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迷路

第3章 迷路

第3章迷路

1

我從小方向感很差,加上有較為嚴重的健忘,哪怕待了十幾年的城市也會迷路,受到同學們的嘲笑是經常的事。

火火總愛戳我頭:“有一天我不在你旁邊了,你怎麼辦?”

為此我緊張了很長一段時間,因為能包容我的這個毛病而不厭其煩陪我回家的只有她。

火火叫桂火火,比我大一歲。她讓我叫她火火姐,她說這樣感覺有跟班的樣子很帥,可我從不說。

2

如果人生是一段段歌曲組成的話,當時的主打歌曲是陳柏宇的《固執》。

和火火認識的時間應該是年紀較小,年齡大了是很難對同齡人服軟的。當時我還是個有些害羞的內向小鬼,遠沒有如今的自大囂張。那種想要融入各個小團體而又被各方拒絕的心情,就像一直讓技安欺負的野比,苦苦等待自己的哆啦A夢。

時間一拳一拳過去,哆啦A夢始終也沒有出現。我鼻青臉腫地告訴自己,不再回頭,哪怕一直孤身一人。我是有倔脾氣的。

像一陣風,你看不到,她已經在你身邊。

晚自習下課,我獨自一人在回家路上無聊踢石子。因為父母新買下的房子在一個很小的小區,並沒有直達的公交車,路痴的我只好隨着記憶小心翼翼地靠着沿街商鋪走。

轉到一個拐角,我愣住了。

一排巨大的藍色鋼板堵滿了整個路口。按照上面的提示,道路整修,需要繞道。可是,除了這條路,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走,城市裏的小巷道縱橫交錯,不熟稔的話很容易迷失在交叉的小路口中。

昏黃的路燈下,我拖着肩包,真是沮喪到極點。

“喂,找不到路了?”一個極為乾脆的聲音。

穿着格子襯衣白球鞋的桂火火大大方方站在我面前,乾淨利落的短髮,臉頰秀氣,說話時她習慣性揚起下巴。在我後來的記憶中,她一直都奇妙地保持那個姿態,乾淨的襯衣和球鞋,雙手不是插兜就是抱在胸前。

我點頭。

她明顯驚訝了一下。

“還真迷路了。你家在哪兒?”

我告訴了她地址,以及我印象中的大概位置。說來奇怪,沒想我們兩家相距不過一條街的距離,她一拍胸口,示意我跟她走。

“你是新搬家嗎?這一片地方的確不好找,上次為了傷心涼粉我跑了好久。”

我心虛地應答。

“不過即使新搬家,找不到地方也太弱了。你是路痴吧。”

她數落起人來一本正經,不像才認識不久的人。

“男孩子要運動嘛,多運動才會感覺敏銳,看你腿比我還細,搞什麼!”

我默默扭開臉。

“籃球之神米高·喬丹超帥的,TheShot懂嗎!羅伯特·巴喬是憂鬱型,可惜天妒英才。作為男生你應該選擇一個方向。”

我無奈點點頭。

半個小時后,我們仍在藍鋼板一帶打轉兒。火火紅了臉,手指胡亂比畫:“我也是昨天才搬來。昨天。”

“啊!我知道了,跟着我走!”

就像遇事不決扣腦門的一休,她打個響指,突然有了主意,自信滿滿帶着我往前走。我們拐過小巷,穿過街道,居然真的找到了我家。

“你是怎麼辦到的?”

