處谷壽夫的死刑,只定他的無期徒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