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輯 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2)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囌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它們適性任,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蟲蛆也許是不幹凈的,但它們並沒有自鳴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兇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於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於只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假使真有一位一視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麼,對於人類的這些小聰明,也許倒以為多事,正如我們在萬生園裏,看見猴子翻筋斗,母象請安,雖然往往破顏一笑,但同時也覺得不舒服,甚至於感到悲哀,以為這些多餘的聰明,倒不如沒有的好罷。然而,既經為人,便也只好“黨同伐異”,學着人們的說話,隨俗來談一談,——辯一辯了。
現在說起我仇貓的原因來,自己覺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它的性就和別的猛獸不同,凡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厭了,這才吃下去,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二,它不是和獅虎同族的么?可是有這麼一副媚態!但這也許是限於天分之故罷,假使它的身材比現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麼一種態度。然而,這些口實,彷彿又是現在提起筆來的時候添出來的,雖然也像是當時湧上心來的理由。要說得可靠一點,或者倒不如說不過因為它們配合時候的嗥叫,手續竟有這麼繁重,鬧得別人心煩,尤其是夜間要看書,睡覺的時候。當這些時候,我便要用長竹竿去攻擊它們。狗們在大道上配合時,常有閑漢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見大勃呂該爾(p。bruegeld。?)的一張銅版畫allegoriederwollust上,也畫著這回事,可見這樣的舉動,是中外古今一致的。自從那執拗的奧國學者弗羅特(s。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說——psycghoanalysis,聽說章士釗先生是譯作“心解”的,雖然簡古,可是實在難解得很——以來,我們的名人名教授也頗有隱隱約約,檢來應用的了,這些事便不免又要歸宿到**上去。打狗的事我不管,至於我的打貓,卻只因為它們嚷嚷,此外並無惡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還沒有這麼博大,當現下“動輒獲咎”之秋,這是不可不預先聲明的。例如人們當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續,新的是寫書,少則一束,多則一捆;舊的是什麼“問名”“納采”,磕頭作揖,去年海昌蔣氏在北京舉行婚禮,拜來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還印有一本紅面子的《婚禮節文》,《序論》裏大議論道:“平心論之,既名為禮,當必繁重。專圖簡易,何用禮為?……然則世之有志於禮者,可以興矣!不可退居於禮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氣,這是因為無須我到場;因此也可見我的仇貓,理由實在簡簡單單,只為了它們在我的耳朵邊盡嚷的緣故。人們的各種禮式,局外人可以不見不聞,我就滿不管,但如果當我正要看書或睡覺的時候,有人來勒令朗誦書,奉陪作揖,那是為自衛起見,還要用長竹竿來抵禦的。還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給我一個紅帖子,上面印着“為舍妹出閣”,“小兒完姻”,“敬請觀禮”或“闔第光臨”這些含有“陰險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化錢便總覺得有些過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興。
但是,這都是近時的話。再一回憶,我的仇貓卻遠在能夠說出這些理由之前,也許是還在十歲上下的時候了。至今還分明記得,那原因是極其簡單的:只因為它吃老鼠,——吃了我飼養着的可愛的小小的隱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