倘若我也能學會這一招那就太好了。

“居民小區外圍一般都是小商販的聚集地,主幹街道他們是不敢去的,所以跟着燒烤攤走就對了,哪裏燒烤攤比較多就朝哪兒走,再排除一下死巷。目的地就出來啦。”

火火說得氣勢十足,彷彿這種爛理由真的具有某種效用一樣。說到底,只是運氣,運氣而已。

道別後,我忍不住笑出來。

3

不知為什麼,我開始嘗試打籃球。米高·喬丹的球賽是電影,哪怕前面再多困難,即使前二十次他都投不中,最後一秒,TheShot必定是籃球之神的表演。他離我們太遠太遠,看起來總像是開了掛的電動遊戲,讓人望得脖子都要酸掉。還是凱文·加內特、卡特、科比·布萊恩特、艾弗森、馬布里離我們正常人近一點兒。

紐約尼克斯隊的獨狼斯蒂芬·馬布里說:“當我在場上拿不定主意的時候,就投籃。這就是我的哲學。”真是非常棒的信條,找不到路的時候就一直朝前,只要還在走,就有可能找到迷城的出口。

隨着肌肉一點點鼓起來,身體裏有些鎖鏈慢慢斷裂。沒有變的是,我依然找不到路,某些東西一旦成為習慣,就很難改變。

按照現在的說法,火火是個吃貨。她總喜歡帶我走小道,找尋新的路邊攤美味,逗弄貓貓狗狗。

桂火火不是一個安分姑娘,她的不安分甚至比我的固執更勝一籌。有次她拉我去體育館看球,清一色一百八十厘米以上的壯漢在球場上絞肉。她居然要和我加組一起玩。

面對大叔們的嗤笑,她毫不介意,我反倒像是個扭捏姑娘。或許是覺得有趣,他們居然真的讓我們加了組。一群爛大人。

桂火火是一個理論專家,打起球來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各種雙手排球腳踢球,不過樂在其中。在身體一次次撞擊、籃球擊打球框發出的“砰砰”聲中,我逐漸進入狀態。籃球的意義在於,你可以擊敗我,但我會一次次擋在你投籃的路上。

真是男子漢到不行的運動。

對方有個青蛙男,喜歡炫耀彈跳力,能跳八十厘米絕對不會只跳六十。連續被他火鍋六七個之後,我出離憤怒,假如能變身賽亞人的話他已經死了十次。

絕對不可以認輸,這是腦子裏唯一的迴音。

那一瞬間我絕對是米高·喬丹附體,不要笑!至少是科比附體!運球一向很爛的我居然突破了兩個人,離球筐真的只有三步而已,只需要輕輕地抬起手指……一個背心男擋在了我面前——青蛙男。

不破開這道坎是絕對無法取分的。

我一個假突破,果斷後撤步到邊角三分線,屈膝,挺腰。媽的,完全可以拍成耐克的勵志廣告!

籃球晃晃悠悠,擦着籃網而過。

不過是下籃網。

只差一點兒,一點點的運氣都不給我。這變身時間太難掌握了。

“劉正男,你打球很帥啊!就差一點點了。”

桂火火用力拍着我肩膀,眉飛色舞的樣子讓我稍微不那麼難過。

“不錯哦,再來?”

青蛙男挑眉歪嘴,一副教練臉。

“再來。”

我扭了扭脖子,回應一個“比賽才剛開始”的動作。

開掛也是有限度的。被強行掛了一屁股零蛋后,我們倆灰溜溜撤離,一前一後蹬自行車。

天色暗淡,路燈朦朧。車很少,行人都看不到幾個。

她大聲說:“我們來玩丟雙手,先用手的請吃冰。”

不等我反應,她揚起雙手,擁抱夜風。隔了幾秒,她似乎覺得還不過癮,又說:“閉眼,先睜眼的請吃冰。”

她閉上眼,側臉很美。火火沒有一點兒害怕,在她臉上充滿莫名興奮。如果是現在的我,肯定會睜大狗眼守着女孩子,可當時我想不到,她說什麼我就想要努力做到。

然後我摔進了水溝,不算深,但很臭。

她捂住鼻子把我撈出來,氣鼓鼓地說:“笨蛋。”

女孩子說話你不能全信,我不知道她是說我不該閉眼,還是說我笨到栽水溝。我就像一條淋濕的小狗,被她牽着,一瘸一拐走回家。

真是非常非常漫長的一條路,我腦子被火火的“笨蛋”塞滿,心裏一點兒也不討厭。

4

說來也好笑,其他人送女孩子禮物都是玩偶啊,首飾啊或者書籍什麼的,我送給火火的禮物卻是一套籃球球星卡。集球星卡和集郵差不多,需要耐心等待,好在那個年紀我最不缺的就是時間。每天固定鑽進老闆鋪子問一句變成了習慣。

把球星卡交到火火手中的時候我倒是很激動。

火火看了看,臉色怪異地收起來。

“哦。”

她的反應讓我有點失落。火火不是喜歡籃球嗎,這可是球迷至寶。我想了一晚上還是沒搞懂。時間長了,這件事留下的遺憾感慢慢淡了。

你知道,男生和女生走得太近,就會引來嫉妒。

自己沒有,所以不開心,這就是大多數人的想法。可那個年紀有多少人會想到為什麼呢,他們認為這是理所當然。

我本來對於周邊同學就不感冒,倒是火火的無所謂姿態讓我很意外。當然,是好事。我放心下來,繼續上課攻讀《灌籃》[1],下課練習投籃運球。那段時光真是過得無比充實,我真切地體會到,一個人努力,所有人都看得到。

很快我被邀請加入籃球隊,不再獨自打球。

放學的時候我們用不着誰約誰,自然而然地在回家路上遇見,一起離開學校,刮在臉上的風都變得好舒服。

折騰姑娘桂火火對籃球的熱情慢慢降落,她揣上從家裏偷偷帶出來的相機,開始愛上了爺爺輩的老房子。青磚紅瓦,綠柳蔭蔭,又是一段旅程。

球星卡完了,我終於明白。

桂火火天生就有一種感染人的魔力,和她一起,事情就變得有趣。

討厭的班主任在校門口斥責遲到的同學,眉頭皺緊,一手做揮斥方遒狀。

“咔嚓”,她躲在一邊偷偷按下快門,連同班主任牙齒上的菜一起定格。

課間,陳胖子雙手各拿一個雞腿,皺眉考慮先吃哪一個。

“咔嚓”,她笑嘻嘻地躲在我身後偷拍,陳胖子的沉思者模樣讓無數人笑岔氣。

5

她最喜歡的還是拍下回家路上的林林總總。

“我一個個給你拍下來,這樣你就永遠不會找不到路了。我實在太聰明了。”

透過樹蔭,民航大廈斑駁的金漆瀰漫出老人皮膚里的味道。

電線杆上停着零零散散的麻雀,它們彼此相依,梳理羽毛,清晨陽光斜着打過來,在霧氣中變得五顏六色。

格子地磚上的下水道蓋子被撬開,露出黑洞洞的缺口,風從豁口吹過,烏拉烏拉念叨整人咒語。

百花潭公園露天茶座被一群老人們佔領,他們逗鳥品茶、打橋牌、唱段子,每逢豆花小販路過吆喝,總有感興趣的喊上兩碗。

牙科醫院透明的玻璃牆裏,每天都有一臉苦色的小胖子小丫頭被逼着拔牙,家長生氣又擔心地守在一邊,嘴裏輕輕祈念。

超市門口總是最擁擠的,老太太喜歡早早排隊提着菜籃,領取每天的免費雞蛋和洗衣粉,售貨員焦頭爛額地維持秩序,不斷朝裏面呼叫救火隊員。

還有還有,火火最喜歡的路邊攤怎麼能少。

油條手推車小老闆必然是一對年輕夫婦,男人揉面炸油,女人招呼買主,清點錢票。照片上留下他們年輕朝氣的臉,金黃的油條,皺巴巴的鈔票。

臭豆腐和涼麵攤喜歡聯合出擊,幾片臭豆腐後用涼麵的辣味去去臭,一冷一熱交替進攻實在讓人難以拒絕。大概拍的時候火火是屏住氣的,所有東西都在晃動,主角變成了黑黝黝的油鍋和她的細長食指,其他東西都只抓出個輪廓。

最大的主角是燒烤攤。她對燒烤有一種說不出的狂熱,豆腐乾、海帶、鵪鶉蛋、韭黃、排骨、雞翅……火火一一拍下食物寫真,反而燒烤攤本身只拍了一張。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攤子老闆,那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頭髮亂糟糟的,他叼着煙,專註地翻開一本叫作《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的書。

“我一個個給你拍下來,這樣你就永遠不會找不到路了。我實在太聰明了。”

在拍完回家路上的街景后,桂火火再次說出這句話,讓我有隱隱不安。

“看到了沒有,你先啊,沿着右,過電線杆,過牙科醫院,對面就是百花潭公園……”

她講得很仔細,並且一個個標上編號。

“你要搬家?”

我忐忑。

“沒有啊。”

她在地磚上走貓步。我一手推一輛車跟着。

“如果有一天你迷了路,我不在旁邊怎麼辦?”

我一聽之下恍惚了兩三秒,心裏默默念,“你不在旁邊我怎麼辦。”

“所以這個很有必要嘛。再說,有這個。”

火火翻了翻小包包,拿出新買的翻蓋手機。我看到我送給她的一盒球星卡藏在包包深處。一瞬間,我喉嚨里有很多話想說,卻說不出口。

“你知不知道為什麼女生都喜歡翻蓋手機?”

“不知道。”

“因為這樣翻開不會靠着臉,手機一直挨着臉臉會變腫你不知道嗎?”

“不可能!”

諾基亞害死人。

哈哈哈哈。她笑得不淑女,不過看順眼的話怎麼樣也覺得可愛。

“當然不是啦。”

“因為啊,有不想別人知道的信息,就可以蓋上。”

又是這種爛理由。

“直板和滑蓋也可以啊!”

我當然不服。

“那我問你,為什麼那麼多人買汽車?”

“帥啊。”

“不是,因為比較快。很多東西,只要有一個理由就夠了,因為翻蓋可以蓋上,所以我買翻蓋,因為汽車比較快,所以很多人買汽車。”

我被擊敗了,明明毫無道理卻可以睜眼說瞎話到這種地步,媽的,而且似乎真有道理的樣子。

“劉正男,你知不知道自己的優點是什麼?”

“籃球厲害。”

“錯,你比較笨。”

……

“因為你有時候傻,我喜歡和你待在一起,很放鬆,很放心。”

要不是開頭那一段鋪墊,我幾乎以為自己被表白。不過顯然不是,這種“喜歡”仍然停在朋友的範圍里,哪怕它有一隻腳已經邁入了不可明知的領域。

她突然搶過我的手機,“嗶嗶叭叭”輸入一段數字。

“以後找不到路了,就打這個號碼。是你的話,我一定會接。”

我木木地點頭。

“還敢不敢玩放手?”

“開玩笑,我可是以米高·喬丹為模板的,放雙手都不敢還怎麼去打NBA。”

少年人最不缺的就是吹牛皮和賭氣。

我一馬當先,撒開雙手往前沖,證明自己可以挑戰整個世界。

“你慢一點兒。”

我聽見火火在後面喊。這一聲成了助推器,讓我小腿全部燃了起來。結果十來秒后我就摔了狗吃屎,腳崴了,車壞了,臉也丟了。

火火破天荒沒有笑我罵我,她把我扶起來。

“痛不痛?”

“痛。”

“嘶……”

她一把擰在我腫成包子的腳踝。

“慢慢來,懂了沒有?”

真是冷血。

6

照例到了我們該分開的那個路口。

“我可不可以去你家那邊看看?”

我忍着痛,滿懷希冀。

“不行。”

“為什麼?”

“我爸給我取名桂火火,因為算命先生說我天命缺火。”

“所以呢?”

“你就不要去。”

完全是兩碼事吧。不過我沒有再提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就像我,寧可找不到路回家也不願意把這些毛病告訴家裏人。只是不想說而已,不想說的時候,哪怕牙醫也不能撬開我的嘴。

我故作瀟洒地擺擺手,其實心裏超級介意。

就像打籃球一樣,明明最後一投想投得要死,可有更好的投手守在旁邊,必須大度地讓出出手權。最後一投,如果是桂火火,我可以讓給她。

“劉正男。”

火火穿着火紅襯衣,紅色帆布鞋,舉起相機對着齜牙咧嘴的我“咔嚓”一聲。

照出來肯定一臉苦瓜。

我第二天想要回來那張照片,可火火死不鬆口,敷衍我說照得很帥。

第三天考試,她沒有來。

第四天休假。

第五天沒有來。

第六天依然。

第七天依然。

一陣風,來得毫無痕迹,走得悄無聲息。在這個為晉級而奮鬥的班上,在意的只有我。

我終於明白內心那股隱隱不安是怎麼回事。我問了班主任,他說得模糊,畢竟火火不過是他工作的五十分之一。幾番打聽,得出一個小道消息:火火眼睛得了一種很難治的病,到國外去治病,要很長一段時間。

我信,這樣就可以解釋很多事了。

我一點兒也沒有察覺異常,一點兒都沒有。很多事只需要一個理由。因為要痛苦很久,所以火火要提前刷爆眼前的快樂。

走在寧靜的街頭,我閉上眼睛,每一棟房子都在腦子裏清晰地展露出全息場景。校門口左手邊常年遮一半露一半的下水道井蓋,右手邊的電線杆,街頭轉角對面的牙科醫院、公園、燒烤攤、大廈、被藍色鋼板堵住的路……

從家到學校大概兩公里,最短路線要走半個小時,而每一次我們都要走上一個鐘頭。因為,因為路上實在有太多可以消遣時間的東西。

埋藏在巷子盡頭的祖傳面人攤老闆可以做出卡卡西、鳴人、我愛羅;第二個路口,穿過某家人的車庫有涼糕、涼蝦店,黏稠紅糖可以黏住舌頭;涼糕鋪子後面有個廢棄花園,裏面住了五隻貓,四胖一瘦,老好貓瘦子總是把自己找到的吃的先送給其他幾個胖子;臨街守車棚的老太爺才講到他光榮從軍史之武漢之戰。

有太多太多需要我們一起做的事。

7

很多東西有一個優點就夠了。

我的優點是固執,或者傻。所以我能夠和火火成為朋友,讓那一段陰霾的時間吸滿了陽光。也正因為我傻,所以我會做火火願意做的事,她說對,我一定不會說不好。因此我被她瞞着,一直不知道她住在哪裏。

傻瓜的我永遠猜不透火火的想法,我固執地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每個人需要自由,被束縛的畫眉永遠無法如電線杆上的麻雀一般歡快大叫。

火火走了。在這座迷之城裏,我又要孤身一人上路。

桂火火說,以後找不到路了,就打她電話,是我的話,她一定會接。可是我已經永遠迷不了路,每一棟房子,每一條小道都和火火連在了一起,整個城市都是她的影子,迴響着她相機的咔嚓聲。我不能打她電話了。

我站在學校樓頂用力往前望,看到一片密密麻麻的方格子,格子裏滿滿的回憶正在一點兒一點兒溢出來,一塊一塊,散發出好聞的甜味。可惜再甜的糖也粘不住時間。

我再也不會遇到比火火更好的女孩子了。她鮮艷如火,燦爛如花。

我祈願有天能再次忘記所有的路,獃獃站在十字路口受到大人小孩的笑話,不等我按下那個從來不敢撥的號碼,穿襯衣白球鞋的姑娘就走到我身邊。

“喂,你說我不在你身邊怎麼辦?”

她揚起下巴,笑嘻嘻地背着手說。

(本章完)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用你的名字寫個故事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用你的名字寫個故事
上一章下一章

第3章 迷路

%